轻信他人存单抵债一朝受骗悔不已
“只因借出的钱长时间要不回来,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同意借债人用定期存单抵债,等存单到期去取钱时发现,存单上的钱早就被取走了,现在存单成了一张废纸。”市民李某在诉说自己遭遇的同时想告诉大家,遇到和他类似情况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认清骗局,以免上当受骗。
据了解,几年前李某曾将3万元钱借给他人,借期为一年。借款到期时,借款的一方却以种种借口拖着一直不还,李某一气之下将借款人王某起诉到了法院。王某接到法院的传票后,拿着一张4万元的定期存款单找到李某,要以存单抵债。李某考虑王某虽没有还现钱,但存单再有3个月就到期了,要回钱的日子指日可待,就同意了王某的请求。于是他到法院撤了诉。3个月后,李某高高兴兴地拿着存单到银行取款时,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存单上的存款早在2个月前就被取走了。通过银行工作人员的解释,李某才明白,他被王某给骗了,当李某再次将王某起诉到法院时,王某早已躲到外地去了。
就李某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法律界的有关人士。据介绍,存单是储蓄存款的法律凭证。按照现行的金融法律法规,存单在发生遗失或被盗后,存款人可凭身份证或其他的有效证件去储蓄网点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到期后,银行可按照储户的意愿办理转存或支取现金。王某正是利用了存单挂失这个方法,谎称自己的存单遗失或被盗,然后将存单挂失后取出现金。而这张存单实际上早已是一张废纸了。因此,市民在遇到上述情况时,要及时持存单到存款所在储蓄机构确认存单的有效性,并补办相关的手续,使存单的原持有人不能挂失和支取,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