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清欠办主任:要账的艰辛谁人知
施工单位在与农民工、建设单位形成的“三角债”关系中,充当着债权人和欠债人的双重角色,建设单位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还不上,施工单位欠农民工的工钱也难以兑现。“冲锋陷阵”在讨债一线的施工单位清欠办清欠人员位于夹缝中间,磨嘴跑腿说好话———
2004年12月28日,仅剩3天又一年就要结束了,但老王的讨债清欠工作远没结束,反而越接近年关,他越焦虑。
老王,大名王银合,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局清欠办公室主任,8年来专司“讨债”,累计讨回外债270多万元。
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局,国有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目前外单位欠其款项660多万元(不含利息400多万及属第二批还款之列的56万元),本单位欠农民工工钱和材料款307万元。
要账比往年顺利了
简陋的办公室里,除一张破旧的三斗桌外,就仅有一个破旧的柜子。“清欠办公室”的寒酸让老王有点不好意思,忙用毛巾拂了拂惟一一把旧椅子上的尘土,让记者坐下。
他从自己那个很旧的黑色老式公文包里掏出一沓材料给记者看,有《拖欠工程款情况初步摸底调查表》、《外欠款项统计表》、向市、区政府递过的报告材料、与拖欠单位签署的还款协议、政府下发的有关清欠的文件,以及刊载有清欠政策和信息的各种报纸或复印件等。
“我每天就与这些表格和票据打交道,一见到有关清欠的文章就收集,一天到晚脑子里全是还有多少账没讨回,还有几天就到了某某单位承诺的期限了……”老王一脸的疲惫。
不过,令久经“讨债沙潮考验的老王没想到的是,2004年的讨债工作比往年顺利多了。
就在2004年的最后两个月内,21家外欠单位全部签了还款协议。就连六七家原先借口“账毁了”、“会计换了”否认欠账事实的单位也签了协议。
“没有政策和各级政府的支持,这根本不可能。”老王为2004年能遇上政府出面清欠感到由衷地欢喜。
老王说,往年替单位讨债,是自己单枪匹马一个人干,今年不一样了,有了党和政府作靠山,有了国家政策当“尚方宝剑”,这债讨得比以前更有信心了。要账的艰辛谁人知
大形势的好转,并不意味着每一次的清欠工作都顺利。
1月19日,老王给记者算了一下账:外单位欠款660多万元,其中盐湖区政府417.23万元穴拖欠时间押9-10年雪、绛县城建局(绛县人民政府)155万元(拖欠时间押7年)、运三公路连接线指挥部56万元(拖欠时间押5年)、盐湖区北城供水公司27万元(拖欠时间押8年)、永济市供水公司13.1万元穴拖欠时间押8年雪……
这些债拖欠的时间不是两年三年了。有一个例子就能充分说明,运城市区的圣惠路立交桥1992年建成,11年后的2003年4月部分坍塌,又于同年底修复通行。但该项目的工程款仍在拖欠。单位领导急,老王心更急。
“说实话,有的职工和农民工的可怜相真让我掉泪。但咱又无能为力呀!”老王说自己心太软。他知道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他知道有多少人用热盼的目光注视着自己。
记者在老王提供的一份统计表上看到,光他们单位拖欠农民工的307万元工钱涉及到的人数或单位竟然达到580多个。这意味着有多少个家庭在多年受着煎熬?老王所在单位职工已有7个月没发工资,单位实施的项目中已有6个因资金问题停工……
老王没想到,自己要账最大的一个拦路虎,竟然是禹都开发区修建禹王路的为数不多的1.8万欠款。
找到禹都开发区管委会,最后落实由开发区建设局清偿。跑了多次,见不到人。找到了人一问了才知“局长出差了”。等局长出差回来了再去,对方又告诉他,“领导那么累,还不休息一天?”过了一天再去,对方说“哪有1.8万,就按1.5万吧!”1.5万元也行,“先到税务部门开个发票,开了我签字。”掏了1000多元的税款,开好发票签好字去取钱,人家又说“我们现在没钱,下周吧!”一周后再去,还是“下周”。“下周”到最后,竟成了“你别跑了,到年底前我们想办法给你!”
韧劲十足的老王前前后后跑了十几趟,直到现在这被欠了6年的1.8万元还是分文未拿到,更不要奢谈利息了。“你看,领导签字的票据放在口袋中都磨烂了。”老王拿出发票给记者看。情况汇报和还款协议能解清欠难题?
要账难压弯了腰
“你不担心这些还款协议成为一纸空文吗?”记者问老王。
“咋不担心呢!有些单位我们去找时根本就不愿签,是各级领导‘逼’着他们签的。不过政府订出这样的办法肯定有政府的考虑,签了协议再不还款,政府一定有新办法去‘收拾’他们。”
签协议是要求按批还款,但有的单位签了合同并不履行。老王告诉记者,永济市供水公司也签了协议,说好是2004年年底偿还9万元,但直到今年1月11日,在老王多次催促下,对方才还了2万元。
“签合同能顶多大事?”老王真是很困惑。
黄河小北干山西河务局欠他们单位的工程款已有6年之久,每年三番五次讨要,陆续讨回一部分,至今还有155万元没有讨回。截至去年6月,该局再没有还过一分钱。每次讨要,对方都称账上没钱。无奈之下,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局于2004年12月23日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今年1月5日正式立案,并按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局的财产保全申请将黄河小北干山西河务局账户上的160万元冻结。
采访即将结束,老王给记者说出了实话,“我估计,所签的21个还款协议,至少有一半春节前是兑不了现的,但至少要有个说法。”
那么今年能讨回多少呢?老王说:“最乐观的估计是30%吧,别小看这30%,几百万呀,可以救活一个企业。工资能发了,养老保险能交了,职工们也能过好年了。”
无独有偶。记者采访老王的过程中,在运城市又遇到与老王有着同样经历的另一位“清欠办主任”。
58岁的晋占河担任河津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欠办主任已有4年。他和老王一样被要账难压弯了腰。1991年河津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了运城市区圣惠路立交桥的建设,直到2001年盐湖区政府仍欠该公司317750.70元工程款。多次催要无果,只好将对方诉至盐湖区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协调,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对方没有履行协议,2002年该公司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对方的特殊身份,只好又请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
清欠难题亟待破解
近几年,我省建筑队伍发展迅速,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行业,而随着建筑队伍的扩大,建筑市场出现了供大于“求”,形成了过度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一些施工单位为获取项目,在激烈的竞标中甚至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来获取工程项目;还有的施工单位在政府或房地产开发商项目资金不足时,不惜以自己垫资的方式来承接项目。垫资成为项目业主降低资金成本,转嫁经营风险,榨取施工单位利润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许多项目业主甚至作为“经营之道”竞相采用,有些业主即使项目资金充裕,也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垫资实际上已成为众多施工单位承揽项目的先决条件和难以回避的经营“陷阱”。这些做法,在项目建设之初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的隐患。
由于“拖欠有理,拖欠有利”的风气盛行,资金大量被拖欠,目前建筑业的信用问题已相当严重,已经成为建筑业继续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建筑业的信用缺失已波及到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某一个建筑市场主体以外,设计单位、物资供应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也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由于资金紧缺,许多建筑企业只好靠增加贷款组织生产,背负沉重的贷款利息,资金周转非常困难,企业生产举步维艰,直接制约了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部分建筑企业长期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和职工工资、医药费,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没有保证,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确实亟待政府和有关部门摆上议事日程。这个建筑经济发展链条中重要的一节能否衔接上事关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