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验证外商投资
一、注册会计师根据企业的委托申请,在接受委托后,首先要调查了解委托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必要的资料档案,需要调查了解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1、建立企业的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
2、企业协议、合同、章程和董事会的会议记录;
3、出资的有关证明。
二、注册会计师应制订工作计划、安排时间、人员分工、检查顺序和方法步骤。
三、具体验证事项:由于外商投资的出资形式不同,有货币资金出资;有实物出资;有用无形资产出资等。
1、货币出资:
①首先要查验存入企业开户的中国银行收款凭证;再看收款单位是否是本企业,汇款单位是否投资单位,汇款用途是否注明是投资款。
②投资币种、款数、出资汇款日期及收款日期是否符合规定。
③外商投资货币必须以外汇投入,如果是人民币,应是外商在国内其它合资企业中获取的人民币利润,并需由汇出地外汇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才能作为人民币投入。
④凡外币需折合人民币或人民币折合外币的,均应以交款当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有合同协议的按合同协议规定办理。
2、实物出资:
①外商以实物出资必须有海关报单,采购地、出产厂或销售中心的发货票,以及按合同规定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等原始凭证,所有产物均需要商检部门鉴定书。
②如果是使用过的旧设备、机器,应提供原值、使用年限、净值和作价依据,以及合资双方协商的认可文件。
③购入的机器、设备应有使用证明文件和随机备品、备件,如有索赔款项,并应有索赔手续和已经落实的证件。
④外商用其在国内合资企业利润在国内购置的机器、设备,应有外汇管理部门证明其资金来源是国内某合资企业的利润购置的证明,方能视为固定资产投入。
如果实物出资不符合以上要求,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查询弄清,在取到有关方面证明和批准文件后,方能确认其出资额。
3、无形资产出资:
①要验明出资的专有技术,专利权、版权等名称、技术特性、实用价值、作价的依据等有关资料及说明,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和样机、样品等,必要时需查验有关部门鉴定文件。
②对外方以专利权或商标出资的需验明其专利证书和商标注册的复印件,以及在中国申请专利或注册商标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