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生产经营 - 县级专卖店挣钱吗--白酒经销商近期关注的问题调查

县级专卖店挣钱吗--白酒经销商近期关注的问题调查

旺季一到,白酒市场的商机似乎也就开始显现出来。最近有经销商来电话称,目前县级市场的名酒销售问题很多,尤其是高档酒市场,假冒伪劣现象特别严重。经销商向我刊咨询是否可以在县级市场开设名酒专卖店。

  由于目前县级市场名酒专卖店特别少,而且县级市场的假冒伪劣产品的确特别严重,因此经销商这一问题具有很普遍的意义。在县级市场开专卖店真的是一个商机吗?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进行了相关调查。

  县级名酒市场逐渐失控

  业内经销商都清楚,现在的县级市场早已经成了小品牌的天下,很多全国知名的白酒品牌虽然在县级市场也能找到,但大多数都是通过流通环节自由批发来的,真正操作市场的很少,能在县级市场销售中进入前几名的知名品牌很少(高档酒除外)。对一些知名度很高的全国品牌来说,这一现象似乎很反常。县级市场给人一种混乱和逐渐失控的感觉。

  河南新乡的经销商对笔者说,在新乡地区的一些县级市场,高档名酒的价格许多都明显低于厂价,有的连卖酒的都承认是假酒,尤其是到现在的旺季,这一现象非常明显。经销商说县级市场买真的高档名酒很难买到,消费者也不知道怎样辨别。江苏泰州一个经营茅台酒买断品牌的经销商周经理说,现在名酒仿冒的现象其实比以前更加严重了,真正的好产品现在正在受到两方面的压力,一是高档名酒面临大量假冒产品的冲击;二是正规产品受到了大量小品牌的冲击。今年江苏泰州地区小品牌数量增加了很多,而且这些小品牌经营政策灵活,抢夺了很多的经销商资源,一些知名度比较高的白酒大品牌似乎对此无能为力,尤其是在县级市场,一些大企业基本上已经处于顺其发展不加控制的状态。

  县级市场出现这种局面应该说有多种原因。一是县级市场消费水平低,许多名酒厂认为县级市场利润低而不愿意操作。二是县级市场消费者消费行为不理性,品牌消费意识不强。三是县级市场分散广阔,不容易集中操作,投入产出低。

  笔者根据经销商开设专卖店的要求咨询几个名酒厂时,大多数名酒厂的回答非常模糊。名酒厂目前对县级名酒专卖店的看法是,县级市场高档酒容量小,县级市场开设专卖店费用高,经销商一般不愿意操作,即使操作也很难按照厂家的要求执行,不一定能起到打击假酒的作用,另外目前许多酒厂开设专卖店一般都是由目前的一些经销商同时操作,如果经销商对在县级市场开专卖店不感兴趣,那么县级专卖店一般开不起来。说穿了就一句话,名酒厂目前对开设县级名酒专卖店不感兴趣。

  一边是经销商有意向开,一边是厂家不感兴趣。那么从市场自身的情况看,县级市场名酒专卖店到底有没有潜力呢?我们不妨听听经销商的看法。

  正方反方 各抒己见

  对于县级白酒市场是否赚钱,目前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县级白酒市场开名酒专卖店应该是厂家和消费者都欢迎的事物,另一种观点是县级市场白酒专卖店目前没有什么实际价值。

  河南新乡的周经理一直在想着开一家名酒专卖店。周经理的观点是,目前县级市场的假名酒实在太多。如果投入50万元能开一家专卖店的话,县级经销商一般都是能接受的。对于县级市场的名酒容量问题,周经理有自己的看法。周经理认为只要看看假酒到底有多少就知道名酒的容量有多大。一些大酒厂认为县级市场高档酒容量小,实际上都是因为假酒太多造成的假象。对县级经销商来说,一旦名酒专卖店做好了,那么经销商的形象也就有了,对今后做其它产品也有带动作用。

  江苏泰州的丁经理对县级名酒专卖店则持反对态度。丁经理说,县级专卖店之所以不能开好的原因,主要是在于农村市场的消费特点。在县级市场,高档一些的名酒主要用于送礼比较多。对于送礼的人来说,总喜欢档次高价格低,只要酒质本身不是太差,有人甚至更愿意送仿冒的假酒。除此之外,农村市场的消费者辨别真假的能力很差,消费也不是很理性,这也是农村假冒产品猖獗的原因之一。即使专卖店开张,县级消费者也不一定买帐。除此之外,农村市场广阔而分散,厂家管理起来比较困难。如果专卖店能有效益,将来假冒的专卖店也许都遍地开花,很难控制。一旦造成这种局面,专卖店的意义也就不存在了。这也是厂家不愿意开专卖店的原因。

  总之,对于农村开名酒专卖店,目前市场上存在多种看法。笔者认为,综合多方面因素看,农村市场的高档名酒消费容量并不小,比如在河北的藁城县,100多元的口子等产品都卖得很好,在礼品市场更是销量客观。有市场存在就有操作的可能和必要,这是问题的根本。因此,在市场上假冒产品猖獗的情况下,开设农村专卖店是可以尝试的,但在农村开专卖店和在城市开专卖店有着不同的市场环境,厂家应该有这方面的考虑,并有相关的管理措施。如何占领市场,在不规范的环境中寻找商机本身就是经营的重要内容,厂商在这方面都应该引起必要的重视。

  原载:《糖烟酒周刊》

生产经营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生产经营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