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中国企业的10大管理实践
核心竞争力
“核心竞争力”这一术语首次出现于1990年,由美国管理专家C. K. Prahalad和Gary Hamel提出。它指的是企业组织中的积累性知识,尤其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生产技能和整合多种技术的知识和技能,并据此获得超越其它竞争对手的独特能力。
90年代初正是中国企业盲目多元化扩张后的迷惘期。这一管理理念引入中国时,引起了中国企业界对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审视和反思。深圳万科集团于1993年开始提出了企业经营做“减法”,把贸易公司、广告公司、百货业等零碎产业卖掉,专注于打造其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时至今日,万科房产已成为房地产业公认的名牌。
虽然现在很多中国企业言必称核心竞争力,在中国有多年咨询经验的莫杰夫认为,中国企业在核心竞争力的认识上仍有很多模糊的观念需要澄清:
1、竞争力不等于核心竞争力。某国内领先的大型IT产品制造商声称其核心竞争力是技术加市场加管理。莫杰夫认为,这个界定太宽泛。一个公司要在市场中领先,当然在市场、财务、技术开发等各功能领域都有一定的竞争力,但这并不等于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必须有独特性,其他竞争对手很难复制。
2、核心业务不等于核心竞争力。回归核心业务并不等于自然有了核心竞争力。公司集中资源从事某一领域的专业化经营,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自己在管理、技术、产品、销售和服务等多方面与同行的差异。在发展这些差异时,企业能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可提高消费者特殊效用的技术、方式和方法这些有可能构成今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要素。
3、没有核心技术,并不意味着没有核心竞争力。比如,戴尔(Dell)公司没有个人电脑的核心技术,但并不妨碍它成为行业翘楚,因为戴尔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高效的供应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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