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宗罪”凸现直销开放风险
“七宗罪”之一:境外直销公司假借“外资先行”开道
直销立法关于“外资先行开放”的迹象似乎为外资直销公司潜入中国提供了很好的借口。
中国直销市场巨大的潜力一直引来了外资直销公司的虎视眈眈。不可否认,境外直销公司除了安利、雅芳等十大所谓转型企业外,还有更多的直销公司。这部分直销公司除了部分以零售方式或专卖店方式在中国开展业务外,许多则在暗中从事传销活动。4月份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暴光的雷克瑟丝即属此例。
雷克瑟丝在美国确实是一家获得认可的直销公司,尽管该公司有关人员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该公司并没有在中国内地开展业务,并且认为部分经销商在中国内地从事业务属于非法行为,但据知情人士称,其CEO泰利-拉卡尔(Terry LaCore)曾在四月专程飞往香港处理危机事宜,并为业务人员“鼓舞斗志”,试图继续在内地开展经营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公司往往是通过其海外的直销商进入中国内地开展业务,例如雷克瑟丝在内地的“线头”一般都是其在香港的直销商。而按照我国有关规定,海外直销商是不得在国内从事直销业务的。
据了解,类似于雷克瑟丝这样的企业已经不在少数,而一些号称在中国进行零售业务的境外直销公司,其运作模式也遭到了许多媒体的质疑,例如在国内开展业务的美国某著名直销公司,有媒体质疑其运营模式仍带有较强的直销甚至是传销色彩,其部分业务人员即是在国外相当成功的直销商。
“七宗罪”之二:转型企业违规夸大宣传市场机会
面对外资开放先行的各种言论,不但一些没有正式进入国内的海外直销公司在夸大市场机会,而且部分在中国已经运行多年的所谓的转型企业也没有做到独善其身,同样在夸大宣传其市场机遇,一方面是公司管理层在宣讲市场机会,另一方面是业务队伍在夸大市场机会。
记者近日对几家转型企业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这些公司无一例外地在宣称自己因为是转型企业,“在中国已经合法运行多年,而本次直销开放将对外资提前开放,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遇。”这类公司无论是在公开场合还是非公开场合,最喜欢提及的论调是,不但将现在悬而未决的“外资开放先行”的问题定性化,而且宣称“首先只是对转型企业开放”,以此来招揽业务人员。
也有部分转型企业强调在这个敏感事情应该保持低调,某公司甚至下发了专门文件,但这并不能阻止业务人员夸大宣传市场机会。记者在4月16日参加该公司的培训会议的时候,便听到了台上讲师鼓吹,该公司因为这几年一直守法经营,经常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表彰,将成为第一批获准直销的企业,并要求业务人员全力以赴招募队伍,尽快“跑马圈地”。
“七宗罪”之三: 原传销公司重操旧业
1996年我国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1998年4月国家颁布禁止传销禁令以后,部分企业退出了直销市场,有的则潜入地下或者转战国外。随着立法进程的加快,这些企业又蠢蠢欲动起来。有的已经制定了新的市场计划,有的甚至已经招募了几万人的业务队伍。尽管此类企业大部分是内资企业,其在宣讲中一方面是强调内资也将开放,现在正在努力,另一方面是鼓吹其因为以前获得过国家批准,至少也将成为开放后获准直销的第二梯队。相对于转型企业而言,此类企业的心情更为迫切。
“七宗罪”之四:传统销售企业“冒进转型”直销
直销市场方法的魅力已经越来越吸引了传统销售企业的眼光,特别是一些保健品企业正在计划将传统销售模式改变为直销。因为他们看到,在中国市场取得成功的企业,大部分以保健品或美容护理用品为主,并且在中国市场一路高歌猛进,这无疑使苦苦挣扎多年仍不能跳出市场泥潭的保健品企业看到了希望,而中国直销立法使他们更觉得这种机会在渐行渐近。尽管没有什么直销经验,尽管现在直销法规还没有出台,部分企业已经开始了直销市场运作,甚至已经开始招募业务人员。
“七宗罪”之五: “拿牌掮客”抬头
直销立法前夜,“四大直销实验基地”闹得个满城风雨,而这场风雨的背后,凸现出的则是部分人士的“掮客心态”。
据有关媒体报道,闹剧幕后的策划者是全国高科技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CHC)和海畴公司。但海畴公司事实上扮演的角色,是CHC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换而言之,海畴公司物色企业,由CHC发“直销实验单位”的牌子。例如四川正田公司希望能进入直销行业,正好遇到了海畴公司。双方一拍即合。而海畴的合作方CHC随即接纳了正田公司。在正田付出一笔不菲的费用之后,正田如愿领到了那块牌子。海畴和CHC如愿得到了那笔酬劳。
而据另一家“实验基地”内部人士透露,拿到“直销实验基地”并非最终目的,其终极目标是通过这些机构尽快拿到市场开放后的直销牌照,而这也是相关人员给他们最大的画饼,因为这些人员“良好的背景”远非媒体披露的那么简单。当然,拿直销牌照的资金也远非拿到“实验基地”拍照这么简单。而事实上,想在直销市场开放后获得直销牌照的公司也决非只有这四家。
这不得不令人想起传销禁令下达之前活跃在市场上的“掮客们”,当时部分人士利用其与有关部门“良好的关系”,通过与想获得传销牌照的企业穿针引线,获取了大量所谓的“中介费”。
面对直销市场即将开放的问题,有关人士认为,开放中国直销市场,再一次让国家工商总局及商贸部的相关部们成了“手里掌握发放”直销权“金钥匙”的人,占据了极度稀缺的公权资源支配权,众多想在直销市场中分得一块蛋糕的公司自然会对他们趋之若骛,这也为掮客们提供了市场。该人士呼吁,直销立法在规范企业行为的同时,也应建立和健全对相关权利部门的监控机制,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七宗罪”之六: 假借“电子商务”进行传销
“老鼠会”的发展过程实际上一直存在“变异”现象,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仗,世界各地的“老鼠会”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老鼠会”通过不断的变异而获得发展空间。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老鼠会”也嫁接了这种先进的销售模式而打上了“电子商务”的旗号。今日国家工商总局严厉打击的“美国远程教育”、“美国互联网基金”等即属此例。
典型的则是近日被暴光的“新智网”,即通过收取用1550元换来了这样一个“资格”———成为“新智网”的会员,并宣称“上这个网站既可以学英文,还可以与‘世界一流大师’亲密接触,关键是这个网站内容天天会变,内容新鲜。而事实上该网站内容并无特殊,只是有一些可以下载的“世界营销大师”讲课视频资料。其实际的目的是通过发展下线收取高额的会费“圈钱”。
由于戴上了“电子商务”的帽子,使得这种“老鼠会”更加具备隐蔽性、欺骗性和多样性,并且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电子商务交易法规,使得这种欺骗方式更加难以监控。
“七宗罪”之七: “老鼠会”黑手伸向学生
5月3日,记者接到张先生从佛山打来的报料电话。记者随即进行了暗访。张是被朋友以找到了好工作为名从浙江某大学欺骗过来的,与张同样被骗的学生不下200人,其中还有不少是十六七岁的中专生。每人交了3800元买了两块手表,并且所有证件、银行卡等都被没收。据张称,自己到商场对比了一下,两块表最多也只值400多元,并且无任何生产标示,而公司连名称都没有。所谓的主管只是带领大家租住在出租屋内,工作则逼迫他们向家人或朋友打电话欺骗钱财。
“老鼠会”活动猖獗一直是中国直销市场上的毒瘤。在直销立法前夜乘势扰乱市场自不待言,更是将黑手伸向了学生。他们抓住现在大学生工作难找的心态,向学校发传真或召开招聘会等形式,将学生欺骗到外地,然后严密监视起来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除了“老鼠会”将黑手伸向学生外,转型企业在学生中发展业务人员的现象也越演越烈。据有关方面在北京、上海、成都三地调查结果显示,安利、玫琳凯、完美等企业的在校学生业务队伍已有一定规模。
对于学生从事直销活动在我国一直是明令禁止的。在1997年颁布的《传销管理办法》中就有“禁止学生和现役军人从事传销活动”规定,尽管这个办法很快被废除了,但是国家在允许10家直销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时,也明确规定学生不能从事直销活动。
另外,作为《直销法》的前奏,《外商投资直销企业暂行规定》草案也有相关规定,尽管这份草案还没有公开和正式颁布,但它对直销立法应该有很大影响,估计不允许学生、军人从事直销活动的条款会出现在《直销法》中。
安利公司全国媒介事务部高级经理姜京源曾表示,对安利在北京一些高校发展直销员的事实,我已经知道,公司已在积极地查处。姜分析说,造成安利在大学生中发展直销员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一些安利经销商的个人行为,二是某些优惠顾客本身不具备发展直销员的资格,也在大学生中发展直销员,给安利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他同时认为,由于有些学生隐瞒了真实身份,查处起来有一定难度。
评论:
警惕直销立法前的“半夜鸡叫”
本刊记者 王万军
“半夜鸡叫”
记得小学有篇课文《半夜鸡叫》,讲述了一个周姓地主为了剥削“长工”,自己半夜学鸡叫以催“长工”早点起来为自己干活。这个地主由此获得了“周扒皮”的称号。
现在人们已经很少知道“长工(即旧时地主雇佣长期为自己干活的人)”这个带有时代烙印的名词了,“周扒皮”那时候也绝不了解什么是“直销”、什么是“非法传销”。但在直销立法前夜,“半夜鸡叫”的伎俩却被一些公司和人员重新拾起,于是,在中国直销市场还未开放的今天,便响起了各种怪异的声音。
尽管中国长期以来对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一直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但各种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屡禁不止。而随着中国直销立法的进程和直销市场临近开放,非法传销往往又借此机会兴风作浪,大肆鼓吹“中国直销即将开放,应该先期切入市场抢占市场先机”,并宣称“自己即将获得国家认可”为欺骗手段,以此招揽业务人员。而部分转型企业在直销立法前夜也并不能做到独善其身,同样出现了夸大宣传市场机会的现象。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昔日的“拿牌掮客”已经抬头。
由于我国对直销市场有可能采取小范围局部开放的政策,“直销牌照”自然成了非常稀缺的公权资源,能获得牌照的企业注定只是少数,部分中小型企业更是难以实现目的。曾在传销禁令下达之前活跃在市场上的“掮客们”已经开始了活动,试图为进入直销行业的中小型企业穿针引线,通过宣称可以利用其政府资源帮助企业获得直销牌照,以套取巨额的“中介费”。尽管现在谈及拿直销牌照还为时过早,但“掮客们”已经开始了“企业辅导”活动,并在为企业与相关人员“培养感情”。此风一旦成为气候,不但会引发权力机构的腐败,也将成为引发市场混乱的重大隐患。
“半夜鸡叫”批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作出决定,从4月起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查禁各类变相传销行为;严厉打击境外传销企业入境违法开展传销活动;清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后被禁止传销活动的企业,对违反规定重操旧业的,予以严肃查处;依法查处转型企业违规培训和传销活动;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大要案件,坚决防止大规模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反弹。
龙永图(前外经贸部副部长,现任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中国直销不可能发幅度开放
在直销立法这个问题上,不要指望中国的直销立法在一夜之间会大幅度开放,要有一个延续的过程。
上海市工商局:当前传销新特点
当前地传销行为与以往的相比,有新的特点:隐蔽性强;部分从事传销企业反调查能力增强,对中国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的立法很熟悉,甚至对政府部门打击传销的监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企业的培训中,如何对付政府的检查已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当前一些从事传销的企业,假借直销的名义,进行非法传销;部分转型企业仍有违规操作的情况发生;利用网络的开放性,交易组织的虚拟性,传播的隐蔽性,数据传输的快速性以及可加密性等因素特点进行传销。从而也使非法传销更具危害性,传播地域更广,传播人数更多。
李惠森(南方李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直销立法重中之重是界定直销与传销的本质区别
这次直销立法,重中之重应该是如何界定直销与传销(金字塔式的商业诈骗行为)的本质区别,这将有利于揭发、打击非法传销,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防止“老鼠会”、“金字塔传销”不法份子坑害消费者。守法经营的直销企业就有了一个平等参与市场经营的合法身份,消费者对直销产品、企业也有了可信与否的衡量依据,减少上当受骗的机会。政府管理部门也将有法可依,有据可考,规范市场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许国伟(完美公司总裁):以维持市场的健康作为第一大前提
假如开放给了人一种错觉,就是很多其它的没有获得准入资格的人,也有可能浑水摸鱼地进来,破坏扰乱重新开放的直销市场。我相信直销市场一旦开放,又会有许多追求快速致富的非法传销企业冒出来,这就需要企业保持清醒的头脑,而直销从业人员同样需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只有按照行业规律来运作这家企业,才有可能获得成功。但我总觉得,直销开放还是要以维持市场的健康作为第一大前提。我们已经经历过1998年的那件事情了,大家的印象还很深。如果直销市场开放不谨慎操作,假如我们在2005年开放了之后,在短短的两、三年又发生了很重大的事情,我看我们这个行业就是到了完蛋的时候了。
秦朔(《南风窗》主编):这种时候千万要冷静
现在我听到有些人都说,这很多年都没有做过直销了,都憋不住了,都很压抑了。好像希望今年政策一放开,就再次地爆发像90年代初的那样的一种疯狂,那样的一种狂热。如果是那样的话,必将重现1998年的政策,还是会用很严格的方法,甚至是类似玉石俱焚这种一刀切的方法来处理这个行业。所以我觉得我们在这种时候千万要冷静。
我觉得,直销立法并不是整个行业马上开放,也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来。我认为,对于直销这样的行业,还是要有很高的一个法律和政策各方面的壁垒,使那些真真正正想认真经营、守法经营的公司才可以进来,而那些想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这一类公司是不能够进来的。从这个方面来讲,直销立法更多的还是要把它理解成一个建立行业规范的一个机会。
只有按照这样的一种态度,才会避免我们再次重演历史的悲剧。
作者简介:
王万军:工商管理硕士(MBA),原《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编辑,现为《南风窗·新营销》直销栏目主编。曾策划撰写网易商业频道《中国直销立法十大悬疑》、策划制作中央电视台《聚焦中国直销立法》、《聚焦中国直销业》大型电视专题片。
四年直销行业管理经验,三年知名财经媒体从业经验。亲历了中国直销业一度的辉煌,也见证了“一刀切”后的阵痛。7年时间对中国直销市场的关注和探询,利用新闻从业经验历练的独特视角,全面剖析中国直销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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