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帽”美芝身份悬案
美芝产权问题20年,是中国经济由“社”到“私”的转变缩影。——题记
52岁的曹继光总在早晨7点15分左右起床,然后用身子靠着窗台,痴痴地望着窗口的右前方。
顺着那个方向,矗立的是美芝日益衰败的公司大楼。这栋陈旧的大楼见证了美芝曾经的辉煌,正是在这里,曹继光成长为中国第一代民营企业家、中国第一个公开的百万富翁、中国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而美芝也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第一个与跨国公司结盟的科技企业。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美芝多年来产权纠纷的风风雨雨,让曹继光心力交瘁,曾经的广东省龙头企业,已一蹶不振。从2003年7月开始,深圳市政府安排工作组,再次对美芝产权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前几次不同的是,这一次政府派出了一名副市长亲自挂帅,十分重视。
曹继光渴望这件事情早日圆满结束,他渴望找回曾经的辉煌。
承包自己的企业
1979年,国门初开。曹继光的父亲曹喜芝调任深圳特区第一任市委副书记。在父亲的福荫下,28岁的曹继光也调到了深圳市工业局。
那时的深圳,是中国最有潜质的一块热气腾腾的土地。
血脉中不安分的因子决定了曹继光不甘现状,在工业局机关仅仅呆了101天的曹继光不顾父亲的阻拦、母亲的唠叨,毅然出走。
随后的几年里,他先是筹建了新华电器厂,然后又进入一家专修自行车、钟表的街道企业。在这个小企业中,曹继光从普通工人做起,历任流水线长、车间主任、副厂长……这个最初只有几十人的街道小厂竟发展成了拥有800多人的大企业。
但曹继光再次选择了离开。虽然集体企业比国有企业少了许多束缚,可是骨子里对自己说了算的向往让他萌生了单干的想法。
1983年,曹继光正式退职下海。他拿出仅有的7000元钱积蓄,组建了深圳市家电制品厂。当时,国家没有私人办企业的规定,个体户招工不能超过8个人,为使企业合法化,曹继光将工厂挂靠到深圳市五金家具工业公司下。
为节约有限开支,曹继光借来三块大石头权当办公工具:两块当凳子,一块当办公桌,生生支撑起了一个创业的梦。
工厂虽小却正逢其时,业务越做越大。1984年底,曹继光又开了一个工厂,命名为“深圳市美芝电器公司”。“芝”是选自其父曹喜芝姓名的最后一字,尽管他的父亲那时已经退休两年了。当时,中国改革开放的春风,已经吹到了东瀛。当时日本的皇冠公司,成为首家来中的跨国公司,到广州来考察加工基地。
日本皇冠生产的仪器在全世界都畅销,其实力和影响毋庸置疑。曹继光很好地抓住了这一机会。跟皇冠的良好合作就像一个示范,一下子给美芝带来了8个日本的配套商。公司滚雪球一样的发展速度让曹继光兴奋不已。
随着企业效益的不断攀升,曹继光开始有所顾虑了:公司挂靠在属于集体企业的深圳市家用工业公司门下,在进行工商登记时是注册的集体企业。但作为实际上的自负盈亏的独立企业,归属权该如何界定?
思量再三,曹继光大胆的选择了承包。
1984年12月24日,曹继光与深圳市家用工业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经济承包合同》,承包了家用电器厂和美芝电器公司。《合同》约定,曹继光“每月向家用工业公司上缴包括管理费在内的承包费15000元”,“如果经营成效好,且已缴足和留够,超额部份利润为劳动所得,此利润再抽10%上交公司,其余70%由承包者分配,30%作全厂分配,第二年此部分残利分配比例原则不变”。
自己承包了自己的企业,这在现在的人看来是荒唐的,但在当时,却不失为一步好棋。曹借承包理清了家电制品厂和家用工业公司之间的关系,也给自己带来了财富、荣誉。
但承包,给曹继光也带来了劫难!
与集体企业脱钩
曹继光自己也没有想到,承包竟然让他成为了中国第一个公开的百万富翁!
曹继光当时承包所得并不是公开的100万,而是700万。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个人拥有这么多钱实在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广东省和深圳市的税务部门很难制定出曹到底应该纳多少税,后来报到国家税务部门,上面批示按最重的税来缴纳,这样大约有600万要上缴国税。经过商量之后,曹决定把其中的600万转化成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企业的继续发展中,剩下的100万作为其个人所得,缴纳了约50多万的税款。
但曹最终没有领出一分钱。当时的深圳某报还为此展开了一场该不该领取百万承包所得的大讨论。曹继光告诉记者,当初他没有拿走那一笔钱主要是认为这个企业本身就是自己的,拿走与否都是他个人的财产。
中国第一个百万富翁的头衔让曹继光名声大噪。他先后被评为深圳市优秀企业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劳模、国家七五建设做出杰出贡献的青年……曹继光的名字和作家贾平凹、明星潘虹排列在了一起。1989年,他又入选中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在人民大会堂里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此时曹继光的企业也像他获得的荣誉一样,芝麻开花节节高。
1987年,曹在深圳率先搞起高科技产品——肾结石体外粉碎机(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向12个国家出口,成为深圳十大企业之一,创汇排名深圳第一、广东第二。这时的美芝员工已经超过1万人,拥有现代化标准厂房数万平方米。
当时法国一家著名企业的老板汤姆逊来中国选择投资,参选的公司有十几个。当他来到深圳的美芝公司准备与曹继光谈合作时,曹继光正在安装调试设备,满手都是油污。当公司的人介绍说这就是美芝公司的总经理时,曹继光油污的双手都不方便与汤姆逊相握。
这就是曹继光?汤姆逊瞪着一双绿眼睛,一脸的怀疑!在他的印象中,中国的老板都是官员制,董事长、总经理都是西装革履,办公室豪华而漂亮。
曹继光的务实精神加上美芝拥有的实力,使得汤姆逊毅然选择了美芝。美芝电器公司也由此进入鼎盛时期。当年,美芝创收的外汇居深圳第一,其资产达到9000多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000多万元,现金3000多万元。
1987年,美芝电器公司与日本皇冠株式会社成立了中日合作企业“深圳皇冠(中国)电子有限公司”,这是当时深圳市引进的最大的外资企业;随后美芝又与美国通用电气、法国汤姆逊、日本新日铁等一批著名的跨国公司成立中外合作、合资企业。1988年底,美芝电器公司已拥有下属企业45家、职工1.7万人,每年为国家创收的外汇多次居深圳市第一,广东省第二。
1987年9月18日,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受深圳市审计局的委托,对美芝电器公司进行了全面审计。在深圳市政府工业办公室的主持下,美芝电器公司与深圳市家用工业公司分离达成协议,即美芝划出两间厂房连同设备资金,并再缴8万元给家用工业公司,就此两家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宣告了结。
这个协议的签订,表明美芝电器公司正式脱离集体企业,成为一家真正完全独立的民营企业。深改字[1988]7号文件也确认深圳市美芝电器公司是一家由曹继光自筹资金发展起来的股份公司,曹是美芝电器公司的出资人,对曹购买公司股份比例不作限制。曹继光认为,宏观上美芝电器公司的整体产权已经有了十分清晰的界定,他作为美芝电器公司的出资人,公司的产权属于他及美芝电器公司的创业职工。
奇特的政变
“命运中总有一场预谋而来的洪水,顷刻之间,淹没你所有的欲望和想法!”这样的一句咒语非常适合于曹继光。淹没他的那场洪水,始于他的美国之行。
1989年,在日本皇冠公司的邀请下,曹继光经董事会批准,赴美参加芝加哥国际电子博览会。在博览会会上,曹意外发现参展的产品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美芝加工的。原来自己工厂生产的产品竟然世界驰名!曹继光激动不已,立即决定为美芝在海外开拓一片新的天地。
曹很快向董事会申请了设立海外分公司,然后又申请延长在美国停留的时间。不过,在国内已拥有40多个工厂、2万名工人的美芝不能一日无主。经过考虑之后,曹决定委托当时的副总经理张发能代他执行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责,处理公司日常事务以及签署应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文件。
张发能是谁?
张原是美芝挂靠的家用工业公司的经理,卸任后来到美芝公司。曹之所以选中张,是因为张的行政经验非常丰富,与政府的联系也比较密切。在当时的环境下,企业要发展处处都要依靠政府,而这正是跟曹一起打天下的另外几个副总所欠缺的。
但曹继光怎么也想不到的是,他的这个决定导致了以后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烦……
执掌大权的张发能立刻开始了一系列的动作。他先利用拥有党支部印章的权力,以支部全体党员的名义,写了一个报告,秘密交给上级党组织。报告只字不提经贸部批文和公司董事会决议,而只称曹继光不回国了,现经支部全体党员研究,让曹作自动退党处理。上级工委也未作深入调查,就批复“同意支部意见”。张随后将此批复藏起,并向支部党员宣布称上级党委已将曹继光开除党籍。
接着张又打电话告诉远在国外的曹继光,告之其被开除出党了,国内形势现在很紧张,建议曹在海外多呆一段时间,避避风头,以免回国遭到不测!
张在公司内部,表面上仍接受曹的“海外遥控”,并于1990年至1993年间三次去美国,一方面是向曹“汇报工作”,同时也渲染国内“紧张气氛”,以关心爱护为幌子,力阻其回国,劝其留在海外,继续开拓国际市场。
随后张又向政府汇报,称发现公司内部有大量国有资产,为避免曹将资产偷偷转移出去,应尽快给予保护。有关部门再次未经调查核实,就批准张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美芝公司创始人的曹继光,不仅糊里糊涂地将党员身份丢掉,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也不复存在。
美芝的这一连串变故放置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特殊大背景下,看起来是那样的理所当然。
一直以来,张发能对媒体的缄口不言让人们无法明白其当时做这一切时的心态和动机。曹后来把张的举动归结为人性的弱点。美芝因产权纠纷几乎导致灭顶之灾却是因此而起。
在接到不少美芝员工反映张侵吞企业财产的消息后,曹对张疑心日增,终于在1994年5月份,不顾张再三阻挠,从美国赶回深圳。曹回来才知道自己党籍和法定代表人资格已被取消。真相终于大白,黑色的张发能已经裸露在太阳底下。
美芝公司当即召开董事会,宣布恢复曹继光的法定代表人资格,并将张发能开除出美芝董事会。
张发能不甘总经理职务被免,连忙加紧反扑,揭发曹此次回国是要调动大量资金逃往美国。张发能的这一手,把美芝引入了产权纠纷的旋涡。
政府托管
1995年3月,深圳市政府召开了解决美芝公司问题的专题会议。会议决定通过依法处理有关人员的经济问题、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来解决美芝问题,决定“成立临时党委,派出党委书记和纪检书记”,“由临时党委书记牵头”,“组成临时经营班子”,同时“正式成立工作组”,进驻美芝公司。
这一查就是4年多,1500多个日日夜夜!
前前后后来了两批人。第一批因工作组自身意见分歧解散,第二批以市委副秘书长直接领导,由市审计局牵头查账,其间没有查出曹继光的任何问题,反而查出了张发能侵吞企业财产的事实,市检察院对此立了案。1998年3月,张被迫退还400多万元赃款,其法定代表人和党内其他职务均被撤消。
但曹对记者称,张虽被查出经济污点,但死而未僵,仍有神通。张动员有关方面,千方百计阻挠恢复曹的法定代表人资格;同时美芝的产权归属也迟迟没有定论。
曹继光无奈之下,提议由政府出面,在美芝成立临时过渡班子,领导美芝工作,为期两年,期满即退出。
曹继光承认,这是他继委托张发能之后,犯的第二个大错。
在美芝相关产权界定没有结论的情况下,1997年7月,深圳市政府成立了“解决深圳市美芝工业公司问题领导小组”,汤耀治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国资办副主任卓崇勋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随后任命何宗明担任美芝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4年。
2000年3月30日,深圳市集体办下发深集体办[2000]32号文,声称托管了美芝公司,成为美芝公司的主管部门,并规定在托管期间,“公司章程修改;企业领导人任免;企业合并、分立、解散;产权转让;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须报市集体办批准。
这边刚脱钩,那边又托管,这时的美芝已是伤痕累累、运转不灵。原先与之合作的大型外企见美芝如此局面,陆续弃之而去,美芝员工也随之大量流失。
2000年6月,曹继光把深圳市集体办告上了深圳福田区法院。诉状称,集体办的托管决定是滥用权力之举,不符合国家关于“政府各部门不能作为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规定,应予撤消。
2000年12月,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虽然曹和其代理律师在法庭上拿出了所有证据,但最后,深圳福田区法院仍做出了曹继光起诉不适合的裁定,并退回曹的相关上诉费。曹不服,遂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02年5月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深圳市政府任命的美芝总经理何宗明从一开始就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上,美芝从上到下都不认可他。从2001年2月11日起,何先后三次向深圳市政府辞职,但均未获批准。2003年1月24日,何宗明发布声明,宣布不再履行美芝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职责,从此就不再到美芝上班了。
10年的产权纠葛结果是:因为没有法人,美芝所有的经营活动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而企业现金又消耗殆尽,元气大伤的美芝现在只能靠出租原来的厂房过日子,其下属的40多个厂子基本停产,职工由原来的近2万名缩减到不足200名……政府的托管也陷入僵局。
曙光开现
美芝的产权问题已经拖了十年,现在仍没有解决。为什么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对美芝进行产权界定,都无法进行工作?为什么深圳市各有关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六进六出美芝公司,花了上百万元的验资费,最终还是未能就美芝的产权问题得出一个明确结论?
几年前的疑问,直到今天仍然没有答案。
为解决好我国历史遗留下来的“红帽子”企业问题,李岚清在1999年听取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汇报时曾指出,“能找到出资人的,就把他找出来。出资人的权益应当尊重,不管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尽快把它嫁出去。这样,产权就明确了。”
曹继光认为,按照中央的这一指导方针,对于“产权关系极为复杂”的美芝公司产权问题,只要理清楚谁是投资人,美芝公司的产权界定就基本上完成了。出资人找到以后,下一步就是明确量化出资人和职工之间的产权关系,然后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方案。至于经营者的问题,按照《深圳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管理规定》处理,至于这种报酬是以现金或实物奖励的形式实现还是以股份的形式实现,以及职工集体股的量化问题,都是企业内部的利益关系和经济关系,属于企业自主权范围之内的问题。
曹坚持认为,深改字[1988]7号文件已经确认其为美芝电器公司的出资人,这份文件属于政府的行政行为,应该是有效的。
2002年2月4日,深圳市美芝工业公司产权界定及改制工作小组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上连续刊登《公告》,要求对美芝工业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有产权要求的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向美芝工业公司产权界定及改制工作小组提交书面形式的产权要求,并提供原始投资凭证等相关资料。曹称,自己提交了原始投资凭证,但有关部门至今没有公布美芝当事人的产权报告。
美芝问题长期悬而未解,困挠的不仅是美芝,也惊动了中央上层。2002年4月19日,深圳市国资办邀请了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经贸委、国务院体改办、国务院研究中心等多个部委的领导、专家就美芝产权问题在深圳小梅沙进行了专题研究,这也是美芝产权问题发展至今最高级别的一次会议。
当时的财政部企业司李春满副司长说产权界定都要遵循四个原则:第一,谁投资,谁所有;第二,与此相关联的,谁主张,谁举证;第三,在进行产权界定时国家有相应政策的要遵循国家政策,国家没有政策的,看当时的约定,约定本身具有法律效力;第四,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宜粗不宜细。
国家经贸委陈洪俊处长认为,美芝是全国普通性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个案。如果美芝问题的解决能够探索出一条改革的路子,对全国的如何解决历史上存在的集体企业产权问题会提供一些立法的参考依据。陈洪俊还表示因为“红帽子”问题,国家经贸委专门给总理写过一个报告,“红帽子”的产生不是经济原因而是政治原因。
虽然这场美芝专家咨询论证会因为存在争议的没有达成共识,但解决美芝产权问题的大幕已经拉开。深圳市国资办解决美芝问题的决心似乎更大了,市国资办主任贾和亭曾表示:“我来国资办把80%—90%的精力都用到美芝、华乐这两家企业上了。”
为了尽快把美芝这一具有典型时代烙印的企业产权问题解决好,深圳市新成立了一个解决美芝问题的工作组,由一名副市长任组长,国资办副主任邵湘华任副组长。邵湘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更合理、科学的解决好美芝问题,领导小组已经把美芝的问题委托给了中国政法大学的专家,专家们在深圳做过调研后现在正在设计一个解决美芝问题的方案。邵湘华也表示他会理清思路,顶住各方压力力争把美芝问题解决好。
记者电话联系到美芝问题专家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他说关于美芝问题解决方案的第一稿已经交到深圳市国资办,正在等待回复。
来自各方的信息都给记者一个感觉,美芝产权10多年纠纷就要走到尽头,中国的“红帽子”企业的未来终究将有一条明确的道路。
后记
曹继光和美芝的荣辱惊变,折射出中国企业从姓“社”到姓“私”的微妙关系变化,更展示了历史是如何铸造了一位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及企业家。曹继光和美芝的遭遇其实是中国经济体制发展的一个缩影。
美芝产权至今悬而未解,最根本的原因是经济利益的驱使。而政府介入使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
记者3年前就介入美芝产权问题的采访报道,在数次采访中,记者接触最多的是美芝的老职工,每次采访他们都抓紧一切机会向记者诉说;记者最难见到甚至被拒绝采访的是张发能、何宗明和深圳市国资办的负责人。深圳市国资办希望媒体不要介入或者过早介入此事,怕这样会把事情搞得更复杂。
如今的曹继光看起来仍然有条不紊,但他内心的熊熊烈火却在不停燃烧。他说自己“修养生息”10多年,该是大战一场的时候了。他对记者说,这10多年积累的处世之道和工作经验,将会使他以后的决策和判断更符合这个社会发展的需要,他将会走得更稳、更远。
原载:《知识经济》2003年第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