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找律师备忘录
遇着官司找上门,不要白吃哑巴亏
不要在官司打不下去时才去找律师
要找资深律师,不可贪图省钱误事
打赢官司捞不回损失的官司请甭打
中国历来有“饿死不要饭,屈死不告官”之说。通常情况下,中国人不愿意打官司,总觉着这不是一件光彩事,事到临头宁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欧美人却最喜欢打官司,或许这与他们所谓的“人权至上”观念有关吧。事情不论大小,只要涉及个人利益,不弄个水落石出绝不罢休。因此,只要和欧美人做生意,就免不了要遇到打官司的事。
去年5月,美国加里福尼亚州一消费者买了一把标有“中国制造”的折叠椅,在他调整椅子的角度时,椅子滑落,压劈了他半个手指甲盖。这位美国人不依不饶,提起诉讼,从商店、批发商、进口商,一直追踪到中国的生产厂家。
一听说自己成了共同被告,中国厂家自认倒霉:赔十几万美元吧,谁让咱摊上这档子事儿。但到底还是不甘心,这家工厂找到了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的陶景洲律师。
陶景洲律师,十一年前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又在法国攻下高级法律文凭,他根据多年在国外办案的经验,向美国法院提出,在美国有州与州之间的区别,我的客户将产品销往加里福尼亚州时,并不知道进口商还会把货物运往其它州出售。根据美国法律,要使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某人有管辖权,它必须拥有足够的法律上的连接点,如果不存在法律上的连接点,法律就不能行使管辖权。由于我的客户是在加里福尼亚州以外售出产品的,理所当然的不存在法律上的连接点,所以,我的客户不能作为共同被告上法庭。
一场看似非输不可的官司就这样在公正的法律和雄辩的律师面前打赢了。这家中国工厂按照陶律师每小时230美金的收费标准,交付了几千美元的律师费,却“省”下了原以为会赔光的十几万美元。“无论如何,这都是合算的嘛。”陶景洲律师在他的办公室里聊起此事时,很轻松地说道。
作为中国司法部首家批准的国外律师事务所,资深的美国高特兄弟事务所北京办事处,自1992年10月成立一年多来,在全球18个办事处的协助下,代表中国企业在日本、美国、欧共体和香港地区进行仲裁和诉讼活动,赢得了良好的信誉和知名度。一些遇到麻烦的中国企业慕名而来,寻求帮助。由于律师无权透露客户的姓名,陶景洲律师同意在隐去客户性名的前提下,讲一桩经手办理的案子。
一家中国大公司准备向美国出口一批猎枪,为了进行试验的需要,美方应免费向中国公司提供若干发子弹。而为了得到美国的出口许可证,中方需向美方提供一种形式发票,以此证明我方购买了他们的子弹。谁也没有料到,生意尚未做成,中国公司却收到了一纸起诉书,美方指控中方违反合同,收到货物发票却迟迟不付货款。
这份哑巴亏中国公司不愿吃,聘请陶景洲律师来打这场官司。陶景洲律师受理这起官司后,首先向美国法院阐明了主合同猎枪和子弹发票的依据关系,提出,这个案子的仲裁应该在中国进行。由于美方的传票是通过邮局送达的,不符合法律程序,需重新送达。在美方传票按正规程序送达后,陶景洲律师已准备好了充分的材料,省去了办案的具体细节。
陶景洲律师不无自豪地说:尽管美方最后不参加仲裁,但我们在中国的判决是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我们共同参加了纽约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的《纽约公约》,这意昧着,只要程序合法,我们的仲裁可以在中国执行。最终结果是,美国法院放弃了对此案的管辖权,并指出,此案应该由仲裁机构裁决,因为它是作为一个主合同的一部分,所以不应该作为一个独立的销售形式来处理,中方获胜,现在,该我们向美国公司提起诉讼了。由于他们没有按时履行购买猎枪的合同,造成我方几十万美元的损失。合同制订了就一定要执行。
表面瘦弱的陶景洲律师讲话办事干练果断,毫不含糊,令人感到法律的凛然尊严。
当然,打官司必须有输有赢,怎样才能尽量避免失败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此,陶景洲律师谈了他的看法:“中国企业在与外商打交道时,存在着不注意交易中对方的资信问题。我们高特律师事务所遵循这样一个原则:不能拿回钱的官司我们不愿打。即使我们打赢了一场官司,客户花了许多律师费,但如果不能为客户赚回钱,这官司就不必去打。我们的做法是,花几百美元,通过商业信息公司了解被告的经济状况,然后采取诉讼上的保全措施,要求法院冻结对方的银行帐目,扣压下这笔钱,然后再打官司。一些中国企业之所以吃亏蒙受损失,正是因为事先没有调查对方的资信状况”。
陶景洲律师同时提出了另一个忠告:不要在官司打不下去的时候才去找律师,任何律师都不是万能的,必输无疑的官司,律师也不会去打,还要注意的另一个问题是,找律师不能图便宜,一位富有经验的资深律师对打赢官司起着决定性作用。他举例说,我国一远洋运输公司计划在法国开展业务,因而找到一位法国律师。由于律师是按小时收费,这家公司投下几十万法郎的费用,但事情一直拖着办不下来,生意迟迟无法开张。公司无可奈何找到陶景洲帮忙。陶律师迅速与法国律师协会协商,大大降低了律师的费用,并提前为客户解决了问题。
与真正的律师斗,彼此还都是依法行事。而与不是律师的律师斗,事情就变得极为复杂了。陶景洲律师介绍道,有些中国企业依靠在欧美的华侨和留学生进行法律咨询。按照美国法律,律师在法律业务上具有垄断性,其他人不能提供法律意见。一些中国公司根据华侨和留学生的意见在美投资、做生意,事后惹出许多麻烦。陶景洲律师说:律师好与不好,最后的结果也截然不一样。
谈到律师业在中国的情况,陶景洲律师说:“中国的律师业刚起步,工作起来线条比较粗,但进步很快。有些企业长年聘请法律顾问,却不请他们办理案子,没有发挥出聘请律师的应有作用。而且,每个律师熟悉的领域不同,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这需要律师小组协同作战,大家共同完成”。
律师,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是一个披着神秘面纱的职业。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的完善,法制经济的建立,对工商企业来说,不管你愿意与否,打官司将是难免的。碰到这类事怎么办?——立刻找律师,而且要找真的、懂行的、有经验的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