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白酒业的忧思
人们都说,白酒既是“高税高利”又是一个步履艰难、危机四伏的产业;作为历史悠久、惟我中华独有的民族宝贵传统产业,她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却又承受着太多误解、偏见与责难。
经过长时间采访、调研和思考,笔者将这篇“忧思”呈现给读者,期待能唤起人们更多地去认识白酒、思考白酒、关爱白酒,为中国白酒产业的未来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尽一份心和力。
“高税高利”,这是多年以来白酒留给人们的一个深刻产业印象;而“三斤粮食一斤酒”的俗谚,更似乎证实了这个行业无可辩驳的“低成本”与“高利润”。
于是“当个好县长办个好酒厂”便成为众多“县太爷”们的“仕途经”;于是争先恐后、一哄而上便成为全国数万家酒企的共同抉择;于是“标王”秦池不计生死的疯狂运作便有了它“必然”的根据;于是愈来愈多参与“围城”的业外资本“进城一游”的愿望和躁动日趋强烈;于是,更重要的,也就由此而引发出近10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出于种种考量而对白酒的不断增税与加压。
白酒利润,还那么诱人吗?
“去年,广东搞‘白酒财富论坛’,主办者邀我去参会。我对他们讲,会可以参加,但我去了只能给你们泼冷水。对方问为什么?我回答:你们了解白酒企业目前的状况吗?你所谓的‘财富’现在白酒行业究竟有多少?”广东省酒类专业协会郑衍立会长前不久对我这样诉说。
不错,白酒的确有过“高税高利”的“好日子”,只不过那早已成为自八十年代中后期到九十年代中后期的一段“美好记忆”而已。当初伴随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白酒尤其是名酒价格放开以后,成本与售价之间落差逐步拉大,“利大于税”曾一度成为白酒行业的巨大经营优势,白酒盈利水平令人艳羡,白酒发展从此进入了“突飞猛进”时代。然而1994年,国家首次重大调整税收政策,对白酒开征消费税,且税率高达25%。加上17%的增值税以及其它一些税种,白酒的税金总和已占据白酒销售额的45%以上甚至更多。从此白酒利、税比例彻底发生转变。尽管此后白酒发展的脚步并未停顿,山东、四川等酒业大省相继以“板块”形式崛起,甚至还出现了秦池“标王”之类的超常运作,但白酒这个“利税大户”的头衔已成虚名,除缴税堪称“大户”外,白酒的平均利润水平已无从炫耀,它甚至与其它食品加工、制造业都难以相提并论。1997年,为杜绝某些不公平竞争,国家再度调整白酒税制,大幅提高配制酒消费税率,同时出台“白酒广告费税前不得列支”等一系列“限制性”措施;自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白酒业的“繁荣”从整体上看已基本属于“泡沫”发展,大多数企业的“兴旺”要么得益于当地政府的优惠政策,要么凭借税收当中的投机取巧,甚至还有不少企业是靠着从银行贷款支撑着暂时的“红火”局面。“白酒泡沫”堆积到九十年代末,随着税收征管的加压(起码对国有正规企业如此)、市场竞争白热化以及“亚洲金融风暴”导致市场不振等一系列因素影响,白酒企业乃至整个白酒产业的“泡沫”被打破了,所有潜在的危机迅速爆发。1999~2001年是几乎所有白酒企业最难熬的日子。一些企业开始艰难调整,众多中小企业为求生存则大量使用践踏诚信、偷逃漏税、贿赂营销等种种不正当竞争手段,市场环境、产业形势趋于恶化。从晋酒、鲁酒、豫酒的沉寂到皖酒、湘酒、黔酒乃至“川老大”的颓势渐显,从郎酒被托管、双洋集团、孔俯宴“零价转让”到沱牌、全兴、古井等名酒巨头们的效益滑坡,如果说几年前白酒行业还有“几家欢乐几家愁”景象的话,这个时候却几乎是“难得欢乐家家愁”了。
就在白酒产业艰难调整的关键时刻,2001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再一次对白酒消费税实施重大调整,出台“复合计税”新政策,在过去从价征收白酒消费税基础上,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加征一道消费税,并取消以往外购酒可以抵扣消费税政策;继而,国家又宣布从2002年起取消对白酒上市公司先征后返18%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有人把这次调税形容为“雪上加霜”,而绝大多数企业则把这5角钱“从量税”称之为“悬崖边上的5角钱”。此次税制调整加上前几次调整带来的综合效应,使得白酒制造业至2002年底整体亏损面已接近1/3(27.97%),比全国食品行业平均高出4.2个百分点;企业亏损总额达8亿元以上,亏损同比竟然增长了42.61%(这些还只是年销售收入500万元“规模以上企业”的统计数字,实际亏损面、亏损额及其比率则大大超出此数);同时,总资产贡献率(13.67%)、资本保值增值率(104.15%)、流动资金周转次数(0.93)等各项经济指标均明显低于全国食品行业平均水平(18.56%、112.18%、1.90)。尤其是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过低,说明白酒企业资金占用严重,经营状况欠佳;2002年白酒行业实现利润总额只有32.43亿元,比2001年下降了13.45%,较之1999、2000年的41.7亿和43.27亿其下降幅度堪称“显著”,而这两年已是白酒行业走向困顿的开始;至于白酒类上市公司,其经营业绩更不容乐观。全国14家白酒类上市公司2002年除个别几家外,大部分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普遍下降、业绩一路下滑,其中数家公司净利润同比降幅甚至达到60%以上。主营收入减少、企业经营难度增大、毛利率下降、三项费用大幅增长、偿债能力特别是短期偿债能力变弱等等,已成为目前众多白酒类上市公司普遍遭到的尴尬境遇。
由此可以这样认为,中国白酒产业(也包括众多名优白酒企业)的高额利润时代已被划上历史的句号,白酒利润早已没有想象中的那般诱人。伴随行业盈利水平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下降,大多数企业已经而且必将走向微利甚至亏损,长此下去白酒行业的整体市场竞争能力亦将无可避免地从根本上被削弱,这绝非危言耸听。
这样的“生意”,“老农”都不干!
“现在我们不少国有大中企业,表面看税缴得不少,实际上企业亏得一塌糊涂。白酒产业从整体上说,其再发展的后劲明显不足。”中国酒类商业协会刘锦林副会长不无忧虑地说。
我们暂不讨论亏本企业,只把注意力聚焦在那些被我们引以为荣的“全国白酒利税总额前50名企业”的身上。2002年这“前50名”企业实现利税96.89亿元,占全行业利税总额的76.42%。毫无疑义,此“前50名”堪称是中国白酒产业的菁英,其经营和发展实力至少让我们觉得它们还是中国白酒未来发展的希望。那么,这些白酒企业的经营状况究竟如何呢?
2002年白酒利税第一大户“五粮液”实现利税31.88亿元、利润17亿元;其次“茅台”实现利税13.2亿元、利润6.6亿元;“泸州老窖”、“汾酒”和“沱牌”分别实现利税、利润4亿和1.2亿、3.1亿和3000万、2.19亿和4008万元;单纯看这组数字或许感觉还不错。尤其前两位“大户”,作为白酒企业年创利17亿和6.6亿似乎很是令人羡慕。然而我们想过没有,这可是两家总资产达到150亿和64个亿、且以中高档产品为主的超大型企业的利润呀!17亿和6.6亿是什么概念?它意味着我国白酒最具实力的两大“航母”企业其年资产回报率只不过区区10~11%;而对于资产总额达28个亿的“泸州老窖”、20个亿的“汾酒”以及27个亿的“沱牌”来说,1.2亿、3000万、4008万的利润额则说明上述三家企业的年资产回报率尚不足5%和1.5%(后两家均如是);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位居第十六和第二十二位的“泰山生力源”和“金种子”。“金种子”全年销了6个亿,实现利税7478万元,最终却仅获利1800万,年资产回报率不足1%;最惨的是“泰山生力源”,全年销了3.5个亿,缴税1.13个亿,到头来仅落得区区1.2万元利润,“资产回报”几乎无从谈起------
篇幅所限,笔者不可能把“前50家”企业的统计数字统统罗列进来。但毋庸讳言,“50家”当中年资产回报率达到10%以上的可谓凤毛麟角,绝大多数企业徘徊在3~5%之间,而且相当一部分竟然不足1%!这里须强调的是,这些还都是白酒产业经营最好的“利税前50名”企业,而其它成千上万经济效益更差的众多白酒企业的绩效就更不必说了。
这是怎样的一种产业状况!我们是否已从这组数字中看到了中国白酒产业未来生存发展的深刻危机?
这就好比一位农民,年初花100块钱买个猪娃子,辛辛苦苦把它喂养大,到年底你却只让他赚10块钱。无疑,这样的买卖连“老农”都不会干。然而我们众多号称“现代企业”的国有大中酒企却在任劳任怨、年复一年做着这种连“10块钱”(10%)都赚不到、连“老农民”都不屑去做的“生意”!我们不妨去问问国外的企业,也可以去问问国内的私企,年资产回报率不到10%甚至不到1%的生意,他们究竟有谁会去做?!
千万不要说:并非所有企业的资产都可以变成赚钱的资本。要知道企业生存的目的,就是为了盈利和发展。企业资产与其它资产的最大不同特性就在于,它必须通过持续不断“滚动经营”式的投资回报来牟取最大化的利润和快速有效的资产增值。请问,一个资产回报率如此之差的产业和企业群,在日趋开放的市场环境下,究竟有何实力、有何资本去参与未来国际高水平的企业与市场竞争呢?
有资料显示,1999年白酒制造业的利税总额为129.9亿、利润总额为41.7亿。但三年后的2002年上述两项指标非但没有增长,反而下降为126.79亿和32.43亿;横向对比软饮料制造业,1999年其利税和利润总额只有35.7亿和17.6亿。而三年后的2002年该产业的上述两项指标却同步增长到67.16亿和39.71亿,特别是其利润总额三年当中不仅弥补了过去与白酒的巨大差距而且大大超越了白酒。那么,究竟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两大产业三年来利、税水平一上一下的鲜明反差?回答这个问题,笔者愿列举如下两个数字供大家思考:2002年白酒产业的利润额只占其利税总额的1/4(25%);而软饮料制造业的利润额却占到其利税额的3/5(近60%)。这难道不是产业发展形成鲜明反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吗?
一位企业老总曾对笔者披露,“由于获利日减,现在不少国有大中酒企不得不靠着吃‘折旧’来弥补企业的拮据。然而固定资产是有限的,如果新的资产得不到增加,只能越吃越少,早晚会把国有固定资产彻底吃光!”
白酒产业,呼唤“公平待遇”
步履维艰、危机四伏、困难重重,这是“洗尽铅华”后中国白酒产业的真实面貌。
白酒何以陷于如此困顿与尴尬?
对此,人们或许可以找出市场消费需求变化、产业结构失衡、技术创新迟缓、企业经营管理落后等等一大堆原因,而且这些问题也的确对白酒发展产生着相当影响。但一个更重要、更本质的原因却无论如何也难以回避,那就是:连年增压的产业税收重负以及限制性的产业政策导向。
有人说,看一个产业整体资产回报率如何,就知道这个产业究竟有没有前途了。对于一个利润指标连年下滑、平均年资产回报率不要说10%甚至连1%都难以达到、以至很多企业不得不靠吃“祖宗”(折旧)来支撑局面的白酒产业而言,我们究竟出于何种考虑还要对之课以重税呢?
这些年,白酒产业税收政策的制定,似乎始终有一个“基准”,即效益最好的那部分国有名优大酒厂。17%的增值税、25%的消费税、每斤5角钱的“从量税”以及其它各种附加税等等,所有这些税种及其税率只要那几家名优酒企能够承受,便一概出台没商量。然而,我们毕竟制定的是整个白酒产业的税收政策,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在确保国家收益的同时,究竟为白酒产业的整体利益考虑了多少?又为白酒企业资源的积累、储备和成长考虑了多少?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的发展,“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理当同时被兼顾,尤其企业实力的积蓄与滚动发展,事关整个产业的生死存亡。然而我们现在的产业税收政策,除负担日趋沉重以外,到底给企业发展留下了多少空间与后劲?且不说众多勉强度日的企业,现在就连那些“效益最佳”的“利税前50名”企业,也已经因资产回报水平衰减到10%甚至5%以下而大大削弱了其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更新与再生能力,包括名优酒企在内的愈来愈多的企业,其技术开发、设备更新以及设施改造的投入能力已明显减弱。
我们从未奢望过白酒能从国家税收那里得到优惠政策,但白酒产业也从没有放弃过这样一种企盼:在税收政策上能够享受与其它食品产业、起码能够享受与其它兄弟酒种相同或相近的“公平待遇”。
客观地讲,这种“公平待遇”并不全是为了白酒本身。近期利益与远期利益、“竭泽而渔”式的眼前收获与“放水养鱼”带来的长远绩效,二者间的辩证关系不言自明。而只有白酒产业始终保持持续、健康的发展,才能为国家提供长久而稳定的税源,这个道理也绝非深奥。
“白酒是唯我中华独有的民族传统产业,她悠久的历史渊源、独特的酿造工艺、丰富多彩的香型风格、源远流长的饮用习俗以及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使之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当中最为璀璨的一部分,我们应当保护她、珍爱她,就像法兰西民族珍爱自己的葡萄酒一样,因为这是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是我们炎黄子孙独有的文化遗产!”著名白酒权威沈怡方先生充满深情地说。
“可是现在的白酒业,就像个被遗弃的老人。”黑龙江省酿酒协会栗永清会长忧心忡忡地说,“你蹬一腿他踹一脚,总是不受待见。要说这‘老人’的生命力还真够顽强的,搁其它产业这么整,早垮了。幸亏这个产业有着深厚的民族基础和市场潜力。”
的确,这些年无论是国家税收政策还是基本产业方针,对白酒从来都是限制有加而极少鼓励支持,即便是对白酒产业的评价、新闻媒体舆论的导向也历来带有一种“失之公允”的偏颇,“浪费粮食”、“危害健康”、“夕阳产业”等一顶顶帽子动辄便扣到白酒头上,国家各相关产业管理部门对白酒多年来所做的巨大贡献也往往低调处理,生怕为之“评功摆好”------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不能还白酒产业一个公允的评价?
白酒业自1995年以来每年的生产总值都在400~500亿元以上,包括白酒生产与经销企业在内年销售收入接近1000亿元、实现利税亦达数百亿元。“白酒行业不仅成为国家和地方财政的一大重要支柱,而且在增加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丰富市场供应、拉动经济消费、促进国民经济繁荣等诸多方面均做出了巨大而卓越的贡献,其历史和现实功绩不可抹杀。”安徽双轮集团董事长刘俊卿话语之间颇为动情。
如果说十多年前白酒产业还被“耗粮大户”指责压得喘不过气且无从争辩的话,而今这项“罪名”早该被抛到太平洋里去了!“中国已经告别粮食短缺时代,粮价跌落、农民卖粮难、剩余粮食急需加工转化以提升附加值,这是今天中国亟待解决的当务之急。白酒业的最大优势就在于,它可以快速实现粮食的转化与增值,堪称是一项利国利民产业。”江苏双沟集团总经理赵凤琦直抒胸臆。该集团董事长陈长风进一步强调,“过去都讲‘酿酒耗粮’,可业内人士最清楚:白酒主要用的是玉米、高粱这类粗杂粮。这种粮食几十年前还有人吃,现在只能喂生畜当饲料了。白酒‘化糟糠为财富’,让粗杂粮转化增值,谁能说不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儿?”
在我国很多自然环境相对恶劣的偏远地区,能够种植的农作物只能是玉米、高粱这类粗杂粮。因为粗杂粮不占耕地,对种植技术、土壤、水肥没有太高要求。尤其是高粱,全世界最大产区就在中国,它不像大豆、小麦受世界产量的冲击。“现在新高粱4角多钱、陈高粱5角多钱一斤,农民种上一亩打个千八百斤,扣完税还能落下几百块钱,这是农民的一条生计。但是现在粗杂粮转化是大问题。玉米除了做酒精就只能用于饲料和医药;高粱的用途就更窄了。所以,加快粗杂粮转化增值、增加农民收入,致富农村经济,酿酒无疑是一条很好而且有效的出路,我们为什么限制而不是科学地去发挥其积极作用呢?”江苏今世缘酒业公司周素明董事长真诚地发问。
“白酒作为一项产业,其可取之处还在于它不占用国家任何不可再生的资源,而且其副产品还能再利用,譬如酒糟稍加处理即可变成很好的转化饲料。此外,像‘沱牌’白酒生态园工程的实施、‘茅台’以及山东中轩集团等众多酒企绿色环保认证标志的获得,都说明白酒不光为国家创造巨额财富,而且还是一项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产业。”著名白酒专家高景炎先生感慨良多。
前些年有人说“白酒危害健康”,并以“酒度太高”、“酗酒伤身”等作为依据,倡导大家都去喝葡萄酒。著名白酒专家高月明先生指出,“随着降度、低度酒的大量出现和日臻成熟,现在60度以上的高度酒已基本退出市场,40度上下的白酒产品已处于主导地位,这与国际上流行的伏特加、威士忌等‘烈性酒’的酒度标准已基本接轨。至于‘酗酒伤身’,怎么能说是白酒的过错呢?任何事情丧失节制都没好处。饭吃多了还撑死人呢,能说是‘饭’的罪过吗?‘酒是粮食精’,谁说它对人体无益?定时定量适度饮酒,不仅舒筋活血,而且可以缓解高血压和心脏病。这可是有科学根据的。”
我们知道,国外葡萄酒开发中国市场时曾做过不少舆论准备,包括葡萄酒与心血管疾病的宣传,也许这种理论不无其道理,但真正效果如何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可是不管怎么说,让国人都去喝葡萄酒绝对不符合中国国情。“首先种植葡萄需占用大量优良耕地,而耕地恰恰是中国最紧缺的资源;其次葡萄酒渣没有再生价值,不能转化再利用;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中国70%的人口和绝大多数酒民都在农村,他们的人均收入究竟有多少?怎能想象让收入并不宽裕的广大农民兄弟都去喝那一瓶几十元的葡萄酒呢?要知道中国农民喝白酒不仅是习惯,也体现了一种消费能力。劳作一天,花块八角钱喝四两小酒,消疲解乏,悠然自得,这是农民兄弟们尚可承受的一种物质与精神生活享受。”山西玄中酒业公司白峰董事长对此颇有见地。
白酒的确需要公允的评价,不过它更需要“公平”的管理,特别是税收征管上的“公平税赋”。白酒业内人士在谈及税收时往往陷于这样的困惑:
国家征收消费税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消费税针对的难道不是珠宝玉器、首饰化妆品、汽车及其相关用品等等高消费“奢侈品”吗?那么,高档酒不说,普通老百姓日常饮用且价值不过3~5元、30~50元的中、低档白酒难道也成了高消费“奢侈品”了吗?
消费税究竟应该在哪个领域里征收?是生产领域还是消费领域?当企业还不知道产品最终能否被消费时,就要把这笔税费提前预加到酒价里去,这合理吗?
我国征收消费税据说是10年前向国外借鉴学习的结果。那么,国外消费税也有“重复计征”这一说吗?从“价”计征一道,再从“量”计征一道;外购基础酒卖者缴纳一道,买者勾兑灌装后还要再缴一道,这是什么道理?行业内的分工合作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外购酒消费税不允许抵扣,又怎么鼓励白酒向产业化大分工的现代化方向发展?
自每斤0.5元消费税开征以来,市场需求量最大的3~5元低档酒,为什么小作坊一干就“活”,而出酒率相对较高的大酒厂一干就“死”?为什么即使将所有不规范小酒企封杀,而且全部采用食用酒精勾兑,白酒的出厂价格仍不会低于2000块钱一吨?为什么大酒厂“只要不亏本或不违法、深受广大老百姓欢迎的十几元以下的低档白酒就根本没办法生产”(湖北枝江酒业总经理蒋红星语)?这到底是什么问题?
“白酒税收合理与否我们暂不去谈,但是‘公平税赋’却是我们必须重视的大问题。只有税赋公平,企业才有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所以前不久我们协会提出白酒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8项标准中,就专门列入了一条‘公平税赋’标准。这一条很重要。”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白酒分会理事长王延才说。
笔者以为,“公平税赋”,它无疑还应当包括如何合理制定酒种的税赋税率,如何兼顾国家、行业和企业各方利益均衡,尤其是以农副产品为原材料产品的税赋应如何抵扣、商业流通环节的税赋如何分担、税赋征收办法是否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等等,这些都应当成为“公平税赋”深刻思考的内容。譬如,前一段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提出取消各地小酒企的定额征税(估税)政策,改为查实征收。文件规定固然不错,但问题是税务部门究竟有没有那么大的力量去付诸实施?如果实际操作难以落实,你又如何确保白酒企业公平竞争呢?
白酒的困顿,相当程度上还源于产业管理待遇上的不公平。这一点在烟、酒管理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以前常讲“烟酒不分家”。烟、酒两大产业过去的税、利贡献据说相差不多。但烟实行专卖后虽然企业和产量没有大的增长,利、税水平却迅速提升;而酒没搞专卖,酒厂、产量虽然大增,税、利增幅却极其有限,这两年甚至不升反降。到2002年,烟的利润已增长到209.56亿元、利税增长到1181.76亿元;白酒的利润和利税才仅有32.43亿元和126.79亿元。两大产业的利润已相差6倍多、利税相差近10倍!烟、酒的反差印证了产业法制化专营管理对一个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尽管酒业广大人士奔走呼吁了这么多年,为什么包括白酒在内的酒类专营管理就是千呼万唤难出台呢?
“我们想做这件事已有20年了。这期间我们多次深入调研、撰写报告、向国家呼吁,国务院也为此牵头各部委进行过专门研究,后来还草拟出一个酒类管理法规初稿。但是酒不像烟,它涉及的部门和领域实在太多太广,终因各方面利益和意见难以协调而不了了之。结果包括白酒在内的整个酒行业既没归成口,也没立成法。就白酒而言,如果能像烟一样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制定一套专门的法规把它管起来,对白酒产业、对整个中华民族都堪称功莫大焉。”中国酒类商业协会刘员会长深有感慨地说。
把酒的产销纳入国家产业法制化专营轨道,为酒立法,让白酒产业尽快实现有序、规范和健康发展,这件事果真如此之难吗?既然烟能办到,何以酒却办不到?此事拖了近20年,究竟难于“操作”还是难在了“关注力度”上?
白酒产业,呼唤“公平待遇”。作为中华民族独有的传统瑰宝,她的历史令我们自豪,她的贡献令我们称道,她的未来令我们担忧。她需要人们给予她科学而公允的评价,她需要积极、热诚、充满关爱的政策引导,她需要“公平税赋”为她营造规范而又相对宽松的竞争与生存环境,她更需要通过法制化管理的强化实施确保其未来的持续与健康发展。
正如四川丰谷酒业王旭光总经理所言,“当全社会对白酒的内涵、价值及其贡献有一个真正认识的时候,我想人们都会提出一个响亮的口号:解放白酒!”
白酒,这位被誉为“世界蒸馏酒鼻祖”的“老人”、这个充满了文化魅力且极具顽强生命力的古老民族产业,让她焕发青春将是我们这代人的期待、骄傲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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