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控制乃建立在人性上
在传统的管理程序构成中,所谓「控制」(control),乃是不可或缺的一种功能。此即包括:绩效衡量标准之选择及其达成程度之订定;相关信息之取得;预期达成程度与实际达成程度之比较与评估;采取相应之修正行动等步骤,相信这种基本程序或系统已为人们所耳熟能详。
然而,在现实上,我们却经常发现,这种控制功能遭到不正确的应用。首先,采用「控制」这一名词,每每使人望文生义,以为其间涉及有「控制者」和「被控制者」两种角色。因而控制的目的,就是要求后者必须遵从前者的意旨和命令,使得一种原来建立在「任务」基础的机制,变成一种建立在「权力」基础上的关系。其次,随着控制程序的制定,人们只知按照规定执行,往往变成一种机械性过程而忘记当初制定的目的,以至于不能配合情况需要采取必要的变通或调整。结果,控制程序的严格施行,反而构成有效达成「任务」的绊脚石或束缚。
人们常常以空气调节器之温度自动机械装置比拟为控制机制之作用,事实上,管理中的控制功能,乃是建立在人性面上。最重要的关键乃是透过个人或单位对于「激励」(incentives)的追求,使其努力方向与行为能够和组织预期之目标趋于一致,这在管理上称为「目标一致化」(goal congruence)。要能使控制发挥这种功效,至少有两项重要条件,第一、所提供的「激励」,必须对于行为者具有足够的吸引力,才能产生足够的动机作用,传统上籍由道德口号是未必能奏效的。第二、对于绩效衡量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是被行为者接受的,认为可确实反映其努力与贡献。在这两项条件上,显然都是属于行为性的,而非机械性的。很不幸地,我们发现,在许多控制系统中,只一味要求行为者遵照一定规划或程序行事,但由于缺乏背后有效的激励,以至于未能产生足够的动机,甚至有些情况下,发生所谓「有功不赏,打破要赔」的状况,更导致「不做不错」的被动心理,这些控制是不能产生积极鼓励作用的。
在知识经济时代下,真正重要的,乃是这种控制作用必须由「外在控制」(extrinsic control)转变为「内在控制」(intrinsic control),二者基本差别在于前一动机作用的性质是属于与工作无关的,而后者却是来自工作本身。对于知识工作者而言,能真正对他们产生激励的,乃是后者。尤其重要者,知识工作者之贡献乃来自其创新与发展之能力,而非奉命办事的纪律;因此,在控制机制的设计上,必须使工作本身具有完整性和自主空间,如此工作者能够根据本身的专长、知识和判断以选择其任务及达成任务的方法。换言之,这种控制乃属于「自我控制」(self-control)性质,它是尊重个人的自主性的控制,而非置个人于一机械程序之下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