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反盗版当作产业来做
生产满足消费需求的产品;
适应满足心理需求的成本;
方便的购买;
有效的沟通。
盗版产品作为一个产品类型,现完全具备以上四个要素,如果要消灭它,只需使其中任意一个环节缺失。只要仔细分析,完全可以找到最易攻破的缺口:
一、盗版是满足消费需求的产品。现音像业的发展使光碟产品的需求骤然膨胀,市场空间巨大。马克思说过:"有多大的利润,资本家就有多大的胆不择手段地获取它。"高额利润的诱惑,使得非法经营者会前仆后继,以身试法,所以说从生产根源来解决是不现实的。
二、盗版实现了满足心理需求的成本。购买正版需百十元,而购买盗版只需三、五元,盗版的价格优势不言自明。
三、盗版已达到有效的沟通。盗版碟片比正版碟片内容丰富,且图像、音效、质量等几个基本指标无明显区别,并经由熟人、同事、同学的口头相传、相互介绍、口碑极佳。此种传播方式为沟通之最高境界。
生产盗版产品本身利"民"不利国,但至少满足了消费需求。有人会说,政府不是关了几家大型的盗版工厂吗?不是悬赏30万举报盗版吗?但你到街上随便走一走,看一看,你便会明白什么叫"屡禁不止"。
实在不想在此胡言乱语,可惜经不住诱惑,本人有一个禁绝盗版的好方法--本来是自己留着发财用的--不用政府一分钱,使盗版得到有效的控制。这就是:将反盗版当作一个产业来做。
方式:
1.明确销售非法产品也是非法行为,将新刑法第218条具体化;
2.明确销售非法产品的强制处罚金额;
3.明确公民协助打击非法销售行为获利的合法性;
4.明确强制处罚金额用于奖励协助打击盗版者与管理机构分成比例。
在以上四点得到认可后,笔者将注册成立一个调查公司,自行投入经营场地、电脑设备、人员、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正式开始运作。
l)记录备案所有中国市场取得合法资格的光盘产品、生产厂家、产品种类、生产批号、发行时间、发行网络;
2)组织人员在音像零售市场有目的地收购被怀疑为盗版光碟的产品,取证、对比,并有效记录全过程;
3)核实后提交反盗版管理机构认可,管理机构对其销售者作出强制处罚;
4)获利:处罚金额按比例汇入我公司账户;
5)为保证打击力度及工作的有效性,可与相应管理部门有效协商,预付保证金30万,明确工作有效性、核查方式。如未达到双方合同认可的打击效果,一年后,保证金直接转为处罚金额。
有人会说政府出资30万都禁不了,你自掏腰包30万难道就能禁绝?其实我不会亏,相反我会在一年内成为千万富翁--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政府部门将对违法者的强制处罚金额定为每次一元人民币,如果是这样,我就亏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