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人才与学历:学历能“见鬼去”吗?
自去年以来,从上海一家媒体发文,开始了对科学“大人才观”的讨论,各地陆续有一些文字见诸报刊媒体,大多对国家人事部1982年关于“中专和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和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被称为人才”发出质疑,甚不以为然。很少人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去分析人事部的这一界定,肯定它的积极进步意义和合理正确成分。有的文章还高喊:“让学历见鬼去吧!”堂而皇之地冠以大字标题。
笔者不禁要问:学历能“见鬼去”吗?!
在全党全国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推进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之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开展科学的“大人才观”的讨论无疑是有益的。然而讨论应该坚持科学的态度、客观的分析;与时俱进,必须实事求是。
本文仅就一段时间以来被屡屡提及的与人才标准有关的几个具体实例发表下述看法。
一、全面认识人事部1982年关于人才学历与职称的界定标准
我们不能忘记,人事部关于人才学历与职称的界定标准有其必然的历史背景。
这一界定标准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的。
在文化大革命中,“白卷英雄”张铁生成了标杆,“知识无用”、“知识分子臭老九”的喧闹甚嚣尘上。
1977年的高考改革,即人们习惯上称之为的“恢复高考”,是邓小平复出后一场意义深远并不亚于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改革,是一个极具社会意义的重大突破。
1997年5月,在与中央有关同志的谈话中,邓小平回顾了日本近代历史上的明治维新。他说:“日本人从明治维新就开始注意科技,注意教育,花了很大力量。”“现代化的关键在科技,要抓科技必须抓教育,要抓教育,就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当时的条件下,什么是人才呢?能力吗?业绩吗?一系列的能力标准、业绩标准吗?这一切在当时也许是对的。然而历史的进程摆在党和国家面前的最紧迫的最突出的最现实的问题是:人才缺啊!有学历的人才是块宝啊!这是谁都看得见、摸得着、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巨大的需求。
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开启了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征程,开辟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纪元。
在三中全会以后,1982年国家人事部审时度势,集思广益提出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的人才标准,适应了其时及以后一个长时期内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实际要求,起到了积极的重要的历史作用。
它鼓励千百万的有志者奋发学习,追求上进,丰富知识,锤炼能力,组建一支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知识大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它对人事工作者开发人才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人才工作,也是一种简便易行、方向明确、内容实在的规范。
三中全会以后至今二十多年来,我国人才队伍迅速发展壮大。对此,世界上自有公论。早的不说,今年10月19日美国《洛杉矶时报》就载文高度评价了这一成绩:“中国当今最显著的变化不是生产线的增加,而是大学毕业生数量的增加。”该文引用美国一著名学者的话说:“中国每年有45万名工程师毕业,这一数字已与美国持平”。想想1977年邓小平决定“恢复高考”时的情况,这是多么巨大的变化!
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不应埋没人事部1982年所提标准作出的贡献。显而易见,它对构建中国现代化建设人才大军起了促进,而决不是促退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那种把这一标准仅仅归纳为“传统计划经济型的人才定义”的说法是不准确不妥当的。
当然,1982年人事部提出的这一标准从一开始就有其局限性,这一局限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益彰显。由于我国长时间以来运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人事部门管理干部,劳动部门管理工人;直到今天,这个格局还没有根本的变化,仍然是人事部门管理人才市场,劳动部门管理劳务市场。因此,当国家人事部提出人才标准时,没有也不可能涉及技术工人问题,这不在它的管辖范畴。对这一标准,据笔者所闻,首先在劳动部门工作者中曾有人表示异议:技术工人就不是人才?八级工不是人才?王进喜不是人才?王崇伦不是人才?倪志福不是人才?李瑞环不是人才?
我国人才学的创始人王通讯把人才定义为“就是为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进行了创造性劳动,在某一领域某一行业,或某一工作上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按照这个定义,上述工人代表当然属于人才。
其实,国家人事部制定政策的人士对此是心知肚明的。1996年12月,据《中国人事报》报道:人事部权威人士在重申其对人才的上述界定时,就特别强调指出,这“并不是给人才下定义,那是人才学专家的事”。对这个消息,1996年12月4日的《北京人才市场报》白纸黑字,在头版曾作了明确的转载。
这说明了什么呢?
这说明:1.人事部权威人士清楚地知道人事部所提的人才标准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2.人事部权威人士并不认为他们所提的标准是人才的准确定义,符合科学人才学的真理性。
3.人事部权威人士的说明显然是对持异议者的回复。
4.人事部其时仍然坚持这一标准,这也是势所必然,可以理解的事。
在这次科学“大人才观”的讨论中,很多作者都提及要扩大人才的范畴:一是党政人才;二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三是专业技术人才;四是高级技能型人才;五是其他为社会创造价值的人才。而要统筹这样大范围的人才,就必须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管大事,管政策,管协调;由党的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形成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的格局。但这样一个格局的形成,也有赖于行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和理顺。
来源:北京人才市场报
笔者不禁要问:学历能“见鬼去”吗?!
在全党全国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推进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之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开展科学的“大人才观”的讨论无疑是有益的。然而讨论应该坚持科学的态度、客观的分析;与时俱进,必须实事求是。
本文仅就一段时间以来被屡屡提及的与人才标准有关的几个具体实例发表下述看法。
一、全面认识人事部1982年关于人才学历与职称的界定标准
我们不能忘记,人事部关于人才学历与职称的界定标准有其必然的历史背景。
这一界定标准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的。
在文化大革命中,“白卷英雄”张铁生成了标杆,“知识无用”、“知识分子臭老九”的喧闹甚嚣尘上。
1977年的高考改革,即人们习惯上称之为的“恢复高考”,是邓小平复出后一场意义深远并不亚于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改革,是一个极具社会意义的重大突破。
1997年5月,在与中央有关同志的谈话中,邓小平回顾了日本近代历史上的明治维新。他说:“日本人从明治维新就开始注意科技,注意教育,花了很大力量。”“现代化的关键在科技,要抓科技必须抓教育,要抓教育,就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当时的条件下,什么是人才呢?能力吗?业绩吗?一系列的能力标准、业绩标准吗?这一切在当时也许是对的。然而历史的进程摆在党和国家面前的最紧迫的最突出的最现实的问题是:人才缺啊!有学历的人才是块宝啊!这是谁都看得见、摸得着、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巨大的需求。
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开启了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征程,开辟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纪元。
在三中全会以后,1982年国家人事部审时度势,集思广益提出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的人才标准,适应了其时及以后一个长时期内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实际要求,起到了积极的重要的历史作用。
它鼓励千百万的有志者奋发学习,追求上进,丰富知识,锤炼能力,组建一支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知识大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它对人事工作者开发人才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人才工作,也是一种简便易行、方向明确、内容实在的规范。
三中全会以后至今二十多年来,我国人才队伍迅速发展壮大。对此,世界上自有公论。早的不说,今年10月19日美国《洛杉矶时报》就载文高度评价了这一成绩:“中国当今最显著的变化不是生产线的增加,而是大学毕业生数量的增加。”该文引用美国一著名学者的话说:“中国每年有45万名工程师毕业,这一数字已与美国持平”。想想1977年邓小平决定“恢复高考”时的情况,这是多么巨大的变化!
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不应埋没人事部1982年所提标准作出的贡献。显而易见,它对构建中国现代化建设人才大军起了促进,而决不是促退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那种把这一标准仅仅归纳为“传统计划经济型的人才定义”的说法是不准确不妥当的。
当然,1982年人事部提出的这一标准从一开始就有其局限性,这一局限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益彰显。由于我国长时间以来运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人事部门管理干部,劳动部门管理工人;直到今天,这个格局还没有根本的变化,仍然是人事部门管理人才市场,劳动部门管理劳务市场。因此,当国家人事部提出人才标准时,没有也不可能涉及技术工人问题,这不在它的管辖范畴。对这一标准,据笔者所闻,首先在劳动部门工作者中曾有人表示异议:技术工人就不是人才?八级工不是人才?王进喜不是人才?王崇伦不是人才?倪志福不是人才?李瑞环不是人才?
我国人才学的创始人王通讯把人才定义为“就是为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进行了创造性劳动,在某一领域某一行业,或某一工作上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按照这个定义,上述工人代表当然属于人才。
其实,国家人事部制定政策的人士对此是心知肚明的。1996年12月,据《中国人事报》报道:人事部权威人士在重申其对人才的上述界定时,就特别强调指出,这“并不是给人才下定义,那是人才学专家的事”。对这个消息,1996年12月4日的《北京人才市场报》白纸黑字,在头版曾作了明确的转载。
这说明了什么呢?
这说明:1.人事部权威人士清楚地知道人事部所提的人才标准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2.人事部权威人士并不认为他们所提的标准是人才的准确定义,符合科学人才学的真理性。
3.人事部权威人士的说明显然是对持异议者的回复。
4.人事部其时仍然坚持这一标准,这也是势所必然,可以理解的事。
在这次科学“大人才观”的讨论中,很多作者都提及要扩大人才的范畴:一是党政人才;二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三是专业技术人才;四是高级技能型人才;五是其他为社会创造价值的人才。而要统筹这样大范围的人才,就必须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管大事,管政策,管协调;由党的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形成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的格局。但这样一个格局的形成,也有赖于行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和理顺。
来源:北京人才市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