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为啥暴富?民工为啥贫困?
细品曹氏所言,的确句句在理。不争的事实是,“房地产企业只需要制造业企业1%的员工,就可以运作与之同等销售规模的企业”。利润大,可创造就业少、上缴利税少,因此,地产大亨们“对社会的贡献是非常有限的”。曹氏还指出,中国房地产老板的所作所为几乎都与创新无关,他们所一贯秉持的也并非“造好房子”这一先进理念。相反,他们秉持的是如下理念——“立足国内外市场、整合各类核心资源、最大限度地获取超额利润”。
毋庸讳言,类似房地产老板这般“幸运”的,在中国其他领域或行业亦为数不少。许多人“几乎啥都没做”就“先富起来”甚至是暴富,而如农民工者“几乎啥脏活、累活都做了”却依然在贫困线上挣扎,这就是今日中国之尴尬现实。
有评论认为,中国在“十一五”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在加快发展的同时通过体制和政策上的收入分配调整,让越来越多的人切实感受到发展成果分配的公平性。著名社会学者孙立平提出,在“中国社会裂痕在日益加深”的当前,“社会和政府要做的是,如何保护那些每个人都可以享受的公共资源不受富人群体的瓜分和蚕食。”
那么,究竟是什么造成了社会民众的大量财富轻易地转移到少数人手中?学者易宪容认为,是由于中国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要素市场机制的扭曲。而这少部分人之所以能如此,靠的不是正常的市场竞争,恰是利用政府的权力对公共资源、公共财富实施了掠夺。这样想来,要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公平”,所谓“让市场的归市场、让权力的归权力”,又何尝不是其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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