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企业申请外经权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申报程序:
1、新疆企业申报外经权的报告。
2、地州市企业所在地外经贸委(局)对申报外经权报告进行初审,同意后正式行文,上报自治区外经贸厅。自治区级企业向主管厅局申报,审核同意后正式行文,上报自治区外经贸厅。
3、自治区外经贸厅对企业省博阿外经权的报告进行审理,审核同意后正式行文,上报国家外经贸部(合作司)审批。
4、贸部(合作司)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企业申报外经权进行最终审核,并向通过审核获得外经权的企业下发批准文件。
5、经贸厅在接到外经贸部批文后,到当地所在工商管理办理增加经营范围手续。
6、企业持批文、营业执照,到外经贸厅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7、企业持批文、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申请表,到外经贸厅(外经处)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二、企业申请外经权所需的材料
(一) 大型实体企资格条件:
1、新疆企业申报外经权的报告。
2、地州市企业所在地外经贸委(局)对申报外经权报告进行初审,同意后正式行文,上报自治区外经贸厅。自治区级企业向主管厅局申报,审核同意后正式行文,上报自治区外经贸厅。
3、自治区外经贸厅对企业省博阿外经权的报告进行审理,审核同意后正式行文,上报国家外经贸部(合作司)审批。
4、贸部(合作司)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企业申报外经权进行最终审核,并向通过审核获得外经权的企业下发批准文件。
5、经贸厅在接到外经贸部批文后,到当地所在工商管理办理增加经营范围手续。
6、企业持批文、营业执照,到外经贸厅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7、企业持批文、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申请表,到外经贸厅(外经处)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二、企业申请外经权所需的材料
(一) 大型实体企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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