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创业常识 - 增值税纳税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的时间

从办理税务登记的次月起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可向管理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经主管国税机关核准后,纳税人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

二、纳税申报的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限期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三、纳税申报的方式

目前主要采用上门申报的直接申报方式和网上申报的电子申报方式。

上门申报即纳税人或代理人直接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征收岗位办理纳税申报。

网上申报是纳税人或代理人不需要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而是用网络传输的方式将电子数据文档发送到税务机关指定的网页或电子信箱,并将有关款项及时存入税款预储户;同时在纳税申报期前,将与电子数据相同的纳税申报纸质资料送达申报征收窗口的一种电子申报方式。

四、纳税申报时报送的资料:

纳税人依法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及规定报送的各种附表资料、异地已税凭证、财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上 页 1 2  3  下 页  

创业常识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创业常识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