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新办税务登记须携带什么资料?
内资企业须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无营业执照的持有关部门批件及复印件一份;
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无法人代表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一份;
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自有房产的持房产证明复印件一份,非自有房产的持租赁协议复印件一份;
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
由外区转入户,须提供转出区地方税务局审核盖章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清算申报表》及复印件一份;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无营业执照的持有关部门批件及复印件一份;
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无法人代表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一份;
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自有房产的持房产证明复印件一份,非自有房产的持租赁协议复印件一份;
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
由外区转入户,须提供转出区地方税务局审核盖章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清算申报表》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