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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不能做“法盲”

记者从市总工会小额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获悉,在他们那儿申请贷款创业的大多是下岗失业人员,由于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他们在创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时,更多的是凭经验去处理,因此而吃亏上当、甚至触犯法律法规而受到惩处的事常有发生。市总工会小额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副主任张小玉提醒创业者,要想正正当当地赚钱,首先要摘掉“法盲”的帽子。


创业者中合同“法盲”最多

创业者沈德平,现做“红豆”服装代理。他有一个上海客户,拿了3000元钱的货,只手写了一张货款欠条,什么合同也没签就走了,之后再无音信。他追到上海,要求当地派出所帮助查找这个人,被拒绝,派出所说他出示的手写欠条不能作为法律凭证,还要再拿一个正式的律师函来才行。


张小玉:下岗失业人员创业遇到的法律问题有不少和合同有关,而他们偏偏缺乏这方面的基本法律常识,不是不知道要签合同,就是签的合同条款不严谨,让别人钻了空子,有人因此而亏得血本无归。


大陆律师事务所田宏律师:在日常接待中,我也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些创业者认为,只要签了合同,就什么保障都有了,对方使什么坏都不怕。其实,这种认识也是错误的。


首先,任何合同内容要合法,只有内容合法的合同,才能在双方发生纠纷时起到保护当事人利益的作用。否则合同内容不规范或不合法,合同条款不严谨,一旦发生纠纷,麻烦会更大。


其次,创业者签合同前要弄清对方有无签合同的合法授权,如果对方连签合同的权利都没有,签出来的合同也等于废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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