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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因继承、析产或者赠与、被强制执行而与其他股东优先购买

关于股东权益诉讼


1、股东请求阅览、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公司应当提供。


2、股东请求查阅、复制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说明正当目的。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请求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请求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的,应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


4、股东因行使知情权受到阻碍,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作出裁定。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合并、转让、实行股份交换、出租公司全部财产、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更或者修改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的,在股东会决议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6、公司连续五年或者五年以上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分配利润的,在股东会决议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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