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证明自己不是废物
2004年夏天,我写了将近两年的书《因为青,所以涩》终于出版了,并且在一个月左右卖了很好的数字,在武汉的图书销售排行榜上,我的书排到了知名作家王跃文的《龙票》前面。
刹那之间,我这个最被别人瞧不起的中专生,似乎真的成了作家了?当很多读者拿着书要我签名的时候,我真想告诉他们:其实,我只是“坐家”——一个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几乎要被社会抛弃了的人!
回想写书之前的混沌日子,感慨万千。因为无知与平庸,初中毕业后我进了一所中专学校;因为不愿放弃自己的未来,我开始认真记录自己的生活,近乎“写真”地书写一个叫“张翼翔”的男孩的非优秀生活。在这个大学生遍地的时代,中专生几乎就是废物的别称,但是,仔细看看我的内心,充满了青春的烦恼、平庸和涩痛,于是,我感到废物也是人。我要摘掉废物的面具,做个真实的人。
“当我明白尽管我们的教育制度不完善,但这不该成为我不好好学习的借口时,我发现一切都回不去了。”
坐在家里大概已经一年多了,也许快两年了,没研究过为何会这样,也没想过去研究。2003年6月我中专毕业后就开始“坐家”生涯了。这一年多我很坦然地过着改稿、然后向出版社送稿、然后再改稿、再送的生活。虽然依旧是靠父母养,但我却无数次告诉自己收回拳头是为了最后的重重一击。我中专的同学此时大多都在某专卖店前拍着巴掌喊着“欢迎光临”,我不要那样近乎宿命的生活。我不甘心拿了中专文凭就等于放弃了理想和追求,那对我来说和提前50年死去没有任何区别。
开始动笔写《因为青,所以涩》这本书是在2000年的年底,那时我16岁,无所谓跟风,因为那时还没有“风”,更无所谓妄想改写人生,因为要一个16岁的孩子谈什么人生未来之类的,无异于让中国足球队谈谈2006年如何在德国拿回大力神杯一样不实际。那时开始写书仅仅只是为了一种记录,记录自己想表达的,仅此而已。小时候上幼儿园,老师问同学们长大了想做什么,于是乎诞生了N个未来科学家,N个未来工程师,还有飞行员、宇航员之类的,如果谁要是说想当一经理或是别的什么,那就叫没追求。当时的我连科学家到底是做什么的都不知道,对工程师这一行当就更茫然了,所以我很平静地向老师说我不知道未来想当什么,老师说我没理想,然后我哭了……
那些当年被老师认为有理想有抱负的幼儿园大班的小青年们都散落去何方了呢?还不是一样上小学再上初中,成绩好就上高中再考大学,成绩不好就和我一样读中专。我最“伟大”之处就是义无反顾地去和应试教育作对,然后成为其牺牲品。小学开始我就不能理解我们的语文教科书不是红军长征就是帝国主义侵略,为什么就不能来点和现实生活接近的。再上初中就更不解了,那些注定要被遗忘的,除了考试今生今世都用不上的东西,为什么要拼死拼活披星戴月地去学。于是我放弃学习,就像老师放弃我。结果如众人所想的一样,我因成绩太差进了中专。
当我明白尽管我们的教育制度不完善,但这不该成为我不好好学习的借口时,我发现一切都回不去了。我深深懂得了世人认定人才的惟一标准就是文凭,而已身在中专里的我无论怎么努力都再难拥有这个我自己觉得无所谓但是别人觉得无比重要的东东了。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前几年暑假去一家专卖店应聘,一个不足1.6米的男生拿着本科文凭,店长当时就录用了他,而我却是回家等消息,等到如今也没有消息。
“ 以前每次吐时我都在想——要是这次我喝到奈何桥那边去了,用孟婆汤解完酒之后我一定要拉着李白一起把酒问青天。”
四年!我在一个收留被高中淘汰却又年龄尚小不能工作的一群人的地方混了四年,而且是人生最宝贵的四年!说实话,我从没把那地方当学校,这里考试都有人不带笔,当天早上发书,当天晚上一寝室人就卧床商量着第二天把书卖了钱去喝酒。记得二年级时那学校门口开了家文具店,结果一个月不到就关门大吉,估计店主会悔恨自己当初选门面之不精。不过学校周边的烟酒铺、台球室、游戏厅、网吧的老板们全都竖起了五层小楼,那里就是——一流氓集散地!我觉得自己最伟大的地方就是能做到同流但不合污,一寝室八个人,四年前进校时两个人抽烟,四年后七个人抽烟,我成了异类;在一种晚上上网包夜,白天在寝室睡觉的生活状态中我竟写出了一本20万字的书。记得有位仁兄无比诚恳地对我说:“张凯,不是我打击你,你写那东西根本就没用,那个想出书的梦实在是不现实!”我谢谢他的诚恳,因为这份诚恳只有在他每次亲完女生后说那是他的初吻时才能让人看到。不过我还就是要下定决心把这路走通。
我的中学是在全年级最好的一个班里度过的,因为我伯伯是主任,这一点我很庆幸。但更庆幸的是有一位司法局干部的子弟也在我们班,因为有了他,我的成绩才可以光荣地排在全班倒数第二,最终全班就我们俩轰轰烈烈地跨进了中专校门。四年之后我们再聚到一起,一边喝酒一边追忆各自中专里的“风花雪月似水年华”,我惊天地泣鬼神春满乾坤地讲起曾经和一群人浩浩荡荡站在他们学校手拿钢管要废了他们学校的谁谁谁,结果他一拍桌子说:“他妈的是你啊!要不是有人报警我们早就冲出去了!靠!这世界真他妈的小,来!干杯!为我们没有当时碰上面干杯!”天啊!我竟差点和那个中学坐最后一排一起看不良漫画的兄弟战死沙场。我问:“要是我们真碰面了你会动手吗?”他沉默了一会儿,喝了大半杯五粮液,说:“各为其主!”说完后他问我会怎么样,我看了看他,想起当年一起背地里研究嘴唇上鼻子下长了颗大痣的语文老师怎么刮胡子,在英语老师报单词时一起在下面作弊,一起被大孩子打得恐慌。转眼间,我们都大了,我们开始刮胡子,我们不再需要作弊,因为中专里没有听写,我们不再怕大孩子,因为当我们站在母校门口时,那些孩子看到我们全都会绕行。我也喝了口酒,说:“如果两帮人真的面碰面了,没动手前我会把你叫着一起不管这事,要打要杀要死要活我们互不插手,但要是已经打起来才知道是你,我想……”说完后我们把剩下的半杯酒干了,庆祝当时有人报了警!
喝完那口酒后我们都有些飘忽了。桌上一个空掉的和一个还剩一小半的五粮液瓶子见证着我们俩中专四年修炼出的酒精道行。他开始讲他们中专里有多少人被喝进医院洗胃,其中当然也包括他喝得胃出血的光辉历史。我闭上眼,感叹着自己从四年前几瓶啤酒到如今大半斤白酒下肚后还能和练歌房老板砍价的光荣蜕变,这样的蜕变可是一次一次吐出来的啊!以前每次吐时我都在想——要是这次我喝到奈何桥那边去了,用孟婆汤解完酒之后我一定要拉着李白一起把酒问青天。
他问我后悔读中专吗?
“我喜欢黑夜,因为它让人清醒,黑暗中我们不需要再戴面具。”
我转头看着酒店玻璃窗外的车辆,突然发现窗外的景色好干净,和小学时上学、放学然后偷偷跑去打台球再乖乖回家做作业的单纯生活一样的干净。我想我可能喝得有些多了或者是服务员把玻璃擦得太干净了。记忆回到四年前拿到中考成绩单的那一刻,那是一个令我能心平气和去接受的分数,尽管低得连三类高中都能趾高气扬地鄙视我。我说:“我现在不后悔上了中专,真的不后悔!”我特意强调了“现在”二字,因为我曾经后悔过,刚进中专,每个寝室为了树立自己人在学校的霸主地位,整天扯皮打架,夜晚在床上都不敢睡沉了,担心有人会冲进寝室“砸场子”。那是一段要握着钢管才能入睡的日子。后来大了,不再动不动就打打杀杀,大家开始学会戴面具做人,跟谁都一副几千年没见的哈哈笑笑,其实背地里算计着自己的那本账,防着每个人在笑过之后会阴自己一刀。那时我真的想读高中,因为那种戴面具的累不比高中繁重的学习轻松。我是个不轻易决定做一件事,但决定了就一定要做好的人。要么做某件事的过程会快乐,我会去做;要么结果会多么美好,过程再痛苦,我也会去做。但当年初中我根本就不知道为什么要学习,能做出代数B卷最后一题的人就真的比其他人聪明、有能力?其实我到如今都还不明白为什么要拼死拼活没日没夜学那些为了考高分但却对今后毫无意义的课程,再加上学习的过程谈不上什么享受了,我怎么可能去作出好好学习的决定呢?但上了中专扯皮、打架、戴面具、做人这一切都让我无比的疲惫时,我才明白,原来当初若努力学习,考个好高中至少生活会单纯许多,尽管高中也撕心裂肺地累!
我不是个爱看书的人,绝对不是!小时候当我吵闹时父亲就命令我看书,任何书都行,结果不用多长时间我就能趴在书上流出哈喇子。我把我自己称做三页睡,就是看书不到三页就必然睡着。不管大家信不信,我在动笔写这本书之前只读过《第一次亲密接触》。周围的人连编辑甚至我自己都觉得我强,写的文字比看过的文字还多。有人开玩笑说我走文学青年的路线,我淡淡一笑,但心底里却不敢高攀“文学”二字。有件事您先扶好您的大牙我再说,以免您把牙笑掉了。我是到了书写完才知道祥子原来不是鲁迅先生笔下的人物,而是老舍先生笔下之魂,真感觉自己祸害文坛来了,都有把自己拖出去斩了的冲动。
一年半前我不抱任何希望地带着自己两岁多的“儿子”去出版社面试,看着出出进进全是眼镜片厚得一圈一圈看不见眼睛的文学青年,我想我一烫着卷发的不良少年怎么就没被保安抓起来。一年前再不抱任何希望地去出版社接“儿子”,编辑竟说我“儿子”有发展前景,写了14点要求要我对照着给“儿子”整容。当时那种激动至今我都没忘,我迷茫的人生之途似乎出现了一丝光亮。这时我的同学都站在各大专卖店门前拍着巴掌喊着“欢迎光临”,还有许多在家做着标标准准的待业小青年。我走出出版社,拿着被编辑认为有发展潜力的“儿子”,那天下着小雨,我兴奋地把伞扔在背包里,淋着雨走了13站路回到家,一路上的兴奋无法掩饰地流露于我脸上,我很能理解为什么路人看了我之后会绕行。
当天晚上我第一次告诉了父母我在写书,父亲也为昨天凌晨4点发现我的房间还亮着灯冲进来给我一巴掌而向我道歉,我一直都在庆幸他没有在打完那一巴掌后撕掉我还处在怀胎十月中的“儿子”。再接下来我和一个哭过笑过幸福过吵闹过的人成了陌路。那是我最痛苦的几个月,每天面对一大摞稿子,白天睡觉晚上写作。那是连老天都无法承受戴着面具整天装出一副阳光明媚的压抑生活。为了让自己不去思念太多过去的人和事,我收起了所有的贴贴照,每天告诉自己书能出版是我惟一的出路,陪着我的只有我家的狗狗。我喜欢夜里它趴在我腿上睡觉我改稿子时的感觉,它得到一块儿骨头就能那样满足,它的喜怒哀乐摇头摆尾都是发自内心的。而人呢?偶尔通过电话知道她现在有多幸福,知道哪个中专同学又不在某专卖店做了。我不希望我的未来也是拍拍巴掌喊喊“欢迎光临”,我努力地改稿子,没日没夜地面对那一摞厚重的稿子。终于有一天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了,我一个人跑到雨中淋雨。等湿透的衣服贴在身上我却不觉得冰了,等眼泪静静地流累了,等握着拳头撞墙的手血肉开始模糊了,我洗个澡,又坐到了书桌前为能改变我一个中专生命运的文稿继续扼杀自己的脑细胞。三个月后我把整容后的“儿子”送到了出版社,然后找来几个同学去喝酒,凌晨走在回家的小路上,大喊几声:“X X,对不起!”回应我的只是几声苍凉的狗叫,那叫声划破午夜昏暗的路灯和灰色的夜幕,回荡,回荡!而它此时应该带着微笑梦见不再是我的他。
再接下来为了掩饰自己对文稿被打回来的害怕,为了不再想它,为了不因无所事事而被父母唠叨,我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满满的,每天晚上包夜上网白天睡觉。我其实对通宵上网没多大兴趣,通常是凌晨两三点跑出网吧站在天桥上看过往的车流。
我喜欢黑夜,因为它让人清醒,黑暗中我们不需要再戴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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