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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营者“一人也能办有限责任公司”

  一个人拿着5万元的注册资本,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去申办“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修改草案中新增的这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条款,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引起了广泛的特别关注。

  有关专家预言:公司法修改草案中的这一新规定如获审议通过,必将极大地刺激浙江的民营经济,并由此引发新一轮的企业注册热潮。因为和个人独资企业相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即股东)只需要承担注册资金的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将承担无限责任。

  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的汪志锋律师告诉记者,在接受采访前他们一帮法律界人士正在对这一消息进行讨论:“说到这个草案,我们都认为它是对浙江的民营经济发展十分有利的,现行的公司法约束较多,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经济主体进入市场。”而且,他认为现在很多浙江人都想一个人开办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两个以上股东合办容易引起纠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将会避开这样的麻烦。他表示,如果草案被审议通过,浙江“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将会大批涌现。

  温州工商部门法制科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温州人个人开公司的欲望原本就比较强烈,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新形式可让申办公司的人承担有限的责任,并且“有限责任公司”的名号也更容易吸引客户,所以该修改方案肯定会在温州地区受到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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