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专门为民营经济立法
新华网广州6月8日电(记者梁钢华)据广东省中小企业局透露,《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目前已交由有关部门讨论,争取今年内出台。据悉,这将是我国首个专门为民营经济制定的省级地方法规。
近几年来,广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使全省"内源型"经济出现加速发展的势头。至2006年3月末,全省个体私营企业数达279万家,总量居全国首位;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8602.5亿元,比2002年增长63.4%,占全省GDP的比重上升到39.6%。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负责人表示,为了给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这几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了有关扶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一批政策,这批政策经过3年实际运作已趋成熟,将其上升到法律高度的时机条件已成熟。另外,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的非公有经济36条,广东确有必要制订地方性法规,以改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按"中小企业"立法,而不按"民企"立法,是为了在法条表述上更规范,也更与国际接轨。
据悉,《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目前已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并交由有交部门讨论,争取今年出台。届时,广东省民营企业在争取权益时将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