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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自主创业“小老板”

  11月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税收减免、小额贴息贷款、社保补贴等项政策的审批截止期限将暂定到2008年底,这就意味着,这些优惠政策还要延续3年。
  对于这一消息,省劳动就业办公室主任赵振国告诉记者,我省正在根据当前就业形势、财政资金情况,抓紧研究制定贯彻《通知》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促进就业的力度。
  就在国务院《通知》下发9天前,我省下发了《关于实施创业培训工程的通知》,正式启动“创业培训工程”,计划在2005年—2008年,培养6万名自主创业的“小老板”。
  根据省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划,具备资质条件的社会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凡是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开展免费创业培训的,经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对其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再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后,分别从再就业资金、失地农民就业专项基金中给予补贴。培训结束后,学员可享受免费就业服务、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多项优惠政策。
  省劳动就业办公室副主任谭建国说,从2002年以来,随着我省安置下岗职工渠道逐步拓宽,我省就业培训工作也发挥出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一部分年富力强、有自己创业需求的下岗失业人员,为他们提供创业指导,无疑可以帮助他们在创业的过程中少走弯路。
  作为全国第一个实施“创业培训”的省份,去年以来,我省已选择济南、青岛等7市进行了创业培训试点,建立了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专家志愿团等多种创业服务平台,积极培训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并由政府建立创业项目库,无偿提供给接受培训者。
  “创业培训班不仅教技术,还教怎样办企业。”年近50岁的夕祥祯,原是济南市一家国企的下岗职工。2004年,她参加了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班,之后开了一家“丝网花艺”店。仅半年时间就收回了全部投资!
  省劳动保障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省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21.1万人,合格率84%,培训后再就业率70%,其中参加创业培训2.6万人,创业成功率54%,而成功创业1人,平均可带动就业3人以上。
  下岗职工创业,最盼的是资金。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创造性地将创业培训与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后续扶持相结合,为下岗职工创业提供一条龙服务。
  省就业办负责人介绍说,从2002年以来,我省已先后制定了40多个政策文件和实施办法,从人才、信息、资金、技术等方面出台了扶持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和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为鼓励创办、发展企业、理顺劳动关系提供了政策保证。去年5月份,又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把就业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为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法规依据。
  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累计已有57.7万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实现了再就业,180万人次享受到各种优惠扶持政策,全省安排再就业资金16.1亿元,减免各种税费7.54亿元。
  张孝强是济南市舜和商务酒店的总经理,他的企业目前在济南市已经有了6家分号。开业以来,企业共吸纳了230名下岗失业人员,安置率达到40%。由于超过了国家规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0%的比例,他的企业每年都可以享受税务部门相应比例的免税政策。尽管没有透露具体数额,但“这些年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投入的二次成本基本都是国家返还的各种税费”。企业尝到了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甜头,张孝强说,如果再开分店,他还要招收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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