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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贡献创业人才重奖50万

  宝安鼓励优秀人才创业

  重大贡献创业人才重奖50万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郝又满通讯员何新)记者昨日从宝安区获悉,该区政府常务会议现已通过《关于鼓励优秀人才到宝安区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出台了“对重大贡献创业人才设立50万元重奖”等一系列鼓励优秀人才创业的新举措。

  试行《办法》扩大了优秀人才范围,规定享受鼓励政策的优秀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年龄在50岁以下的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有国(境)外大型企业(高校)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或硕士以上留学生,国(境)外专家或在专业技术领域有特殊才能的特殊人才。

  试行《办法》规定,区财政每年投入300万元设立优秀创业人才奖励、资助专项资金。创业资助费分为特等、一等、二等,分别为人民币50万元、15万元、12万元。其中获特等资助费者应为对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进步有重大贡献的创业人才。

  试行《办法》还对创业人才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出台了新的优惠政策:获得区委、区政府表彰的优秀创业人才由住宅局负责安排一套80平方米以上的临时住房,免交一年房租,并可申请购买安居房;对于来宝安创业的两院院士,区住宅局将负责长期提供100平方米以上免费住房一套。同时,这些优秀创业人才的子女入学将由区教育局负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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