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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招纳人才

  为将人才强市战略落到实处,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日前,池州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为招纳贤士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该《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工作环境,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悉,我市出台的《关于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国家级学科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到我市工作,每月给予3000元的生活补助,并按研究项目分别一次性提供30万元、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用人单位提供住房;市内博士后工作站引进的博士后,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助,并按研究项目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用人单位提供住房;

  引进紧缺急需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可以先进后出、暂超编进人,其工资标准可比同等条件人员高定2-4档,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受职数限制;

  引进池州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其报酬可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对携带新技术或科研成果来池工作并被采纳的,由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成果转让费或三年内按税后利润5%奖励本人,也可作价入股,参与分配;

  科研成果属专利的按协议支付专利费,非专利的按税后利润的30%奖励本人;畅通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政府人事部门为引进人才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

  大力吸纳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来池可先落户,后找工作,人事档案由其落户所在地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并提供三年的免费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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