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
2005年,我省的经济体制改革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扎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快市场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统筹协调,讲求实效,在体制和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加快富民强省、实现“两个率先”进一步优化体制环境。
要重视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中的难题,把深化改革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宏观调控结合起来,以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改革
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免征农业税,农业税附加随同正税一并免征。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免征农业税减少的财力通过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构建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从土地出让纯收益中提取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增加投入,改善农业和粮食生产条件。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依法保障农民承包土地合法权益,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探索使农民从土地上得到长久收益的机制。
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和乡村债务化解工作。改革创新乡镇财政管理方式,以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四不变为原则,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改革试点,实行由县级财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以防范新的不良债务为重点,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要求,选择若干县(市)进行化解乡村债务试点。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从财政体制上划到县,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在同一县域范围内统一按省标随工资正常发放补贴。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县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粮食经营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粮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制定批发市场管理、收费规则,规范市场秩序,提升现有市场交易功能。稳步发展粮食期货市场,规范粮食期货交易行为。加快国有粮食企业的分类改革,以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为目标,对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建立中长期粮食预警机制。加快粮食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粮食流通。稳定粮食生产,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全省口粮供应安全。进一步扩大粮食直补政策,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用于粮食直补资金不低于去年,市县政府也要尽力增加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增加直接补贴。
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继续推进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建设,逐步规范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鼓励村级干部创办乡镇企业。发展壮大优势主导产业,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推进农业标准化,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认定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制度、例行监测制度和投入品综合整治制度;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及产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认定。改善农业服务方式和条件,加快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非农资本开发农业,重点建设“一群三带”,即建设以农业产业化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为首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群和沿江、沿海、沿东陇海线农产品加工产业带。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在农村设立商业网点,改造农村商品流通网络,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
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出台市、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逐步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深化水管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目标管理,激发生机与活力。
二、国有企业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
要重视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中的难题,把深化改革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宏观调控结合起来,以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改革
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免征农业税,农业税附加随同正税一并免征。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免征农业税减少的财力通过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构建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从土地出让纯收益中提取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增加投入,改善农业和粮食生产条件。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依法保障农民承包土地合法权益,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探索使农民从土地上得到长久收益的机制。
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和乡村债务化解工作。改革创新乡镇财政管理方式,以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四不变为原则,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改革试点,实行由县级财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以防范新的不良债务为重点,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要求,选择若干县(市)进行化解乡村债务试点。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从财政体制上划到县,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在同一县域范围内统一按省标随工资正常发放补贴。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县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粮食经营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粮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制定批发市场管理、收费规则,规范市场秩序,提升现有市场交易功能。稳步发展粮食期货市场,规范粮食期货交易行为。加快国有粮食企业的分类改革,以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为目标,对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建立中长期粮食预警机制。加快粮食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粮食流通。稳定粮食生产,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全省口粮供应安全。进一步扩大粮食直补政策,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用于粮食直补资金不低于去年,市县政府也要尽力增加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增加直接补贴。
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继续推进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建设,逐步规范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鼓励村级干部创办乡镇企业。发展壮大优势主导产业,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推进农业标准化,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认定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制度、例行监测制度和投入品综合整治制度;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及产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认定。改善农业服务方式和条件,加快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非农资本开发农业,重点建设“一群三带”,即建设以农业产业化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为首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群和沿江、沿海、沿东陇海线农产品加工产业带。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在农村设立商业网点,改造农村商品流通网络,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
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出台市、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逐步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深化水管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目标管理,激发生机与活力。
二、国有企业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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