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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直各单位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

  优惠政策为全民创业开路

  11日召开的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吹响了全民创业的号角。省直各单位积极响应,纷纷表示要全力服务于全民创业,为全民创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和环境。本报记者在此将各部门一些有利全民创业的政策作了追踪披露。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小额贷款扶持范围扩大

  将小额贷款扶持范围由原来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扩大到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外出务工回乡创业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并适当放宽贷款期限和贷款额度,凡取得创业培训“结业证书”、创业项目通过论证的,取消小额贷款反担保手续,直接由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担保、经办银行办理贷款。对从机关事业单位停薪留职、辞职或到人才交流中心挂编的自主创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属财政拨款单位的,原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属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进入个人账户。

  省发改委:最大限度释放群众创业潜能

  除国家禁入外,所有投资领域一律向各类投资者开放。不但允许开放,更要鼓励开放、支持开放,最大限度地释放群众创业潜能。凡是可以不用办理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一律准予放行。对于新建的公共设施项目,积极推进特许经营制度,采用招投标方式公开选择业主,支持各类投资者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支持民间投资者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并享受平等政策。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给予前期经费补助。

  省工商局:可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允许公司不受行业限制,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至3万元;投资人可分期缴纳出资,首期出资额只需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且不少于3万元,即可登记注册。允许1名自然人或1个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投资人申请企业登记,涉及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的,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取得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 

  省建设厅:个人可经营市政公用行业

  针对建设部门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较高,市场信息掌握较多等特点,我省建设部门鼓励和支持各级建设部门的机关干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辞职经商办企业或到民营企业就业。只要法律法规未禁入的领域,都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政府投资应逐步从有利益回报机制的市政公用行业退出。在全省城市供水、供气、公共客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具有自然垄断性的行业全面实行特许经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通过公开竞标获取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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