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地税出台支持创业40条
为推动全民创业,日前,鹰潭市地税局出台了推动和支持全民创业40条优惠措施,其中个体经营营业税起征点得到大幅提高,将营业税起征点由农村月营业额1000元提高到3000元,县城月营业额由1500元提高到3000元,城市月营业额由2000元提高到月营业额5000元。
据了解,去年4月,为加大涉农政策的优惠力度,我市提高了个人、销售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税起征点。将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幅度由200—8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此次是个体经营营业税起征点的再次提高,并且幅度比前一次更大。
另外,根据市地税局新出台的40条措施规定,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所得税;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炉渣、粉煤灰等作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所得,免征所得税5年;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安置比例在10%—35%的,减半征收。
据了解,去年4月,为加大涉农政策的优惠力度,我市提高了个人、销售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税起征点。将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幅度由200—8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此次是个体经营营业税起征点的再次提高,并且幅度比前一次更大。
另外,根据市地税局新出台的40条措施规定,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所得税;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炉渣、粉煤灰等作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所得,免征所得税5年;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安置比例在10%—35%的,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