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贴居然都给了富人
“由政府设立‘慈善医院’或‘平民医院’,专门为低收入者提供医疗服务,不是一把万能钥匙。”12月13日,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顾昕在“2005中国医疗机构改革·首届医院品牌与发展论坛”上作主题发言时说,慈善医院如何能鉴别谁是低收入者?如果慈善医院数量很少,而低收入者居住分散,这些医院如何能有效地为他们服务把解决低收入者医疗服务问题的思路局限在医疗服务提供方,是一条死胡同。
医疗费用的超常快速增长,已经导致低收入人群医疗服务可及性的下降。
顾昕认为,看病贵、看病难是我国医疗体制的两大重症。对于弱势群体来说,看病贵问题尤其具有杀伤力。而解决这个问题的钥匙在于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正确适当的医疗保障。
他说,自1989年医疗服务机构开始“自主化改革”以来,政府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的增长势头,远远超过城乡人均收入的增长。从1990年到2004年,全国综合医院的门诊费用上涨大约11倍、住院费用上涨约9倍。“推动医疗费用上涨的因素很多,但供方诱导需求是一大因素。这是医疗服务提供者(主要是医院)追求收入最大化造成的。这也是被民众普遍质疑并且深恶痛绝的现象。”顾昕说。
对此,顾昕教授引用了《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上的数据:2004年医生人均年业务收入在中央属、省属、省辖市属、地辖市属和县属医院中分别是1990年的11.6倍、11.7倍、8.2倍、6.8倍和5.5倍。“哪怕是在上升幅度最小的县级医院,这一幅度都超过了当地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
他说,医疗费用的超常快速增长已成为当今中国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低收入民众因“看病贵”而怨声载道。资料显示,在1993年,民众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就诊的情况并不严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这一问题突出起来。2003年,每5名自我感觉有病的城市居民就有1名因经济原因放弃就诊。
顾昕指出,根据最权威的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数据,2003年,64.5%的城乡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根据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无任何医疗保障的城市居民比例随收入水平的降低而明显增加:1993年,最低收入组别中的城市居民约50%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到1998年,攀升为72%;而到2003年底,这一比例高达76%。
由于没有医疗保障体系支持,低收入家庭在很多情况下的应对办法就是有病不医,结果小病拖成大病,大病导致进一步贫困,最终陷入恶性循环。他分析说,在医疗保障体制改革进程中,这一问题不但没有缓解,反而变得越来越严重。放弃门诊者的比例攀升速度更快,从1993年40.0%变成2003年的62.5%。
据悉,1993年,城市中收入最低组内仅37.5%的人有病却不就诊,但到2003年,该比例升至60.2%。
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医疗救助只提供大病开支报销,这对于改善贫困人群初级医疗服务可及性没有任何助益,反而会让贫困人群因看不起病而小病拖成大病,整个社会为此支付的医疗费用会更高。
在会议上,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教授魏众说:“中国公共卫生投资缺乏公平性。城市远高于农村,东部远高于西部。医疗支出的公共资金大都集中于发达的城市医疗部门。”魏是在“2005中国医疗机构改革·首届医院品牌与发展论坛”上作上述发言的。
他呼吁,政府应采取措施引导医疗补贴更多地流向农村地区、西部地区。
魏众说,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对191个国家的卫生系统按筹资贡献公平性排序,中国被列第188位。“在中国,政府的医疗补贴大都集中于大城市。富裕的东部城市居民平均医疗总支出达到贫穷的西部农村的11倍。”
他介绍说,这一现状的造成是有历史原因的。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村地区建立了合作医疗制度,县和乡镇级医院逐步建立,乡村也有很多赤脚医生。这一时期,农村地区医院床位总数已与城市地区持平。但随着后来农村合作医疗体制的瓦解,农村医疗保障的覆盖面积迅速缩小:从1980年的80%降为1998年的6.6%。
“上述变化也意味着政府从医疗部门筹资者的角色后撤。”魏众说。
据了解,卫生部门支出在公共预算中的份额,1991年为2.6%,1999年已降到不足1.6%。
根据卫生部门的相关资料,魏众还发现,即便是在占有公共医疗资源较多的城市,也只是少数城市家庭受益。“说的更直接一些,就中国整体而言,医疗补贴是不成比例地补贴给了富裕人群而不是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