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提速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的官员近日再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将加快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并给出了三个具体的策略安排。
合理策略安排化解阻力
6月3日,在北京举行的2006年中国税收高层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杨元伟详述了全面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和企业所得税统一的策略安排。
杨元伟是增值税转型和企业所得税改革方案的设计者之一。他表示,第一个策略安排是合理安排改革内容,增值税转型改革和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可以分别实施。为减轻压力,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实施到位;第二个安排是,配套推出一些其他税种改革,为实现有增有减的结构性安排,可以配套提出一些对财政收入具有增收作用的改革措施;第三个安排,在财政资源配置中统筹考虑税制改革成本,通过合理预算安排,消化税制改革对财政收支的影响。
“尽管实施增值税转型和企业所得税制度的统一,会对财政收入带来一定影响,但不足以成为推迟改革的理由,只要有合理的策略安排就可以很好地统一起来,从而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杨元伟说。
对于企业所得税改革后对外资的吸引力可能会有所降低的顾虑,杨元伟认为,对外资的吸引力不会下降。他解释,吸引力包括以下几个因素:一个是市场潜力,二是政局稳定情况,第三是劳动力成本,第四是土地附加资源价值,第五是优惠政策。“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对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给予适当的过渡期照顾,照顾到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既得利益,最后实现平稳过渡。”
ibm公司大中华区税务经理彭飞表示,外资企业并不反对两法合并,所关心的问题是制度改革进行以后的连续性、连贯性和持续性,以及有关政策在改革过程当中是否符合了国际惯例。
两法合并滞后拖累增值税转型
对两法合并进展缓慢所带来的后果,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说得很直接:“两法合并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并非是企业所得税的改革,首先直接拖累了增值税的转型。”
高培勇提出,如果能够把增值税的减负效应和企业所得税改革当中对于外资企业有可能带来的增负效应两者捆绑在一起,增减效应互抵,改革的阻力是有可能大大弱化的。
而目前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却面临着两难抉择,要么不等企业所得税改革,而单兵突进,但这样失掉了利用增值税转型改革所可能带来的平衡税负增减效应这样一个很好的机遇,从而使两法合并可能无限制拖延;要么就是继续等待着企业所得税改革启动。但由于增值税是一个统一概念,局部地区试点时间过长,局部地区和整体差距如果始终保持太大,不管对税制还是对整个经济发展都是有害的。
鉴于此,高培勇表示:“目前增值税转型改革的进程实际上已经系两法合并于一身,这不是增值税转型改革本身所能决定的。”
为此,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表示:“改革时间表已经锁定,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份要开始审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这说明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只能抓紧工作,为8月份的审议做最后的冲刺和准备。”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