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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对投资者提供直接保护的制度


     尚福林:“十一五”期间加强市场五项基本性制度建设
    
    本报讯记者何晓晴报道: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日前召开的“2005中国论坛”上发表演讲指出,应在金融改革中大力发展和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促进金融市场的均衡发展。同时,要扎实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解决市场的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形成市场稳定运行的内在基础,不断完善市场功能,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尚福林指出,我国资本市场建立十几年来,在法律法规以及各方面的基本性制度建设上,借鉴成熟市场的经验,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在市场的不断发展中也不断显露出基本制度建设的不足。不断加强市场基本性制度建设,是保证我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根本大计。“十一五”期间需要完善和推进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主要包括:
    
    一是完善资本市场相关法律体系,建立对投资者提供直接保护的基本制度。《公司法》和《证券法》修改已经完成,要认真贯彻实施两法,尽快出台《破产法》,为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建立必要的制度保障。在建立投资者直接保护制度方面,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核心,明确投资者的直接诉权,建立集团诉讼制度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明确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民事赔偿制度,明确将诚信义务作为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等市场活动主体的主要义务,确立民事赔偿优先原则,建立完善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二是完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基础性制度。包括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高管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制度,上市公司诚信评价体系、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规体系和监管机制、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等。
    
    三是继续推进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建立发行规模和发行价格的市场制约机制,完善发行核准机制,推进发行制度的市场化进程,逐步创造条件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
    
    四是完善证券经营机构规范运作的基础性制度。
    
    五是发展多元化机构投资力量,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支持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长期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形成多元化的、专业化程度高的、具有竞争性和互补性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格局。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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