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养老金够你有尊严地生活吗?
我们的父辈,在拿着极低的薪水,辛勤工作一辈子后,靠着退休后的养老金,基本可以过上安详的晚年生活。而我们这一辈人到退休时,领到的养老金够我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吗?
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规定,与1997年政府发布的旧规定相比,调整后对于个人来说会有怎样的变化和影响呢?
本次新规定明确提出,要汲取发达国家“福利陷阱”的教训,减低财政负担保障安全,鼓励多缴费多领养老金,促进其他养老形式的发展。看了这个基调,大家一定已经心凉了半截了吧,还是来具体看看吧。
新规定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调整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根据旧规定,职工退休时领取基础养老金的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费满15年)。而新规规定,职工退休时领取基础养老金的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鼓励参保者缴满15年以后继续缴费,缴费35年就可在领取养老金时每月从统筹账户领到届时社会平均工资的35%。这个35年的规定对于读书较多,毕业较晚的人和大多数女性,是根本不可能达到了,所以可以看作一个画饼。
第二,同旧规定相比,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负担没有发生变化,总共仍然占个人缴费工资的28%左右,其中单位负担20%左右,个人承担8%。不过,与旧规不同的是,自2006年1月1日起,过去由单位缴纳的个人缴费工资3%的保险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而是转存入社会统筹账户。
第三,根据旧规定,职工退休时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标准为本人账户累积储存额除以120。而新规规定,职工退休时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假定60岁退休,届时预期寿命是75岁(不考虑利息因素),计发月数就是180,而不是此前规定的120。
可能看到这里,大部分人已经迷糊了。没办法,这些规定本来就不是想让每个人都明白!你上过大学也不一定能搞懂。还是简单地讲讲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吧。
就以最简单的所谓“新人”来举例吧: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以前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