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两种赚钱模式
若你属于适合于创业的人,那就最好以创业的模式赚钱,或最终选择以创业的模式赚钱;而若你是适合于就业的人,那就最好致力于谋求更好的就业,最终以更好的就业作为自己的赚钱模式。
(一)一种基本的赚>钱模式是就业,也就是打工,或者说是请他人或某一机构(或组织、或企业等,下同)给自己一份工作,也可以说是向他人或某一机构申请一份工作,有时也可能是他人或某一机构给自己提供一份工作。
就业的“定义”有多种,但不管怎么说,作为一种基本的赚钱模式,就业客观上使那些众多*就业赚钱的人们在很多方面均处被动,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赚钱者被他人或某一机构(以下只说机构,不说“他人”)所驱使,他们大多数情况下不可能去驾驭一个机构,而只能被一个机构所驾驭。在这种赚钱模式下,很多人由于处于被驱使的状态,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等很大程度上被抹杀,殊为可惜。
与就业作为一种基本的赚钱模式相对应,创业是另一种基本的赚钱模式。
创业者在没有工作时,或被剥夺了既有的工作时,抑或是不想从事既有的工作时,他们不是向某一机构申请一份新的工作,而是创建一个新的机构(当然这个机构有时候可能会表现为个体户,但个体户也是一种“小型机构”,因为它总是要用一两个人手或人才嘛),来为自己、也为其他没有工作的人们提供工作。也就是说,创业者的一个重要特征,不光是为他们自己创造工作,同时客观上还为他人创造工作。
与就业者一般被某一机构所驾驭不同,创业者一般不被某种机构所驾驭,而是必须驾驭这个被他创造出来的机构。要知道,对于某一特定人群来说,驾驭一个机构是重要的,因为这种驾驭机构的机会可能会使他的诸多潜能得以发挥,而如果没有这一机构让他驾驭,那么他的某些潜能就可能被非常可惜地埋没掉。这些潜能包括创新能力、寻找新市场的能力、整合所能整合的各种资源创造巨额财富的能力等等。处于就业状态中的一些个人,可能事实上也拥有这些潜能,但由于他被某一机构所驾驭,所以不能释放,不能施展,实为可惜。
(二)那么,两种基本的赚钱模式,哪一种更有利于人们赚钱呢?或者说,哪一种模式让人赚钱更快、更多呢?
比较一下,还是创业这一基本的赚钱模式让人赚钱更快、更多。因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创业起家的人们大致有千万之众。以其一半致富来算,赚钱较快、较多的人们也有五百万之众。而*好的就业、*拿高薪致富的人们想来没有如此之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