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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指南:“芙蓉姐姐”商机展望

  时下,一个网名叫做“芙蓉姐姐”的小女子成为网络中最炙手可热的人物,一场关于“芙蓉姐姐”的扫盲运动沿着互联网迅速蔓延开来。网络的人气引得各大纸媒体纷纷不惜版面将带有其经典形象照片的报道放在显著位置上。权威电视媒体未能免俗,纷纷介入其中。学者专家、各方知名人士也不甘寂寞,站出来讨论“芙蓉现象”的社会内涵。一时间“芙蓉姐姐”的风头无人能及。

  在“芙蓉姐姐”的发祥地,也就是最为人气爆棚的网络各个论坛上,各种以“芙蓉姐姐”为题材的爆笑段子在这里不断被制造出来。其中不乏带有经济色彩的思考,比如“芙蓉姐姐如何理财”,爆笑之余也提出了注册商标、抢注域名、做形象代言人、拍广告、出书等等各种点子。
然而读帖者的笑声还没有落地,玩笑就变成了现实——网上盛传,“芙蓉姐姐”的商标已被注册。

  “芙蓉姐姐”商标20万元起价

  网上的帖子并非空穴来风。

  今年6月底,就在“芙蓉姐姐”大红大紫的时候,家住北京的陈女士走进了中国商标局,在查询之后,办理了申请“芙蓉姐姐”的注册商标手续——“芙蓉姐姐”注册商标已被中国商标局正式受理。

  记者采访陈女士时,陈女士告诉记者,她以前做过快速消费品生意,也注册过商标,对于商标注册的程序非常熟悉。因此,当她看到“芙蓉姐姐”如此大红大紫,立即想到“芙蓉姐姐”四个字所蕴含的巨大市场价值。

  陈女士说:“在如今的市场中,一个品牌要想在公众中间获得知名度往往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其投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宣传都未必达到理想的效果。而现在,‘芙蓉姐姐’四个字不断在网络以及各个媒体上爆炒,这种知名度的扩散是花费巨额资金都不一定买得来的。因此,商家如果使用现成的‘芙蓉姐姐’商标等于为自己找到了一个一夜成名的捷径。拥有‘芙蓉姐姐’的商标,你只要上市,人们就会立即做出反应——这是‘芙蓉姐姐’的产品。”

  正是出于对“芙蓉姐姐”商标的厚望,陈女士走进商标局时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千万别有人先行一步,抢注在先。等查询证实的确没有人抢注,她才感觉一块石头落了地。

  陈女士分析道:“我在网上征求过网友的意见,大家提供了各种适合进行市场开拓的产品,这其中有很多是出于搞笑,但是搞笑也是说明问题的,它反映‘芙蓉姐姐’的公众形象到底如何。我个人经过分析,也与商标代理机构的专家进行了探讨,最后选择了几类产品进行注册。这些产品包括食品、饮料、保健品(含丰胸类产品)、化妆品类(含丰胸类)等。

  “我个人认为,首先做‘芙蓉姐姐’的休闲食品系列具有相当的市场空间。比如说,生产一种‘芙蓉姐姐’饼干,以‘芙蓉姐姐’的知名度,年轻人尤其是巨大的校园学生人群一定会充满好奇地去品尝,这一尝是不是就能尝出一个巨大的市场呢?

  “再说丰胸产品,这个市场同样巨大。比如说,我个人知道一种丰胸口香糖,如果冠以‘芙蓉姐姐’丰胸口香糖,相信一定会有相当可观的市场销量。作为女性,我本人对这样的产品也没有抗拒的感觉,相信一般的女性,尤其是年轻人在消费上也可以顺利接受。”

  谈到对于“芙蓉姐姐”商标的市场价值,陈女士说:“目前有一些商家正在和我接触,他们对商标很感兴趣,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更为实质性的进展。我给自己注册的‘芙蓉姐姐’商标转让价格定了一个心理底限,就是20万元。当然,上限还要随行就市。我觉得,20万元底限并不是一个多高的数字。前一段时间注册苏丹红服装品牌的卖家,叫价是1000万。我不会开出这样离谱的价位,达到我的心理价位我就会考虑。但是,如果商家出不到这个价格以上,那么这个商标我会自己留下来。”

  “芙蓉姐姐”不受法律保护

  陈女士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尽量做了大规模的覆盖式申请,但是很多门类不可能完全涉及也是肯定的。正如陈女士的网上调查显示,“芙蓉姐姐”被网友认为可以注册为拳击沙袋、性用品、泻药等,那么如果类似产品出现,是否会出现对“芙蓉姐姐”其人的伤害以及侵权呢?

  北京中通律师事务所的张斌律师在法律上对此进行了分析。

  张斌律师认为,“芙蓉姐姐”是网名,也就是虚拟的代号,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名字。在现有的法律条文中,虚拟的名字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芙蓉姐姐”与一般网名的区别只有知名度高低的区别,而法律既不是以知名度的高低来作为保护依据,也不是以有没有使用价值来衡量的。

  张斌律师说,陈女士看到“芙蓉姐姐”社会关注度高,认为其具有市场价值,到商标局去注册商标。这种行为可以说无可厚非。现有法律规定,对于商标适用的是申请在先的原则,也就是谁先申请谁就会受到保护。这种成功的例子屡见不鲜。比如前一阶段时间,刘老根酒注册成功并获益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但是有一种情况肯定会构成侵权,那就是生产与“芙蓉姐姐”形象相近的产品,比如“芙蓉姐姐”玩具娃娃等,只要看到商品形象能够让人立即联想到“芙蓉姐姐”本人形象,那么肯定会构成侵权。

  张斌律师认为,商标从实质上说,它是区别商品和服务的标志。而知名度对于商标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通常说来,商家会通过大量的资金投入来做广告,通过广告来提升商标的知名度。而利用公众关注的事件注册商标可以帮助产品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品牌影响。因此一个好的商标注册往往具有相当的市场价值。陈女士注册“芙蓉姐姐”商标,其实也是给“芙蓉姐姐”本人提了个醒。面对自己的公众知名度骤升,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自己注册商标,同时自己也可以完成商标的转让。

  商机的另一面也是风险所在

  尽管抢注“芙蓉姐姐”商标体现出了对于商标价值的准确理解,也展示了把握商机的良好意识。但是,事情并非申请商标然后立即可以倒手赚钱那样简单。

  张斌律师指出,商标申请要经历申请、查询、授理、公告、评审等阶段。一个商标要想顺利申请下来,成为注册商标最快也要一年半的时间。这是商标转让必须面对的事实,也是商标注册的风险所在。

  以“芙蓉姐姐”商标注册为例,一年半之后,“芙蓉姐姐”的公众形象如何,是否还具有市场影响力难以预料。如果商标在注册下来之后转让,商标持有者必然面临一年半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当然,陈女士在现有阶段将商标转让也是可以操作的。一种方式是由申请者本人,也就是陈女士到商标局撤销注册申请,同时由被转让方提出注册申请;另一种方式就是转让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在拿到商标注册证书之后双方必须履行转让手续。这样,市场风险与机会都留给了商家。

  张斌律师还分析认为,其实商家也应该明白另一个问题,那就是除了国家规定的一些必须注册的商品门类以外,大多数的商标是可以不注册的。也就是说,如果厂家生产一种芙蓉姐姐产品,那么它没有任何法律障碍,只不过是不受法律保护而已。比如,厂家生产出“芙蓉姐姐”矿泉水,那么它可以顺利进入市场。只要有销量就可以赚钱。因此,商家完全可以利用现有的技术设备生产“芙蓉姐姐”产品。但是问题在于,你生产销售产品的同时别人也可以做,再有,就是一旦品牌真的做大,销售做出了市场,由于注册商标不是自己的,麻烦就会出现,厂家也会因此陷入左右为难的处境之中。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如何看待“芙蓉姐姐”带来的商机,要取决于商家会出于怎样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目前,众多商家在“芙蓉姐姐”大红大紫的时候更多的是保持一种观望。这种观望是两个方面原因造成的,第一种,由于“芙蓉现象”是一个突然爆发的现象,商家对此毫无准备,而且对于“芙蓉姐姐”所代表的社会形象把握不住,不能够找到适合消费心理的合适产品;第二种是对于“芙蓉现象”的未来走势持一种保留的态度。毕竟“芙蓉姐姐”的未来如何充满变数,谁也不知道“芙蓉现象”将向哪个方向发展,“芙蓉姐姐”的公众形象如何变化。投资一种充满变数的产品,风险如何不问可知。

  对此,张斌律师说:“这些突发事件所出现的商机往往体现出比较强的时效性,事件刚发生的时候极其新鲜,非常具有爆炸性,也因此特别吸引公众的目光,但是很多的事件往往缺乏持续发展下去的条件,很快成为过眼云烟。比如说,90年代末,IT最火的时候,大家纷纷抢注域名,认为商机无限,但是事实证明,很多当时看起来很好的创意与努力都付诸东流了。原因就在于,形势的变化很快。所谓时过境迁,情况变了,商机也就不存在了。至于‘芙蓉姐姐’所带来的市场机遇到底如何,能不能因此给自己带来一个较大的发展,这值得广大商家关注并仔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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