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通过“爱戒”想起你
我不是个老派的女人,对婚宴、婚纱照这一类形式主义的东西嗤之以鼻。但我无法把自己的注意力从婚戒上面挪开。
我看到过一篇报导,伊丽莎白·泰勒17岁时第一次订婚,未婚夫当然不是后来的理察·伯顿,是个无名之辈。可泰勒收到的第一枚订婚钻戒就有4克拉重!
小时侯看日本电影《望乡》,故事一点没看懂,却牢牢记住了一个情节:阿琦在一次醉酒狂欢时,把攒了一面口袋的男人送给她的戒指一把一把地抛向空中。我当时还没上小学,对男女之情是一点也不懂,不知道她那些戒指不是好来的,可对阿琦婆简直羡慕疯了:这得有多少戒指啊!对一个女人来说,这是多大的一笔财富啊!
长大成人之后,我开始给自己买各种各样的项链、手镯和耳环,也买过不少古怪精灵的戒指。可是贵重的宝石戒指,我一次也没有买过。给自己买钻戒给人的感觉是没人心疼的女人,这笔钱天经地义就是该让男人来花的。
我从来没有张口向男人要过东西。即使已经谈了七八次翻天覆地的恋爱,我也没有攒下相应数量的宝戒,可见当代的男人是多么地吝啬,多么地不解风情。惟一留下的一枚0.3克拉的钻戒还是一个外国留学生向我求爱时不由分说带我到旁边的一家首饰店里买下的,花了他信用卡上的400美元。我没有接受他的爱,却偷偷“眯”下了这枚戒指。当那七八个男朋友都已成为过眼云烟时,惟有那个外国留学生的模样和这枚戒指一起留在了我心里。
真到快要结婚的时候,我的未婚夫和那七八个男朋友一样,对戒指问题装聋作哑。这回我可不能再沉默了。在一次约会结束要告别的时候,我按捺了多年的怒火终于不可遏止地爆发了,喊到最后声泪俱下,把多年的委屈一股脑地倒到了他头上。从来没有见过我这副模样的他给吓坏了,当即表示明天一大早就去银行取钱给我买钻戒。
这时的我本该破涕为笑。可是没有,擦干了眼泪之后,我的心里涩涩的:看来我这辈子是不会体验到惊喜地看着想嫁的男人捧戒求婚的浪漫场景了。终生遗憾啊!
根据他的财力状况,我没敢提伊丽莎白的故事。连伊丽莎白的四分之一也没敢提。戒指买来了,0.5克拉。
充满自豪地,我将我那枚具有历史意义的美戒戴在了长长的手指上,指甲涂得就像一艘鲜艳的双桅小帆船。每一次当我将它举到耳边,仿佛都能听到门德尔松的《结婚进行曲》在回响。
我喜欢别人注意到我的新身份,所以总是不由自主地以手抚面,好像自己戴的不是戒指而是面纱。
据说婚戒是不可以摘下来的,所以在开始的6个月,它和我日夜相伴。可6个月还没过完,突然某一天我的手指变得像一截充了血的小香肠,当然身体的其他部分也眼见着开始发福了。我的指关节就这样被送到了据说是某位专家的手术钳下,而他还自以为是地向我表明他这可是在做一件亵渎的事。戒指的断口恰恰就在刻着结婚纪念日的地方。我只过了棉婚纪念,之后便再也不记得我是在28岁的时候就答应了求婚。
从那以后我的婚戒就是时戴时摘,心情好的时候戴上,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不戴。必须承认的是,戒指在发生争执时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我的丈夫在我面前展开一张世界地图,试图找出去巴厘岛度假,从哪里转机比较近时,如果有戒指在手,我肯定会不耐烦地反问他“你应该事前弄清楚的,这是男人的责任,不是吗?”
相反的,如果没有戒指,我会皱着眉头,像探险家一样跟他一起趴在地图上,承认我们某些方面知识的贫乏:“让我们先来看看巴厘岛究竟在哪儿吧。”
而且我发现,有时候钻戒与我的那些夸张的时装戒指并不相配,这时候我宁愿只戴时装戒指,从而不破坏衣着的整体风格。
我也在试着向自己证明婚姻并不是爱情的坟墓。人们徒然地签订了一份长期的婚姻契约,而且还要求没有欺骗,这下可戳到痛处了。就算是对于那些仍然相信肯尼迪从来都没有欺骗过杰奎琳的人来说,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艳遇总在咫尺间与我们不期而遇。
一开始,对于结了婚的女人来说,除了我们合法的另一半以外的其他男人都无法让我们产生任何非分之想。可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我会在某些约见的时候有把戒指从无名指挪到中指或者食指上的欲望,或者干脆把它先寄放在衣袋里。
于是我对自己说,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首饰还是应该收藏起来。
一次去参加表妹的婚礼,我认为有必要戴上我的戒指前往。正在我翻箱倒柜地找得眼冒金星时,我的丈夫在一边说风凉话:“你不是说过这是你最重视的东西吗?”
“它对我当然很珍贵。”我回答,但后面的话我当然不能对他说:“如果我们离婚了,等我老了以后,这戒指将是惟一能让我想起你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