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可图就应该摧残动物
这个血腥的题目,并没有夸张,它是我想论证的思想。
最近网上帖出一篇描述猎人残暴屠杀狗熊过程的文章,引起很多网友良心的不安,异口同声谴责虐杀动物的暴行,顺理成章,连解剖小白兔的小朋友和手操柳叶刀的医生也成了怨恨的对象。
ad_dst = 0; document.write("");ad_dst = ad_dst+1; 世事艰难之处,就在于不能两全其美。
如果可以不杀狗熊就取到熊胆,如果可以不屠杀肥猪就吃上猪肉,如果可以不用绵羊做实验就能提取蛇毒的解药,谁——无论是猎人还是医生——会愿意在血腥风中打滚呢?
是的,熊胆未必能够清热解毒,是的,即使要屠宰,也大可以用更加“安乐”的手法,但是,假若有必要,我们用更加残忍的手段摧残这只狗熊,我也不会反对。
假设,人类将爱滋病毒植入各种动物——包括狗熊——体内,试图发现能够抵抗爱滋病毒的物种,这样做,很可能使狗熊死得更慢、死得更惨。我认为值得。
不是吗,正好今天清晨的新闻,说世界每年死于蛇毒的人有十万。英国的医生用二百多条毒蛇的毒液不断地在绵羊身上做实验,终于提取出有效的解毒剂,可望挽救千万人的生命。这姑且说是在人的利益和一群绵羊的利益间做的选择吧。
友人批评我说:Steven,你太注重利益了。
我反驳说:你也并非超脱于利益的选择之外!每天被狮子撕裂的绵羊、以及被流水线屠宰的羊群不计其数,这本是绵羊的生活现实。现在你为了自己内心的安慰,反对用绵羊做医学实验,知道吗,其代价可能是千万人的生命。你只是在自己内心的平静和别人的生命间选择了前者而已。我继续说道:假如你是首相,又恰好参观了一次猪羊屠宰场,你可能会禁止全国吃猪羊了。
友人又批评我说:按照这个逻辑,人如果有利用价值,也可以被别人摧残咯?
我回答说,这是世界的现实。煤矿工人的寿命比城市人短10年,我们所享受的温暖和光明,就建立在他们的折寿上。
“但他们是自愿的交易啊!”友人说。
对,所以我想,一个自由社会,应该允许人们出售自己的肉体。
有一部电影,讲一个杰出的外科医生,研究换脑手术。他的实验室有一条隧道,通向纽约地铁隧道——他偷那里的流浪汉做实验。
显然,这是在器官不允许自愿买卖的情况下发生的。假如器官可以自由买卖,就必定有人在一定补偿上献身医学实验。最近《南方周末》推荐的斯蒂里兹的《经济学》,就有一篇关于讨论器官买卖的案例。
器官买卖合法化的最大一个弊病,就是拐卖的犯罪将大增。这正如钞票的流通,产生了大量盗窃一样。加强对盗窃行为的防范和惩罚,是基本的解决办法。
言归正传,我的题目是“有利可图就应该摧残动物”。其实,我的思路只是科斯《社会成本问题》主题的翻版:未必要禁止污染,我们需看不污染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