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场来不及抗拒的狂恋
睁开眼,阳光明媚,点燃一支烟。喜欢沉醉在这清澄的安静世界中,看着烟在透过窗纱的阳光里跳舞,任自己的心情在这个清晨飞扬。突然想起了他,一如在红酒和玫瑰的舞会上突然出现恶疾一样令我心痛。
相识的那个冬季异常寒冷,公司里的每个人都做着自己的工作,没有人打扰这寂静,更没有人提起那天是圣诞节。部门经理林让我到别的公司去取一份材料,我还沉醉于刚才给自己编织的圣诞美梦里,没有及时的给他回答。在看到他的留言后,刚想起身要去完成他交给我的任务,却见他满脸恼怒的瞪了我一眼抄起大衣摔门而去,我在同事们暧昧的目光中尴尬的回报给他们一个微笑“怎么了…?”我用极其温柔的语调,掩饰怕被看穿的无助。他——我们公司的部门经理,在我们这个城市的业务圈子里也小有名气;文才洋溢,幽默风趣,讨得身边每一个女人的欢心;正在家庭破碎的边缘苦苦挣扎,夜夜买醉…
林取完材料回来,所有的同事都默不做声,好容易盼到了下班,大家都准备回家的时候。林说:“今天圣诞节,我们出去玩吧。”爱热闹的同事们当然不会拒绝他这个大红人的建议,提议找个温馨的地方吃火锅。席间,我坐在林的正对面,一番烈酒入胃,他对我说在今天工作上的无理表示歉意,而我什么都没听见只是一杯杯的和他喝酒。酒后的KTV里,我和他突然四目相投,他轻声说:“让我看你的眼睛。”我不知道他想看出什么,但我还是听了他的话,乖乖的把眼睛凑上去,让他用手拨开我额前的发,黑色发亮的眼珠定定的看进来。他看到了什么吗?突然感到一阵心虚。
“嗯,你…”
“什么…?”我用极其温柔的语调,掩饰怕被看穿的无助。
“很漂亮…”
“是吗?”我说,松了一口气。
“有烟吗?”被这么一问,我从皮包中取出七星香烟。正想用火柴替他点火时,他说不用这么客气,把火柴拿过去自己点火。我把香烟递过去,他把火柴丢过来,动作很粗鲁,这么一来,我的手指碰到了他的指尖。只不过是一瞬间的接触,但感觉就像是电影的慢动作一样。我的手指和他的手指绕在一起,这么往上伸展,然后我有种连身体都想靠向他的胸部的幻觉。
在如此昏暗的房间里,我们只是进行着一次又一次的挑逗仪式,用眼神,用语言。最后谁也没说什么就紧紧的抱在了一起,两个小时后他匆匆的离开了KTV。我知道那是因为他的女朋友在宾馆里等着他。
夜,那么的诱人,就象他诱惑我一样。夜,可惜又那么的短暂!清晨醒酒后的我头疼欲裂,不想上班并不是因为醉酒后的头疼,其实是因为办公室恋情结局总是会两败俱伤,我想我比谁都清楚这点。可我得养活自己,照镜子发现镜子里的自己也是轻浮的,无聊的,世俗的,我一边躲避着这些颜色,鄙视着这些颜色,但同时也沾染了这些颜色,流着泪发现自己竟然也是虚伪的,两面的,可恶的;穿衣,出门,无所谓了,若想快乐,就要头脑无知。
整个上午我都对着电脑不敢回头,一动不动,忍不住的时候便到大厅里透一下气,林发来一个短消息:“好想你!”所有醒酒后的禁忌都被他的一个短消息轰击的支零破碎。
我们在一起了!我和这个比我矮许多、比我大许多、还没离婚的林相爱了!他曾叫我妖精,我曾叫他魔鬼,因为我和林都属于不羁、无所谓的人,所以最开始相爱的时候,我们都戏谑的对彼此说:“我们开始了这场游戏,看最后谁输谁赢。”
一个月后。
我们昂着头牵着手,任他的未离婚的女人跟在我们的后边哭泣,在他绝情的抛弃那个女人时,我漠视着眼前这个男人,我转过身对那个女人说了一句话:“我们一样可怜,有一天我会和今天的你一样!”那晚,我们三人挤在一个房间里睡,夜晚的时候听这个伤心的女人多次被噩梦惊醒。我却和林紧紧依偎。
朋友、同事和家人的压力和反对更加紧了我们相伴的步伐,我们同居了。欣喜若狂的我们认真的布置着温馨的爱巢。他说他正和他的妻子办离婚手续,他说要用他的离婚证书做我21岁的生日礼物。我们在雨夜里坐在路边和啤酒;听着他弹着吉他唱着歌,我们抱头痛哭;每天清晨怕飞机声音吵了我的美梦,他都会用手捂住我的耳朵;一起在厨房忙来忙去,做出最难看而又最好吃的美食;情人节,出差的他打了越洋电话哭着说好想陪在我身边;凌晨一点牵着我们家咪莎狗狗满大道跑;一起沉醉与卫慧编织的梦里,为没有定数的将来感到担心;我们认识的第一百天,正好是圣诞节,他在莎啦啦鲜花网订购了大捧玫瑰送到我的办公室,祝我百天快乐……好多好多,太多的回忆在时空里穿梭,最美的记忆在555烟盒组成的心里沉沦。
我们相识的第150天,他回家给他姥姥过生日,从此我们再不曾相见。他跑掉了,他说他要找他的前妻,他说他厌倦了这种日子,他说我给他的压力他大,他说……
其实,我知道是因为又一个比我年轻、比我漂亮的女孩出现,她也是他公司的同事,他打了电话来:“我给你买一千块钱的衣服你看都不看,给她买三百块钱的衣服她开心极了。”他走了,就这样扔下我一个人;他走了,带着他本身的巨大压力和伤痛;他走了,任我在他的阴影中这样沉沦、颓废下去。
我在包里翻开他在热恋时写给我的信:
在我来不及抗拒的时候,我发现我已经深深的爱上了你。这是黑色的爱,越爱越绝望、越爱越让我窒息。我愿在天空里飞翔,然后以极美的姿态坠下,在你还没抛弃我的时候。
把这封信撕得粉碎,我陷入了思维混乱当中,忽然很想随随便便地将自己委于尘土,以惩罚自己的痴迷和疯狂。给了一个刚认识的男人电话,说你快来吧,他看见我坐在公路上,汗水和泪水粘乱了头发粘在脸上,眼睛红肿而凄楚,让他想起了一曲悲哀的爵士音乐LITTLE GIRL BLUE。他的满腔火热的欲望顿时变的冰凉,这一晚上他一直在倾听和懊恼。
就这样,在公路上我和他一起熬过6个小时。
天亮的时候,他抱住我,对我说:“宝贝,跟我走吧,我会给你一生一世的幸福。”
我挣脱开他的拥抱,“一生一世的幸福,是什么!是不是意味着,苹果一样的脸庞和早上八九点种的太阳,享有幸福的安眠,一只蜻蜓在荷叶上晒太阳。原来是一个好得让人不断发笑,偷偷笑,大声笑的超级笑话。”
我站起身,整理衣服,招了辆出租消失在这条见证我们第一次拥抱的公路上,留下了那个陪了我6个小时很爱我,我却根本没有记住名字的男人。
那个夜晚,我说,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