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特殊疾病如何选药
妇女在怀孕过程中,如果生病了,就需合理、积极地用药治疗,否则病情发展会影响到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那么,孕妇患下列疾病时应如何选药呢?
高血压综合征或慢性高血压:由于降压药物对胎盘血流量和胎儿有一定的不利影响,故在妊娠期应慎用降压药物。孕妇较为适用的降压药为甲基多巴、拉贝洛尔、肼屈嗪、哌唑嗪和肾上腺素β-受体阻滞剂。应避免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因它可引起新生儿严重肾功能不全。
糖尿病:胰岛素对孕妇并发糖尿病者是最安全的降血糖药物。妊娠期不宜采用口服降糖药,因为口服降糖药致畸的看法虽未肯定,但这类药物,尤其是长效作用的氯磺丙脲,能通过胎盘引起严重的新生儿低血糖。
甲亢:病情轻者,一般不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病情重者应继续采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因抗甲状腺药物能通过胎盘,如用药剂量过大,则可引起胎儿甲状腺素生成和分泌不足,以致产生甲状腺功能减退和甲状腺肿。丙基硫氧嘧啶每天保持在200豪克以下,甲巯咪唑在20豪克以下,胎儿发生甲状腺肿的可能性是极低的。孕期禁用放射性同位素碘治疗,因其能通过胎盘到达胎儿体内,破坏胎儿的甲状腺。
妊娠期感染:妊娠期妇女感染的可能性高,接受药物时将对胎儿产生影响。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对胎盘屏障的穿透性不高,且毒性又低微,故可安全地用于妊娠各期;甲硝唑(灭滴灵)和氟喹诺酮类药物(如环丙沙星、诺氟沙星等)对胎盘屏障的穿透性高,而在动物实验中,氟喹诺酮类药物可致幼年动物软骨坏死,甲硝唑有致突变作用,故这些药物均应避免在妊娠期应用。
总之,由于妊娠期的特殊性,选用药物时要考虑到胎儿可能产生致畸作用的危险,但是也不应夸大药物的致畸性,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人工流产或停止必要的治疗。
责任编辑:叶宾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