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粉兵法:跟情敌吃饭的经历
这是以前的事情了。
当时我被我的老情人,张大水,婉转地抛弃。我私底下大哭几场,表面上却不动声色,主要还是因为该死的面子:我最不想做怨妇的样子。哭了几场之后,也就算了,估计自己还是不怎么爱吧,毕竟也没恋多久的,充死一个月罢。只是恨恨地想,以后不管他怎么求,也不会再与他见面了。谁知不久之后,就接到他的电话,说请我,和他的新情人(当然人家不是这么措词的,总之就是这个意思),一起吃个饭。我犹豫了一下,敌不过强烈的好奇心,便答应了下来。
答应下来之后便想,见面有何不可?我大大方方地去,不正说明自己已经把张大水你扫出心中的历史舞台吗?
话虽这么说,我还是穿了最漂亮的一件外套,配上很贵一条丝巾,就差没有借一条马蒂尔德夫人的项链来戴了。记得当时因为无度的熬夜,眼圈黑得厉害,为此我还专门买了一支兰蔻眼霜。去见他们的时候,我这么告诉自己,我要像天鹅般优雅从容,像公鸡般神采奕奕,像黄鼠狼般不安好心……最后一个其实是玩笑,因为不安好心我也不知怎么个不安法,难不成要我当她的面向张大水投怀送抱?我别把自己恶心死。
张大水的新女朋友长得还过得去,个高,皮白,肉嫩……不对,打住……她身高一米六多,一尺见方……还是打住,怎么这样说话。其实当时我还是善良,见到陌生女子,还是本能地视之为姐妹,于是我朝她笑,—这一笑发现不对劲,她的表情好像很淡漠,眼神似乎也有点逃避我,两人各自一句你好之后,便一时无话了。我起了几个话题,她简单地回答后又落入冷场。
张大水坐在他女朋友旁边,见他女朋友对我热情不高,似乎也有点讪讪—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们刚刚闹了一点小别扭。所以我这一来,一开始就是错的。我开始后悔:自己咋就这么不识趣呢?
看张大水的样子,非常之气管炎,光这一点我对他女朋友就十分服气,人家驯夫就是比我有方。张大水告诉我,他们元旦就要结婚,说完便把手放在他女朋友的肩头,在我看来,这个动作既有讨好也有刺激。讨好当然是对他女朋友而言,刺激则是刺激我。那时候我还年轻,弄不明白他要我来的目的,难道真要让我与他女朋友认识?做个朋友?
那天的虾十分好吃,我嘴角流口水,十指流香油,顺便把外套脱去,丝巾扯下,只穿起毛衣,彻底恢复原形。之前想让自己像天鹅般优雅从容的心情全没有了,我只希望自己像只饿狼一样大快朵颐。我心想这该是我来这里最大的收获。一边吃,我一边抽空与张大水及其女友说笑,我有毛病,看不得冷场。或许因为我的放松,张大水的女朋友也放松了,看样子她淡忘了我的角色。我说了几个笑话。果然,随着桌面食物的减少,他们的笑容越发增多,到了最后,我是眼看着女的笑得前俯后仰,头多次靠在男的肩上,男的更是满面春风,好像形势一片大好,其乐融融。难不成,张大水请我吃饭,搞半天就是要我来当家庭调停员?
那餐饭好像是吃了一个多小时,我一看时间,想到我每夜追着看的连续剧,马上站起要走,张大水的女朋友竟然似乎有点恋恋不舍,还与我交换手机号码。张大水的表情则几乎有点吃醋。我本以为张大水一定会送我,谁料人家连客套一下的意思也没有。
第二天接到张大水手机信息,说了句不着边际的什么话。我知道他是想来了解我对他女朋友的看法,不好直说。我于是直接地给他回了:“我觉得你们很般配,她比我适合你多了,祝你们快点成婚。幸好我们分手了,要不肯定会离婚。”现在想想,这么说还是不大合适,我应该根本不提自己。要说我之后有什么不释然的,那就是,我常想,就这么个男人,当时我还为他哭鼻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