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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只是税改革冰山一角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将是一个系统工程,绝不是一个《个人所得税法》就可以完全涵盖的。”税务专家们认为。

  事实上,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后未多久,国家税务总局就颁布了《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并即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其重点就在于对高收入者进行重点监控。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丽坚认为,这充分说明了政府在个人所得税法修订问题上“一松一紧”的特色。松是开闸放水,藏富于民;紧则是系统堵漏,给民众以公平。前者具体体现在提高个税起征点,减轻纳税人的税负上,后者则具体落实在修订征管条款、税务总局的“413工程”上。

  所谓“413工程”是税务总局的一个规划,既建立四项制度、一个系统和三个关系。四项制度为个人收入档案关系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和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制度;一个系统为个人所得税税收信息管理系统;三个关系为逐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全员全额管理、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和对税源的源泉管理。

  这种对高收入者进行重点监管的办法其实是被现实逼出来的。调查显示,我国人数不足20%的富人占有80%的存款,但所缴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总量的10%;而2004年我国个税收入的65%源于工薪阶层。也就是说,中低收入者承担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重担。因此,参与此次听证的陈述人、中国石油化工公司抚顺分公司腈纶化工厂工人马肖明确表示,的确应该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监管。

  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傅勇表示,对工薪阶层而言,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又实行代扣代缴制,因此其完税率最高;而高收入者由于收入来源多源化,渠道多而隐蔽,税务部门对其监管的难度和征收成本很高,逃税和漏税现象较多。例如在很多私营企业中,企业主会将自己的消费纳入企业的经营范畴,并不领工资,个人所得税自然无从提起。畅销书《穷爸爸富爸爸》就曾提到,富人可以通过开公司来避税。

  可以说,我国现行税制客观上方便了高收入者进行避税。长期研究个人所得税的专家、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比如,个人所得税目前分11个项目,一个人可能有1个项目,另一个人可能有好多项目。因此,有钱人一般多源收入,纳税纳得少;而非高收入者收入单一,因此纳税纳得比较多。这是税制本身的问题。”

  另一方面,很多单位也通过各种渠道直接发放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其他福利,以规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这些漏洞需要税务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有利于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外部环境,需要涉及到金融、保险、证券、房地产和期货等单位,就更是一项系统工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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