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税去留争议
银行储蓄存款利息税开征将近6年,取消利息税的呼声一直未断。据新华社消息,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梁燕君提出建议:年内应该取消储蓄存款利息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专家刘桓则认为,年内取消利息税的可能性不大,现实可行的方法是区别存款对象实行差别征收。
国家开征利息税的目的是将储蓄存款余额适度降低,以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梁燕君提出,目前的经济形势已由当年的持续通货紧缩转变为轻度和局部通货膨胀,人民币的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的指数后已呈现负利率的态势。“20%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进一步加大了负利率的缺口。”梁燕君因此提出,“应该在今年内就取消利息税。”
但刘桓认为,取消利息税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对储蓄利息征税是国际通行做法。国外对存款征税是为了鼓励储户将资金投向证券、基金等风险大但回报高的领域,中国也有同样的发展趋势。另外,目前中国银行储蓄余额一直居高不下,也加大了银行的管理成本,所以需要用征收利息税的方式来缓解这些矛盾。
刘桓指出,征税不能搞“一刀切”,要针对储户的实际情况区别征收。而我国实行储蓄实名制,银行通过网络就可以掌握储户的存款信息,所以银行已基本具备实施差别征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