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商 难以替代的桥梁
渠道商被厂商视为自身体系的一部分甚或核心价值的载体,渠道的存在就难以替代,厂商将无法割舍、更不会抛弃。
■ 文/陈岳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中心协同型组织研究所副所长)
2003年是渠道商的多事之秋:宏碁取消总代理,冠群金辰与夏普渠道生变,上海银行同业公会已将一份不良信用汽车经销商名单,下发给各银行汽车信贷管理部门的负责人:6家汽车经销商被列入永久性退出车贷合作的“黑名单”,十多家经销商则被列为限制类车贷合作单位……
渠道在越轨!
一些渠道的行为越轨了。表现最明显的是,不少渠道商特别是作为上市公司的一些分销商,他们在竞争压力和利欲的驱使下,当他们的经营业绩不好时,为了做好业务报表而压价销售。结果虽然亏了,但把销售数据反映到业务报表上,公司的股价就会上升。这样通过资本运作,总体上它们还是能赢利。
市场上出现也大多是经销商的问题,比如一些代理商通常进入一批正品后,再通过其他方式进入一批水货,连同原来从厂商进来的货一起卖。这让厂家形象大损。
另外,部分经销商或违规窜货、假货或水货或虚报业绩,或在为厂商做产品的促销时,费用上“缺斤少两”,致使促销难以达到相应效果,甚至与厂商的渠道经理勾结起来做特单、骗取奖励与返点。种种出格行为致使厂商在利益上受损,还伤透了心。这样看来,厂家遗弃渠道不足为怪了。
利益、目标与行动是否一致
实际上,渠道与厂商是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双方合作是否高效长久,取决于二者的利益、目标与行动是否一致——这正是导致渠道生变的主因之一。英迈和Intel之所以能成为高度和谐的合作典范,基础就是双方有着共同的目标和成长意愿。
不过,这种关系一般都以厂商为核心,渠道需要跟上厂商的发展步伐与要求。厂商总是认为:渠道商越是接近和了解厂商及其产品、技术,就越有助于推进销售和实现厂商目标。因此,渠道商必须加强与厂商的交流、沟通,融入厂商体系中去真切感悟和领略其理念与文化,确立统一的利益、目标,才能与其建立牢固的关系。惟有如此,渠道商才能深刻理解其战略意图与动机,并随厂商的战略与战术转变而迅速调整自身的方向、策略,为同一利益、目标而协同行动,最终实现协同发展。
此外,渠道商还要特别注意研究厂商的渠道政策、充分体会其战略意图,求同存异、缩小差距,确保与厂商利益、目标及发展步伐的协调一致。必要时,渠道商还要牺牲一些短期利益来帮助厂商实现某些特定的战略目标,真正做到诚信相待、荣辱与共。这样,渠道商才会被厂商视为自身体系的一部分甚或核心价值的载体,才会得到厂商充分的信赖与持续合作、支持。
渠道自己需要“拒腐防变”
要维持与发展同厂商的合作,渠道商自己更需要“拒腐防变”。经由增强自身的免疫与生存能力,甚至颠覆原有的生存模式、放弃传统的利润源:在同一资源平台上通过商业形态、赢利模式的创新而实现重生。比如,现实中,改而专注于行业销售、切入方案集成或技术服务、切入终端、做BTO等都是不错的路子。
另外,顾客需求永远是商业存在的基础,客户才是渠道的核心资源,赢得客户的能力才是渠道的核心竞争力。无论做分销还是做专卖店和终端卖场,或者做集成、做服务,做的都是渠道,都必须围绕客户的需求做文章,只有最大限度地、甚至创造性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才能实现渠道的增值目的。
诸如为用户提供额外培训、咨询与维护等增值服务,或重新整合资源将业务做精做细、做深做透,也都能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有了这样的增值能力,渠道的存在就难以替代,厂商将无法割舍、更不会抛弃。
事实上,以当前的市场情况看,经销商是厂家和消费者之间不可或缺的中介和桥梁。
问题的关键是,渠道自己要与厂家建立起相互信任机制,成为唇齿相依的伙伴,让自己的利益能得到保护。
(本文曾发表于2004年第1期《经理人》杂志,头版文章)
(作者陈岳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中心协同型组织研究所副所长,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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