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保险集团竞争力构建思考
提要:本文从保险集团公司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出发,结合国内外金融保险业发展趋势和监管政策的变化趋势,提出了定位于金融控股公司保险集团企业,应逐步建立“集团控股、多元发展;法人分业、专业经营”的经营模式;并就加强集团系统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系统内部控制,以及建立各类资源共享平台,为集团多元化发展提供支撑和综合保障等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
一、保险集团公司要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实行专业化与多元化相结合的发展战略
从当前国内金融市场发展状况、金融监管政策和金融业发展趋势看,保险集团公司应定位为以保险为主业并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积极适应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现有品牌和资源优势,着力搭建新的发展平台,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发展成为多元化经营的大型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这样的金融控股公司将具有“集团控股、多元发展;法人分业、专业经营”的特点。作出这样的战略定位主要是从应对竞争和更有效满足市场需要两个方面的考虑。从竞争的角度看,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全球竞争的本土化特征日益显现,大量跨国保险集团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直接与我国保险企业展开竞争,这些大型保险集团多是以保险为主业的全能型金融集团,具有多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国有保险公司应对其竞争,同样需要集团化经营;从市场需求的角度看,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客户全面金融服务需求与日俱增,这要求金融保险企业通过不断的业务创新予以满足。国际经验表明金融混业经营的核心动力来自业务创新,这种业务创新则必须依托集团平台,通过整合不同子公司的业务,向客户提供“一站式”保险金融服务。
建设金融控股集团,通过控股多个经营不同业务领域的子公司,可以实现多样化发展,追求利益最大化和集团资源的有效利用。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在组织经营活动中,具有多方面的优越性,一是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对资本的经营管理比较便利,只要把设立、兼并或收购的公司置于控股公司的伞下即可,无需解决像一般企业在实施兼并或收购过程中所遇到的母公司与新公司在技术、财务、法律及人事方面的诸多问题。即使在出售伞下子公司时也只需要转让控股股权就行,这种便捷的资本经营方式有利于金融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资产实行集约化经营。二是可实现资本扩张效应的放大。母公司对子公司拥有控股支配权,子公司又可以通过控股“孙公司”,依此类推,形成被放大的资本扩张效应,即多重资本杠杆效应。三是有利于形成金融产品的品牌效应。金融控股集团内部实行控股公司系统管理,执行的是法人分离原则。在这种原则指导下,集团公司伞下各子公司是分别相对独立的专业公司,它们具有专业金融公司和金融产品的品牌优势、质量保证和人才优势。从集团公司整体来讲,既有专业金融公司的产品优势,又有控股集团的规模经济及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的优势。四是有利于进行合理财务安排。集团内部各个子公司经营能力不同,其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也不一样,集团公司可以有选择地平衡各子公司的收益水平,通过合理调度集团内部的资金和财务资源,实现集团收益最大化。
在集团公司实行多元化发展战略的同时,下属子公司应强化专业化经营。这样做一方面是要适应目前国内金融业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监管模式;另一方面,也是提高专业化经营水平的需要。目前国内专业保险公司与国际大型保险公司相比,在专业化经营水平上仍有很大差距,因此,各子公司应集中精力做好自身业务的专业化经营。此外,通过子公司的专业化经营,保证集团公司在专项业务上的竞争优势,同时强化“防火墙”机制,防范风险。
二、集团公司必须合理确定管理思路和正确处理母子公司的关系
公司制企业中的母子公司关系历来是最难处理的问题之一。划清母子公司各自的权限及相应承担的责任,是集团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定位,集团公司组建后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公司的管理必须进行创新,一方面要防止成为以往国有企业主管机构的翻版;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目前集团公司与所属专业保险股份公司资产联系和业务关系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下属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加强集团公司合理管控和有利于资源共享、实现协同效应的原则,加强对集团系统的管控。
为了保证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职能落到实处,保证集团公司经营决策权、人事管理权和投资收益权能够得到充分行使,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发展战略管理。集团公司要统一制定集团的远景目标和总体战略,编制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各下属公司要依据集团总体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相应编制本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财务预算管理,集团公司要向下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下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并对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全过程监控,并采取必要的方式和手段进行审计监督。三是建立运营监控体系,掌握下属公司业务运行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审计监督。四是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此外,为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集团公司要建立产权事务管理制度。为了确保集团所属的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按照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所属国有资产产权的管理,统一进行产权登记,进一步明确归属和权责,履行和保护出资者权益。
通过上述制度建设,使集团公司和下属公司之间实现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实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形成分层管理、分级负责、高效运转、和谐有序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体制。
三、集团公司必须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系统内部控制
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的基本制度,集团公司的成立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供了必要条件。首先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资产所有者的代表组成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负责企业发展和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以及对经营活动的监督和控制,公司日常经营由经理层具体操作。其次要确保集团公司对重大决策的实际控制权。目前,有一种看法认为,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就是要尽量减少资产所有者对经营者的干预权力,尽量扩大经营者的自主权力。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因为所有者权力的减少,“内部人控制”现象将不可避免,所有者的利益将无法保证,从最终结果来看,企业也很难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所以,对于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而言,集团公司掌握有效的控制权和监督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内外大量实践证明,仅靠少数代表参与企业董事会,而缺少对控股和参股企业的宏观管理,往往使法人治理结构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一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裁(或总经理)班子等决策和运行机构。二是按照国际惯例实行一级法人和事业部体制,以决策中心、管理中心、利润和成本中心这三个板块,对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进行职能定位,加强集中决策和优化运作。三是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和外部监事的作用。四是要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在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必须强化集团系统内部控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集团公司管理体系使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难度加大,集团内部既有法人机构、业务活动机构,也有管理机构,机构种类繁多,规模庞大复杂,集团公司对各机构的内部管理容易出现失控现象,因此,完善集团系统内部控制是十分必要的。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内部控制机制分成两个层次:一是作为法人实体公司的内部控制,二是对下属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功能是双重的,既要对自身业务活动进行内部控制,又要监督下属的股份制子公司,从而保证整个集团的经营安全。参照巴塞尔委员会关于内控制度的框架性文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当有三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形成集团的协同效应,实现效率目标。二是提高集团的透明度,保证内外信息的准确性。三是集团范围的经营活动要符合监管和法律,符合公司制定的政策和程序。
四、集团公司要建立各类资源共享平台,为集团多元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综合保障
集团化综合经营优势的根源在于资源共享和整合带来的协同效应,而这种整合效益和协同效应的获得是需要建立各类资源共享平台以及相关制度安排来保障的。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整个集团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否则综合经营的优势就无法发挥。建立各类资源共享平台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首先,切实加强品牌建设,全力打造统一、强劲的品牌。要根据集团总体发展战略的要求,组织制定和实施品牌战略,确定适应集团发展需要的品牌内涵,形成各公司共同建设品牌、共同维护品牌、共同受益于品牌的协同效应。
其次,加强信息技术的统一规划,构建信息互联、资源共享的先进信息技术平台。要根据集团总体发展战略,组织制定和实施信息化战略,加强对信息技术建设的统一规划、领导和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共享服务、有偿使用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各公司和业务单元统一共享的信息技术平台。
第三,加强客户服务体系建设,充分挖掘和利用客户资源。要统一规划和建设高水准、高质量的客户服务中心,建立科学的客户资源管理体系,促使客户资源的有效共享,充分挖掘和利用客户资源,为多元化业务发展服务。
第四,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建立规范运作的综合性教育培训体系,为集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和智力支持。要适应综合经营和金融创新的需要,建立一套新的人力资源开发和培养维护体系,着力培育创新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在满足已有业务单元运营的同时,保证新业务拓展的需要。
编辑手记
注重保险集团发展的战略研究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的结束,开放和竞争进一步成为国内经济发展的主流,并推进了中国市场的国际化竞争。为了应对国际竞争,政府明确将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作为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一项重要任务,保险行业也不例外。近两三年间监管当局一方面推动平安、太平洋等保险公司的集团化经营,另一方面大力促进人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再保险公司等三家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中国人寿、人保控股和中国再保三大保险公司改制成为保险集团,并取得集团化经营的初步成果,标志着国内保险业的发展和竞争进入集团化的时代,保险企业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正在发生重大转变。未来中国保险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将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高层次展开。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保险集团公司的战略研究,对于打造富有竞争力的现代保险集团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改革思路,集团公司是根据国务院的授权,代表国家经营本集团所属全部国有资产,是下属全资和控股公司的母公司,与下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一起构成母子公司体制。集团公司作为保险业中国有资本的代表,一方面承担着执行国家保险产业政策、实现国家宏观调控任务的职责,另一方面集团公司作为民族保险的支柱企业,必须尽快做大做强,促进整个保险行业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为了完成集团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保证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集团公司必须明确自己的战略定位,以战略定位为核心制定科学的战略规划,才能及时把握环境与未来的变化,求得新的发展,才能迅速捕捉战略机遇,不断创新应变,创造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