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宏生谏言为制造业减税
技术上的重大缺口使中国企业不断向“组装者”的地位滑落,而制造企业减税可以使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自主研发之中。
就在国内彩电企业集体经历着平板电视核心技术命脉握于他人之手的艰难局面之时,在京参加“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创维数码控股公司(751,HK)董事局主席黄宏生提交了一份名为《防止产业空心化》的提案,呼吁为制造企业减税,以便企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自主研发之中。
空心化危机
“所谓‘中国制造’主要还停留在组装业上。国内企业的创新能力比较薄弱。”黄宏生说。
据业内人士介绍,即使是在国内家电企业运作多年,已经比较成熟的传统显像管电视领域,虽然国内已经建齐玻壳、显像管等关键零部件的生产线,但核心产品——彩色显像管的生产仍是多有外资企业参与,纯粹国产的显像管企业销售状况日渐式微。而换代产品平板电视,其核心部件——包括显示面板和控制芯片,更是完全掌握在三星等外资企业手中,中国企业完全依靠进口。
“液晶、等离子产品90%的产业价值在国外。”黄宏生断言。
实际上,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家电制造业。
技术上的重大缺口使中国企业不断向“组装者”的地位滑落,而“世界工厂”盛名之后,也许就是制造业付出的沉重利润代价。
“在中国制造业的许多领域中,科技水平跟世界的距离并没有缩小,在关键领域中还拉大了距离,”基于中国制造业现状,黄宏生判断,特别是在信息产业、精密仪器、生物科技等方面,国内企业只是一个工序的包装和组装。
黄宏生认为,是国家科研体制设计上的缺陷导致制造业研发经费不足。他解释,我国在技术研发上长期重研究院而轻产业,国家的各种科研拨款,进入制造业的微乎其微,而得到国家科研经费的院校和科研机构却与产业脱钩。“科研投入变成论文,但变不了税收”。一方面,国家研究机构做出了样品却不能批量生产,不能转化成社会财富和税收;另一方面,企业各种税负沉重,灯油耗尽,技术更新缺乏资金,再创新的能力十分微弱。而国家每年获得的1000多亿元企业增值税中,只有很少部分能回到企业中成为研发资金。在家电圈中,除海信等国有企业每年略有所得,像创维这样的民营企业则从无拨款支持。
呼吁减税
在提案中,黄宏生呼吁国家减轻制造企业增值税负,并给予一定的科研性税收返还。
黄宏生直言:对中国制造业来说,企业的各种负担太重。产品一出厂就要征收17%的增值税,这一税金不能抵扣企业的科研开支,不能抵扣市场推广的开支,更不能抵扣工人的开支。另外,员工的“三险一金”——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占到了工资总额的27%,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就达到了40%,这都是企业需要支付的,企业能够维持平衡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没有更多能力进行研发投入。因此,制造业的企业应该得到一定的科研性税收返还。
他建议税收返还的比例可以定两个档次:国家产业链中的空白项目,由政府每年公布一个项目名单,如果企业愿意去做,那么给他税收返还50%,比如说缴税一个亿就返回5000万元用于研发;其他非空白的先进工业,则按30%的比例返还。
事实上,国家新一轮的税制改革正在谨慎进行之中。此前,我国著名财税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多次对媒体阐述观点,认为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所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即对企业购进固定资产中所含税金不予抵扣),会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投资的积极性,特别是影响企业向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及基础产业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新技术的采用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目前,世界上仅剩包括中国在内的7个国家在采用这种税制。
安体富另外认为,我国的主要税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偏高。他具体分析说,我国增值税的法定基本税率为17%,如果换算成同国外可比口径,即换算成“消费型”的增值税,则税率高达23%,高于西方国家大多在20%的水平。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33%,而德国为25%,澳大利亚为28%(5年内降到21%);英国、日本、印度等国为30%,美国实行5%、18%、25%、33%的四级超累积进税率,前三档都比中国低,最高边际税率同中国相同。如果考虑到我国税前扣除项目少和企业经济效益低等因素,更显得我国企业税收负担重。
但税收重负不是企业无法承担研发的原因之一。黄宏生还认为,应当在国内建立更合理的研发资金投入机制。
据了解,在韩国,政府每年会拿出一笔资金让企业牵头开展重大项目科研。一般的操作方法是:公布一个项目,企业或者科研机构都可以申请加入,并且投入一定的种子基金,企业的主要研发费用来自政府。对于前期投入比较多的企业,可以无偿获得研发成果,而其他希望获得研发成果的企业,可以依照投入状况付出相应的转让费用。
“一定要从做前沿技术开始,问题是要找到更快更好的方法。”黄宏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