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定义企业家
从英语的定义看,企业家有两种定义:其一称为enterpriser,它实际上是由enterprise演化而来的,enterprise的意思有:事业、企业、工作;事业心、冒险精神、进取心等等;可想而知,enterpriser就是这些有事业、有企业、有工作的人并且这些人具有事业心、有冒险精神或有进取心的人,从这个定义看,我们这些有工作、有事业、有企业的人只要有事业心或者冒险精神或者进取心都算上是企业家。
其二称为entrepreneur,它除我们说的企业家这一层意思外,更直接的意思就是创办人、创业者,当然还有承办人与中间商,企业家在这种定义下就成了创建、管理并承担一定风险的人,这样,那些非创业者就不能成为企业家,创业后没有对企业进行管理的人也不是企业家,对企业实施管理但非创业者也不是企业家。这些企业家们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所以需要有冒险精神,而要减少风险就需要有事业心、有进取心去管好企业或事业,所以这个定义比第一个更加丰富,范围进一步缩小了。
但是,这些都是国外原始的定义,借用到中国后,中国人有权给予它特殊的定义,并且原始定义放到今天的话,虽然我们不能说这是错的,但起码已不符合我们大众对企业家的期望,我们对企业家寄予的希望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断变化。
改革开放后,您能带头承包或开一个小作坊,带邻几个村民去致富,村里人、周围人与政府等等就会称他们为企业家;但是到了今天,您再去承包或开一个小作坊,人们还会说您是企业家吗?您自己称自己是企业家,人们会认同吗?
九十年代后海归派回国创业,有的并不是钱而是身份,但他们白手起家干事业了,这时候周围人与政府等等又称他们为企业家。但是现在海归派的人太多了,大家回国后都想来创业,这时候您如果不是干的很优秀,您还是与其他人一样是普通的创业者,人家不会称您为企业家。
所以对于企业家的定义,我们要根据环境的变化与时代的进步去适当地调整他的定义,以满足广大受众对企业家的良好的期望,从而使人们乐于并勇于奋斗,成为一名众望所归的企业家,企业家的称号永远是一种美誉,当它不再是一种美誉时,我们就有必要对它重新定义。
我个人认为企业家的定义应该是:所谓企业家就是企业的创办人和经营管理专家,他们具有持续的开拓与创新精神,肩负着企业责任、行业责任与社会责任,并因此在行业与社会中赢得尊重与好评。从这个定义看,企业家必须是企业的创办人,而且是经营管理方面的专家,仅是创办人而非经营管理专家,就是一般意义上的老板。仅是经营管理专家,而非创办人,只能是普通意义上的经理人。他们需要有持续的开拓与创新精神,敢于冒险,又勇于挑起企业、行业与社会的三大责任,安于现状、不求进取者只能算是暴发户,只为一己之私,而置企业、行业与社会责任于不顾者,与奸商无异,最多也只能算是个机会主义者,有辱于企业家的称号。
注:最早发表于阿里巴巴,原为跟贴,现已略加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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