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职场人生 - 《钱是怎么赚的》(28):第二部分(14):经营

《钱是怎么赚的》(28):第二部分(14):经营

每个人的生活成本

就算我们不是甘心情愿,至少也要迫于无奈地承认,别人赚我们的钱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我们也投身到经营这个行当,为什么我们不能也理直气壮地去赚别人的钱呢?

事实上,虽然我们赚了别人的钱,只要不是出于违法乱纪、或者昧着良心,经营这种行为,无论从经营或者消费者的角度来看,都是一件好事。这是经营的性质所决定的--你要赚钱,必先要服务并有益于人。而且,也正如前言提到的,竞争与双赢的两个自然法则,迫使你一定要这样做!

问题是,他们凭什么去赚钱的?为什么消费者明知道,还愿意让别人赚自己的钱呢?按照通常的理解,好象利润是从消费者手上抢来的一样,别人赚了钱,也就意味着自己有所损失。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在解释企业老板是如何赚钱这个问题之前,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我们首先去弄清楚,它与经营和盈利都有密切的关系,这就是关于成本问题。

对于经营或者企业有所了解的读者,应该清楚成本这个概念的意义,以及它在经营上的重要性。讲到成本,也许你认为这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不外就是所谓的费用支出。其实,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它们不算得是真正的、根本性的和带有普遍意义的成本概念。

有一位企业家对我说:

"真正的成本,实际上是时间!真正的资源,也是时间!真正的价值还是时间!"

正是他这种观点,让我开始考虑生活成本这个问题。按照西文方经济学的解释,生产一件商品,一定要运用以下三种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资本和劳动力。有时候,还包括这个要素在内:管理才能。

其实,资本实际上也就是意味着对土地、劳动力和管理才能的支配和运用。资本是商业发展的社会经济产物,并不属于天然资源。你使用资本,不是资本本身像一台机器或者一张书桌那样,有什么具体的使用价值,而是因为它在市场上,能够作为支付手段,购买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设备、技术、劳动力和管理人才。以货币为形式的资本,到了它不能流通的地方,不过是废纸一张。因此,土地、劳动力和管理才能,才是商品产生的最原始和最基本的投入要素。在没有资本的年代,也主要是依靠这三种要素从事生产活动的,例如,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农业生产--关于资本的作用,以下另有专门的论述。

经济学认为,一件商品的生产价值,取决于这些生产要素的投入和转移价值,也就作为商品的生产成本。事实上,成本并不只是出现、或者说首先出现在经营或者企业的商业活动当中。它最先出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里面。任何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成本。所谓生活成本,也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为生存而必然要付出的代价。经过历史的演绎,个人的生活成本才进化成为经营以至企业生产的成本基础,它是一切经济成本、生产成本、购买成本等等的初始成本或者说是原始成本。

什么是我们的生活成本?

问一问自己,当我们想得到一样东西的时候,通常要放弃些什么?我们每天工作,为的是得到一份养家糊口的收入。为了这份收入,我们要放弃什么?换句话说,我们要以什么作为代价?

显然,一方面是我们要牺牲时间;另一方面是我们在这段时间内付出的体力和智力劳动。体力和智力的消耗,是很难从数量上认定它们的付出程度或者数量。一般来说,经过适当的补充和休息,它们是可以恢复过来的。而时间的付出,却是无法从新获得,一个人的一生,就这么多时间。时间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且,时间也是一个受大家公认和接受的衡量尺度。

我们同老板谈工资,往往是以时间作为计算单位,计算我们所付出的代价,以此交换应该得到的报酬。例如:按日上班工作,按月领取工资。

即使在日常交易中,虽然只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事实上,我们都是于以时间作为交易的基本尺度。只是因为,市场经济已经出现很久了,我们既习惯了按照市场价格来决定是否值得购买一件商品,而不是主要地考虑以它的时间成本作为权衡依据;另外,社会生产水平和专业化分工已经达到如此的程度,再也没有机会和可能让我们以时间成本来进行价值比较。但这并不影响时间成本的决定意义。至少,最初的交换价值是以时间作为依据并且由此延伸过来的--以下有一个例子专门解释。

经济学中的解释是,按照三种生产要素价值转移到商品上的数量,作为它的价值计算依据。如此算来,我家中的一套家具,应该值多少钱?一个面包又应该值多少钱呢?我们透过以下一个假设的例子来揭开其中的秘密。
假设,我准备开一家小店销售家具赚钱。

生产家具,肯定需要木料。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到木材市场上购买。木料的价钱是多少,对于我来说,成本就是多少,这是没有什么疑问的。不过,如果在我家附近的山头上,有现成的树木随便砍伐,我又何必浪费钱呢?这种情形,我应该怎样计算成本?好象是一分钱也不用花就得到了木料。

其实不然,我还得计算成本。因为,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到市场上买现成的,要比我上山砍似乎不要钱的树木,成本更低。

为什么这样说?

假如,我到市场上买现成的木料,要花费二百元。而到山上砍伐树木,则一分钱不用花,就算连砍树用的斧子也是拾来的,所以完全没有成本!不过,砍树要花去了我半天的时间,把树木拉回工场也要消耗半天。还有,我得用五天时间来晒干树木,好做成木料,前后我总共花了六天。

这六天时间,对于我来说,应该值多少钱?可以用机会成本算一算。如果我用六天时间去帮别人做工,每天能够挣五十元,六天我就可得三百元。

所以,上山砍树木,明里我是不用花一分钱,暗里却付出了三百元的机会成本。也就是说,我到市场上买木料,明里花了二百元,暗里却赚了一百元或者是赚回了六天的时间,所以倒不如到市场上买现成的来得合算。

从这个例子中,你也可以明白,那些卖木材的生意人,是怎样计算他们的成本?不是木料本身值多少钱,而是他们花费了多少时间和劳动去获得这些木料,再以机会成本折算应该值多少钱,才是木料的真正价值。

还不明白吗?再换一种情形。如果我从山上砍来的木材不是用来做家具,而是拿到市场上出售,那么,我应该卖三百元以上。低于这个价钱,我就亏本了,还不如去帮别人做工。

我们常常以为,制造一张桌子,应该算一算里面的木料值多少钱、钉子值多少钱、油漆值多少钱。其实,对于你来说,木料、钉子和油漆本身是没有什么真正的价值,它们的价值体现在你得到它们,或者是制造它们时付出了多少,才是它们的价值所在。一棵树木,没有人去使用它,任凭它自己生老死枯,这对于我们来说,有什么价值可言呢?

所以,时间,以及包含在时间里面的劳动,例如体力和智力的消耗,才是它们的生产价值或者说是成本所在。至于实际价值是多少,通常以机会成本进行比较,如上例所述。

时间之所以能够天然地成为衡量价值的尺度,这是因为:

首先,一个人拥有的时间与生俱来。谁都明白,自己拥有的时间是不变和有限的,任何人都认为作为生命体现的时间属于个人所有,并且是稀缺和珍贵的,从而是有价值的。如果别人要占用我们的时间,我们必然要权衡,被占用的时间是否有报酬,以及报酬的大小,从而决定是否愿意自己的时间被别人占用。由此,时间作为衡量交易价值的原始成本,是基于我们做出了时间牺牲。时间既是度量成本的依据,也是衡量交换所得的价值依据。

其次,时间又存在一个可计量和比较的特性。我们从事一项活动,总是要花费一段时间,当中总要消耗一定的体力和智力,才可能得到你想要的东西。不同的人之间,他们的体力和智力付出,是很难从性质上和数量上进行计量和比较。时间则具有一致性的特点,彼此可以用时间进行比较。所以,价值衡量,就自然地以时间为尺度。每个人所做的事情并不一样,但花费的时间却是有数可算的。

再次,做任何一件事情,无非是为了得到它的结果。你每天出外工作,目的是要挣得一份收入,这要消耗你的时间。你断然不会认为,花时间工作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尤其是对于整天坐在流水线上工作的那些计件工人来说。你通常把工作的时间,作为获得收入的代价,从而时间成为了最直接的成本。如果你请别人帮你做家务,你也是会按照付出的时间长短,并且根据各自的时间机会成本来协商应付报酬,如果做家务的日工资比你的日工资还高,你多半不愿意付这个钱!

我们不妨把上述例子继续下去,从中了解更多的事情。

我不再打算自己造家具了,而是从别人的工厂里采购,我只负责销售,从中赚钱。

问题是,为什么我不自己造,非要从别人那里买,岂不是让别人赚钱了吗?干嘛有钱不自己多赚呢?

事实上,这同我砍木料还是买木料的理由是一样的。自己做,未必有别人做得那么好,那么便宜。不管别人从中赚了多少钱,我是根据自己的机会成本来权衡,应该自己造还是买别人的。

最后的选择,还是买的合算!

另一个问题是,有人愿意买我的家具吗?为什么他们不自己造?同样是显而易见的道理,这是因为顾客自己不会造,即使会造,也不比买我的家具来得划算。

在这个交易里面,我和生产家具的厂家,以及光顾我的顾客,都从中得到了好处。好处是透过机会成本比较出来的。这种好处的体现,就是我们大家都节省了时间,节省出来的时间,用在其他地方,也能够带来利益,这个利益,也就成为各自的交易价值剩余。

其实,每个人以机会成本进行折算的时间成本都不一样。一个失业工人的时间成本是很低的,而对于一个做大生意的老板,他的时间成本就相对要高得多了。所以,老板请工人做工,对于双方都有利。老板支付给工人的工资,一般是高于工人的机会成本而低于自己的机会成本。在工资价格中,高出工人机会成本的差额部分,属于工人的交易价值剩余;而低于老板机会成本的差额部分,则是老板的交易价值所得。

按照这种解释,利用不同人之间的生活成本差异,作为交易条件,就有机会产生利润了。

我不一定要靠自己去卖家具,我也可以付工资请别人帮我卖家具赚钱。例如,我出钱请工人和售货员为我制造和销售家具,甚至,我还可以聘请管理人员为我管理业务。这一切,当然都需要钱,不要紧,我有办法让手上有钱的人或者银行贷款给我。这样,我就能够有时间睡懒觉,或者打高尔夫球。如果我有进取心,要赚更多的钱,可以把这些空闲的时间用来做更多的生意。

其实,到了这里,我已经把那些老板们,为什么能够赚钱的原因告诉给读者了!正如前面已经提到的,经营者作为创新的运用者,他们把能够满足顾客需要、提高生产效率的新方法、新技术、新途经运用到经营上去,以此作为一项服务内容同消费者交易,从中赚取交易价值,即是市场差价。

不管创新是由谁发明出来的,有条件和能力把创新运用到经营上去,并且能够成功地把它销售出去,从中赚取交易价值的,就只要经营者能够做得到。创新本身不会自然地成为交易价值,但它能够带来交易价值,这个价值是基于两种原因:

一是它能够满足顾客的需要;或者是能够节省顾客的时间。

这里有必要加以解释的是,经营者,特别是企业的老板,他们成为创新的运用者,这是一个天然的事情。并不是说,他们特别地懂得或者具有特殊的能力去运用创新,而其他人就做不到。

这是由他们所处的地位决定的。在企业里面,作为一个普通职员,即使你是一个高层的管理人员,就算你有很多的创新,并且能够把这些创新应用到某一个环节上去,甚至已经取得了可见的成效,你也不能充当创新的运用者和主导者这个角色。这是基于以下原因约束着你:

第一,我之前已经说过,经营是一个不能缺少"输入--转化--输出"这个循环过程当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作为企业的一般职员,你是没有条件把握得了这个完整过程的所有环节。企业里面的职务分工,决定了你只能在某一个环节上发挥作用,尽管你在这个甚至几个环节上有极好的创新。但是,要把你的创新从真正的市场交易价值上体现出来,即是要从产品的销售价格上体现出来,是离不开整个经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参与进去,并且承担各自的价值贡献,最后以一个完整的商品形式来实现其市场价值。你很难从一个产品的销售价格中分出来哪一部分是属于你的创新价值,即使你做得到,最终的价值实现,都必然地归属于整个企业有所,也就是属于企业主所有。以上关于创新带来利润的例子,是一个很好的说明。除非你把一项创新作为商品卖给有需要的人,这样,也就已经不再是一个企业内部的创新行为,而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了,这与卖商品,其实是同一个道理。

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你通常很难向老板提出要求,把基于你由创新所创造的价值,完全归属于你。一来,老板掌握着企业收益的所有权,他未必愿意这样做,你又奈何得他什么?二来,老板也许会对你说,没有整个企业的支持和配合,你的创新如何能够实现得了价值?他说的也是事实,如果你的创新能够独立实现市场价值的,恐怕你早就自己拿到市场上同别人交易来赚钱了,正如发明一项专利那样。

第二,同样因为存在职务分工的原因,即使你对经营、生产环节中的某一部分有很好的创新,作为一个权力有限的职员,如果没有其他环节的配合,没有相应的资源投入,使之能够真正地转化为有实际市场价值的产品,你也不可能做出什么来。即是说,一般的创新者,是没有能力独立地完成创新的价值转化过程。这就要靠企业老板来发挥主导作用,通常只有他才有能力、权力去支配、运用企业的资源和主导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去配合一项创新转化到经营、生产活动中去,并最终在市场上通过交易实现它的价值。

正如以上例子中提到的,生产主管要调整生产线布局,以便实现他的创新意念,如果不是得到老板的支持,他能够做得到吗?即使他做得到,他又怎么同老板争取自己的利益呢?不断地创新和改进,本来就是他的工作职责内容,如果他没有创新的贡献,谁又会聘用他做一个管理人员或者技术人员呢?

第三,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在企业当中,除了企业老板之外,其他职员是难以达到这样的高度,他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在市场上实现这个创新价值。所以,一般的创新者,也就无法得到因为创新而带来的市场利润,这是经营过程的整体性所决定的,也是经营活动的性质所决定的。

对企业有认识的人都应该明白,经营最重要的环节是销售,即是要取得交易成功,其余所有的一切企业活动,都是围绕这个中心来开展的。采购原材料,为的是能够生产出商品来卖;生产制造,是为了把材料变成顾客需要的产品;同样地,创新也是为了让制造出来的东西卖得出去或者卖个更好的价钱。经过市场交易成功之后的收益,只能进到老板的银行帐户上去,然后由老板支配。这是国家法规和市场机制赋予他的权利,最多你就是同老板讨价还价而已。

作为经营者或者企业的老板,他们自己是不是一个创新者,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能够担当一个创新的运用者。他们不一定要亲自去实施某一项创新活动,只要他们支持创新在自己的企业里面发挥功效,并且愿意投入资源去推动创新转化为经营内容,甚至甘愿承担因为创新可能失败所带来的风险。

成功的经营者往往是一个很好的创新吸取者和运用者,他们明白创新的意义,知道如何判断什么样的创新才具有真正的价值,并且把它们吸收过来,运用到自己的经营行为当中,创造出新的交易价值提供给消费者----其中也一定包含着消费者价值在内,否则,消费者不会向经营者支付这个交易价值的。

就我所见,若干的经营失败者,他们往往无视于来自别人的创新,固步自封,或者害怕运用创新所带来的风险,最终因为落伍而丧失殆尽了自己的全部交易价值,导致亏损被淘汰出局。

也不是因为经营者、企业老板有什么特别的能耐,令他们能够成为创新的运用者,而是他们的位置,决定了他们必然地要成为创新的运用者、主导者或者担当者。除了他们,企业里面的其他人,以及企业外面的其他人,都不可能担当这个角色--他们不是没有这个条件,就是没有这个权力。最多也只能做一个创新的发明者!

读者可能也有这样的体会,你或许曾经有过不少很有创见的赚钱点子,就是苦于没有条件、资金去把它们的价值在市场上得到实现。于是,要么是十分惋惜地埋没了你的智慧之光,要么就是白白贡献给了别人或者你的老板,最多也就得到一番赞许或者一点奖金而已。如果你有生意头脑的话,可能会像曾经名噪一时的点子大王那样,把点子卖给有兴趣的人,而运用了你的创新的那些人,他们可能因此发了大财。

说到创新的价值,发明专利可以作为一个例证。如果不是有专利权保护,新发明的技术因为有其极容易被模仿的特性,发明者是很难通过交易从中赚取交易价值的。一旦受专利保护,便人为地设置了模仿障碍,为交易创造了条件。至于发明者能够赚到多少交易价值,取决于这项新技术所能够带来的预期收益,以及在交易的时候双方交易条件的对比。不懂行情的发明者,常常在这方面吃了亏。

(欢迎您与作者陈月华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联系合作事宜,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本书稿版权归作者和中国管理传播网所有,没有征得作者或本站同意,谢绝任何形式转载)

职场人生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职场人生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