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4050”人员创业可得养老保险
本报讯日前,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在子房办事处圆梦社区,向辖区内符合标准的21名“4050”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者发放了养老保险补贴金。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今后3年徐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经过审批后,将按季发放养老保险补贴。
据了解,此次补贴范围为市区常住户口“4050”下岗失业人员,在2005年1月1日后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本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养老保险基数,如申报人按30%的比例缴纳,将按22%的比例给予补贴;如申报人按20%的比例缴纳,将按12%的比例给予补贴。(胥明虎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