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毕业生创业可以申请户口
昨天,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通知,公布了今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受理事宜。其中特别指出,参加西部志愿者项目和在本市自主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
根据这个通知,提出申请的毕业生一般须为应届毕业研究生、上海普通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普通高校、列入“211工程”的地方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包括被本市各级和中央驻沪党政机关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以及参加国家与市政府鼓励的就业项目,例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和自主创业等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申请者必须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除外语专业外,要获得大学外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除相关专业和研究生外,要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
最后,申请者还必须已与信誉良好、具有用人自主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业、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机构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通知,进沪就业的申请者,须由用人单位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完整递交有关申请材料。在本市创办企业的应届毕业生,则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学校或培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据悉,此次受理时间是今年6月10日前的工作日及非国定假日的周六,受理截止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公布审核标准与结果。凡获准办理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一般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办理领取《迁沪落户确认单》手续。
此外,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的申请者,父母一方由上海“支边”、“支内”或常住户口已迁入上海的申请者没有外语、计算机证书方面的要求。
根据这个通知,提出申请的毕业生一般须为应届毕业研究生、上海普通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普通高校、列入“211工程”的地方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包括被本市各级和中央驻沪党政机关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以及参加国家与市政府鼓励的就业项目,例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和自主创业等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申请者必须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除外语专业外,要获得大学外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除相关专业和研究生外,要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
最后,申请者还必须已与信誉良好、具有用人自主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业、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机构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通知,进沪就业的申请者,须由用人单位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完整递交有关申请材料。在本市创办企业的应届毕业生,则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学校或培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据悉,此次受理时间是今年6月10日前的工作日及非国定假日的周六,受理截止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公布审核标准与结果。凡获准办理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一般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办理领取《迁沪落户确认单》手续。
此外,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的申请者,父母一方由上海“支边”、“支内”或常住户口已迁入上海的申请者没有外语、计算机证书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