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诞生首家“一人公司”
25年前,中国第一家个体工商户在温州诞生。1月1日是新《公司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温州市又诞生了全国首家“一人公司”。
“一人公司”也称独资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
新《公司法》的出台,首次赋予“一人公司”合法的地位,使个人创业又多了一条新途径。而修订前的《公司法》只承认两个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仅国有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可以采取一人公司形式,一个自然人只能开办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这两种非公司法人的经济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