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业改善体制和政策环境
周天勇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教授
日前,北京市决定取消对个体工商户和微型及中小企业收取的工商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这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重大决定。
中国目前的经济增长,重要的拉动部分为外商投资、出口、特大和大型企业发展、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等,劳动密集型的个体经营、微型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弱。于是出现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比经济增长速度慢,高增长和就业非常困难,中等收入人口少和失业人口多的局面。两个很重要的原因,一是政府对这些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创业和运营的前置审批、注册、许可、市场准入等微观规制太严太多太滥,重复、交叉、多层、恶意执法不断;二是众多政府部门都向它们收费和罚款,使我们投资、创业和经营的环境非常恶劣。
比如,按照国家统计局普查数据,我国1998年企业法人为262.8万家,2004年为325万家,1999—2004年期间,关闭与新增相抵后,只增加了62.2万家,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每年仅增加10万家法人企业。发展中国家,一般每千人平均企业数量为20—30个,发达国家一般为50个左右,而我们国家目前只有2.4个。根据国家工商局的登记统计,1999年时个体工商户为3160万户,2004年时,下降为2350万户,1999-2004年在工商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减少了770万户,平均年减少128万户。
企业增长缓慢和个体户大量倒闭的最主要原因,在于政府预算外收入的财政体制:即收支两条线、超收奖励、罚款分成制度。收支两条线,把本来应当由财政供养的工商、质检、城管等行政机构,让它们在行政和执法过程中向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收费,交给财政,再从财政拨款供养,将不合理的收费合法化了,将财政的负担转嫁给了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超收奖励,形成激励,则使相关部门想方设法收钱;而罚款分成,则使得有关部门恶意、无理和藏起来执法,千方百计寻找处罚。最后形成非常恶化的创业、就业机制和管制环境。行政与利益结合、执法与收钱合力,巧立名目收费和罚款,实际上是政府相关部门利用公权损害人民的利益。
许多人觉得,执政为民,就是财政拿钱来解决公平,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等等,我认为这是很必要的。但是,相关部门一方面收费罚款,将创业和就业环境搞得非常之差,另一方面又要拿钱来搞低保和失业保障。这不是真正的执政为民。一个社会,一个国家,政府应当鼓励民众有奋斗的精神,要把银行中存的钱拿出一部分投资,要促进创业,要提供民众创业的环境,以一带十,扩大就业,这样中等收入人口才能增加,因失业而特低收入的人口才能减少,社会才能公平和和谐,国家的经济才能有活力,人民才能更多地纳税,国家才有更多的财力提供公共服务和再分配。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实际的体制上限制创业,那么建设和谐、公平和具有活力的社会是极其困难的。
停止对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的工商管理和市场管理两项收费,政府可能会少收很多钱,政府财政还要从税收来源中将工商管理部门的职工供养起来,但这是一种有远见政策。还利于民,民众创业不再受管制和收费的压抑,许多人去积极创业,许多人实现了就业,最后政府获得更多的税收,并且百姓安定、社会和谐、经济繁荣,这就是民众对政府的最大的奖赏。
目前,分配不公极其严重,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也受到城市中企业少的限制,在国企和集体企业还在大量减少工作岗位、党政社团和事业单位精简和改革的情况下,解决就业和社会不公的最主要的渠道,就是大量发展能增加中等收入人口和能大量容纳就业劳动力的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再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但是,不能不看到,各部门的法律法规,各部门的管制,越来越多的预算外收费,对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极为不利。能不能像北京市一样,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真正落实执政为民的宗旨,为民众的创业、就业和生计想想,将目前正在收的不合理和太重的收费和罚款,及早废除和停止,特别是废除收支两条线、超收奖励和罚款分成体制,政府的各行政和执法机构由人民纳税供养起来,不要都成为向人民收费的机构,尽可能多和尽可能早地还利于民,这是对各地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是不是真正落实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等中央精神的一个考验。
日前,北京市决定取消对个体工商户和微型及中小企业收取的工商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这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重大决定。
中国目前的经济增长,重要的拉动部分为外商投资、出口、特大和大型企业发展、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等,劳动密集型的个体经营、微型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弱。于是出现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比经济增长速度慢,高增长和就业非常困难,中等收入人口少和失业人口多的局面。两个很重要的原因,一是政府对这些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创业和运营的前置审批、注册、许可、市场准入等微观规制太严太多太滥,重复、交叉、多层、恶意执法不断;二是众多政府部门都向它们收费和罚款,使我们投资、创业和经营的环境非常恶劣。
比如,按照国家统计局普查数据,我国1998年企业法人为262.8万家,2004年为325万家,1999—2004年期间,关闭与新增相抵后,只增加了62.2万家,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每年仅增加10万家法人企业。发展中国家,一般每千人平均企业数量为20—30个,发达国家一般为50个左右,而我们国家目前只有2.4个。根据国家工商局的登记统计,1999年时个体工商户为3160万户,2004年时,下降为2350万户,1999-2004年在工商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减少了770万户,平均年减少128万户。
企业增长缓慢和个体户大量倒闭的最主要原因,在于政府预算外收入的财政体制:即收支两条线、超收奖励、罚款分成制度。收支两条线,把本来应当由财政供养的工商、质检、城管等行政机构,让它们在行政和执法过程中向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收费,交给财政,再从财政拨款供养,将不合理的收费合法化了,将财政的负担转嫁给了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超收奖励,形成激励,则使相关部门想方设法收钱;而罚款分成,则使得有关部门恶意、无理和藏起来执法,千方百计寻找处罚。最后形成非常恶化的创业、就业机制和管制环境。行政与利益结合、执法与收钱合力,巧立名目收费和罚款,实际上是政府相关部门利用公权损害人民的利益。
许多人觉得,执政为民,就是财政拿钱来解决公平,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等等,我认为这是很必要的。但是,相关部门一方面收费罚款,将创业和就业环境搞得非常之差,另一方面又要拿钱来搞低保和失业保障。这不是真正的执政为民。一个社会,一个国家,政府应当鼓励民众有奋斗的精神,要把银行中存的钱拿出一部分投资,要促进创业,要提供民众创业的环境,以一带十,扩大就业,这样中等收入人口才能增加,因失业而特低收入的人口才能减少,社会才能公平和和谐,国家的经济才能有活力,人民才能更多地纳税,国家才有更多的财力提供公共服务和再分配。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实际的体制上限制创业,那么建设和谐、公平和具有活力的社会是极其困难的。
停止对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的工商管理和市场管理两项收费,政府可能会少收很多钱,政府财政还要从税收来源中将工商管理部门的职工供养起来,但这是一种有远见政策。还利于民,民众创业不再受管制和收费的压抑,许多人去积极创业,许多人实现了就业,最后政府获得更多的税收,并且百姓安定、社会和谐、经济繁荣,这就是民众对政府的最大的奖赏。
目前,分配不公极其严重,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也受到城市中企业少的限制,在国企和集体企业还在大量减少工作岗位、党政社团和事业单位精简和改革的情况下,解决就业和社会不公的最主要的渠道,就是大量发展能增加中等收入人口和能大量容纳就业劳动力的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再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但是,不能不看到,各部门的法律法规,各部门的管制,越来越多的预算外收费,对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极为不利。能不能像北京市一样,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真正落实执政为民的宗旨,为民众的创业、就业和生计想想,将目前正在收的不合理和太重的收费和罚款,及早废除和停止,特别是废除收支两条线、超收奖励和罚款分成体制,政府的各行政和执法机构由人民纳税供养起来,不要都成为向人民收费的机构,尽可能多和尽可能早地还利于民,这是对各地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是不是真正落实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等中央精神的一个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