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
为推动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尽快成才,平罗县于近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始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成才工程”。
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成才工程”是在坚持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通过政府财政资助,逐年选派1999年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大中专生到各类企业实习锻炼,同时鼓励有专长的大中专毕业生创办民营经济组织自主创业,最终实现就业。
凡被选拔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平罗县均按以下标准予以创业补助: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第一年县财政每月给予创业补助600元,第二年500元,第三年400元;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毕业生,第一年县财政每月给予创业补助550元,每二年450元,每三年350元;具有中专学历的毕业生,第一年县财政给予创业补助500元,每二年400元,第三年350元,期限为3年。
平罗县今年拟安排100名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创业成才工程”。
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成才工程”是在坚持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通过政府财政资助,逐年选派1999年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大中专生到各类企业实习锻炼,同时鼓励有专长的大中专毕业生创办民营经济组织自主创业,最终实现就业。
凡被选拔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平罗县均按以下标准予以创业补助: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第一年县财政每月给予创业补助600元,第二年500元,第三年400元;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毕业生,第一年县财政每月给予创业补助550元,每二年450元,每三年350元;具有中专学历的毕业生,第一年县财政给予创业补助500元,每二年400元,第三年350元,期限为3年。
平罗县今年拟安排100名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创业成才工程”。